| 臨沂市工業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4-12-2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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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制定臨沂市工業學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交友、休息的場所,是學院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是展示學校校園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文明住宿。 二、學生處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學生入住學生宿舍。 三、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向班主任領取宿舍鑰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空房間、空床位由學生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床位。經學校批準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等離校手續時,必須搬離并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還宿舍鑰匙。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時,有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學生宿舍內墻壁和家具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家具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認真遵守《宿舍衛生檢查和文明寢室評比制度》,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衛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床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八、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環境衛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陽臺、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九、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不要在宿舍內放大額現金。離開宿舍時,一定要鎖好抽屜,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間鑰匙,不得將房間鑰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竊等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學生的有關責任。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樓內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大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十、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淫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自覺節約用水和節約用電,嚴格執行學校水電管理的有關規定。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二、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覺遵守《學生宿舍進出管理規定》,應主動出示證件、證明,經宿管員登記核準后方可入內,22:00后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訪人員。 十四、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十五、學生處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六、學生處應指導校學生自管會健全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七、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八、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十九、本規定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二十、本規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規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精神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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