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醫院醫療秩序 | ||||||||||||||||||||||||
| 2026-01-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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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朋友: 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就醫過程中所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現將相關規定告知如下: 一、患者的權利 分為醫治權、知情權、決定權(選擇權)、保密權、投訴權。 1.醫治權:病人有權得到符合有關機構認可標準的醫療服務。 2.知情權:病人有權知道自己的病情,包括診斷、病情發展、常見后遺癥及治療計劃;有權知道所服藥物的名稱、功效及常見的嚴重副作用;有權在做任何檢驗或手術前,知道其目的、危險程度、費用及有無其他方法可以代替等;有權知道有關病情及治療方面的資料;有權在就診前詢問收費標準。 3.決定權(選擇權):病人有權選擇不同的醫師,聽取多方面的意見后,再決定接受哪一種診治方法;有權接受或拒任何藥物、檢驗或治療方法,并應知道所做決定可能引起的后果。 4.保密權:病人資料必須保密;病人的尊嚴、文化、宗教背景應受到尊重。 5.投訴權:若病人懷疑醫護人員的診治等方面有誤,有權向醫院有關部門投訴,并得到及時的調查和回復。 二、患者的義務 1.應向醫護人員真實、詳細地提供您的健康情況、既往病史、過敏史及其他有關詳情。 2.應遵守醫師提出并經您同意的診療計劃。 3.為保障其他病人及醫院的權利,應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 4.不能要求醫護人員提供不正確的資料、收據或病假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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