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精神衛生中心住院須知 | ||||||||||||||||||||||||
| 2026-01-1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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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信任,選擇臨沭縣精神衛生中心為您的家人進行治療,我們會盡最大努力為您服務。為了保證患者的住院安全,促進患者早日康復,請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請自覺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配合醫護人員的工作。 2.入病室后,請為患者更換安全、舒適、干凈的衣物,并將患者其他非必需物品帶回。如您的患者有城鄉居民醫保或其他的商業保險等,請您提前告知,并備齊相關證件,于3天內到院醫保處確認審核,以免影響您的報銷。 3.請您為患者備齊下列物品:拖鞋、布鞋、臉盆、香皂、毛巾、牙膏、牙刷、塑料口杯兩個、衛生紙、洗發水及電動剃須刀(男患者)。 4.為了患者病情早日康復,如無特殊情況請您一周后再來探視患者,來前先與主管醫生聯系,如果需要咨詢,請您探視患者時一并咨詢。 5.探視時請勿將各種寵物、煙、酒等帶入病區,禁止吸煙。避免與患者發生沖突,不要將家中不良事件告訴患者,以免影響其康復,如必須告知,請事先咨詢主管醫生。請不要借手機給其他患者或幫助其他患者打電話、發短信等。 6.進入病區時請勿將危險物品(如針、刀子、剪了、叉子、挖耳勺、筷子、牙簽、玻璃制品、不銹鋼匙、易碎物品等)及貴重物品(大量現金、金銀首飾等)、有毒物品、藥品及易引起火災的物品(如電爐、酒精爐、電飯鍋、打火機等)帶入病區。請盡量不要攜帶煮雞蛋、花生米、瓜子、蠶豆等容易引起噎食、嗆咳的食物。為了患者的安全,請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檢查您所帶物品。 請您遵守我們的探視制度,并詳細閱讀住院須知,對您的理解和配合我們表示衷心的感謝!祝您的家人: 早日康復!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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