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災事件應急預案 | ||||||||||||||||||||||||
| 2026-04-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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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發生火災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學校領導,值班人員,應急處理組,后期保障組。 二、應急指揮人員 李景濤 榮學文 楊海濱 李玉成 何鳳學 值班當天帶班教干 三、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后再掛機。 3.在向學校、縣教體局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四、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包括全體教工及校內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行政人員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五、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嚴禁用水撲救。 六、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重在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管理人員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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