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市工業學校教職工車輛管理辦法 | ||||||||||||||||||||||||
| 2022-02-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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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設平安校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確保學校正常秩序,根據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對校園內各種車輛的管理作出以下規定。 一、總則 1.教職工車輛進入校園內,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聽從學校指揮,服從學校安排。 2.校園道路以行人為主,教職工機動車應主動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二、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出入 1.教職工不得駕駛無牌、無證的機動車進入校園。 2.教職工機動車(含摩托車)按指定的大門和時間段進出,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出入。 3.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校門,要盡量避開上學、課間、放學高峰時間段。 4.凡來校參加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來車輛,由主管處室或系部提前一天告知學校安全辦,由安全辦通知門衛放行,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5.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應主動疏導通道,以確保通行。 6.因工作需要,其它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的查詢,經同意后登記放行,按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7.原則上不是教職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各種機動車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超車。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 3.校建和維修等工程用車須經校長同意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作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4.嚴禁把學校汽修實訓車輛開出實訓車間在校園內隨意行駛。 5.各種機動車輛不得在禁行區域內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教職工車輛按學校指定地點和區域停放。要求所有車輛必須停放在學校規劃好的車位上,非規劃車位處嚴禁停車。 2.車輛停放時,須停放整齊,并拉剎、關電路、鎖門窗,以確保安全。 3.教職工停車時盡量發揚風格,為他人停車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首先倡議廣大教干和黨員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主動把車停在稍微遠一點的地方,如學校大門里東側停車區、教學樓西主路停車區等;同時希望在各停車場先停車的教職工盡量把車停在相對靠前的車位上,以方便教職工依次停車。 4.為確保從學校大門口到行政辦公樓人行道的暢通,請不要在鑄匠廣場雕塑后、國旗桿前、東邊綠化帶間的四個車位上停車,此處作為人行通道。 三、非機動車輛管理 1.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按指定的大門和時間段進出。 2.進入校門時,一律下車推行,校園內禁止騎車。 3.教職工非機動車一律停放在車棚區域,做到有序停放并上鎖,嚴禁亂停亂放。 四、管理辦法 1.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輛)在校園內造成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由擔保人或介紹人擔保的非本校教職工車輛進入校園,在校園內造成交通事故的,擔保人或介紹人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3.教職工駕駛無證、無照或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按規定一律送交相關部門處理。 本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屬學校黨委會。 2022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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