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驗科普】靜脈血液標本采集準備事項 | ||||||||||||||||||||||||
| 2025-08-21 點擊數: | ||||||||||||||||||||||||
|
||||||||||||||||||||||||
|
||||||||||||||||||||||||
|
一.飲食要求(一)患者在采血前不宜改變飲食習慣,24 h 內不宜飲酒。 (二)需要空腹采血的檢測項目包括(不限于): 1.糖代謝:空腹血糖、空腹胰島素、空腹 C 肽等; 2.血脂:總膽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載脂蛋白 A1、載脂蛋白 B、脂蛋白 a、載脂蛋白 E、游離脂肪酸等; 3.血液流變學(血粘度); 4.骨代謝標志物:骨鈣素、I 型膠原羧基端肽 β 特殊序列、骨堿性硫酸酶等; 5.血小板聚集率(比濁法)。 注:空腹要求至少禁食 8 h,以 12 h~14 h 為宜,但不宜超過 16 h。宜安排在上午 7:00~9:00 采血。空腹期間可少量飲水。 二.運動和情緒的要求采血前24 h,患者不宜劇烈運動,采血當天患者宜避免情緒激動,采血前宜靜息至少5 min。若需運動后采血,則遵循醫囑,并告知檢驗人員。 三.采血時間的要求 采血時間有特殊要求的檢測項目包括(不限于): (一)血培養:寒戰或發熱初起時,抗生素應用之前采集最佳。 (二)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及皮質醇:生理分泌有晝夜節律性,常規采血時間點為 8:00、16:00 和 24:00; (三)女性性激素:生理周期的不同階段有顯著差異,采血日期需遵循醫囑,采血前與患者核對生理周期; (四)藥物濃度監測:具體采血時間需遵循醫囑,采血前與患者核對末次給藥時間; (五)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試驗前 3 d 正常飲食,試驗日先空腹采血,隨后將 75 g 無水葡萄糖(相當于 82.5 g 含一水葡萄糖)溶于 300 ml 溫水中,在 5 min 內喝完。在第一口服糖時計時,并于2 h 采血,其他時間點采血需遵循醫囑; (六)其他功能試驗:根據相關臨床指南推薦的功能試驗方案所設定的時間采血; (七)血液瘧原蟲檢查:最佳采血時間為寒顫發作時。 四.采血體位的要求 (一)門診患者采用坐位采血,病房患者采用臥位采血。 (二)體位對某些檢測項目(如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等)的檢測結果有明顯影響,需遵循醫囑要求的體位進行采血。 五.輸液患者血標本采集的要求 (一)宜在輸液結束3h后采血; (二)對于輸注成份代謝緩慢且嚴重影響檢測結果(如脂肪乳劑)的宜在下次輸注前采血。 (三)緊急情況必須在輸液時采血時,宜在輸液的對側肢體或同側肢體輸液點的遠端采血,并告知檢驗人員。 六.患者過敏史、暈針暈血史及其他禁忌信息確認 確認患者是否有乳膠過敏、禁用含碘制劑、酒精過敏或禁用等情況。對于乳膠過敏的患者,需使用不含乳膠材料的手套、止血帶、醫用膠帶等物品。對于禁用含碘制劑的患者,宜使用75%的醫用酒精或其他不含碘劑的消毒劑進行消毒。對于酒精過敏或禁用的患者,可使用碘伏、雙氧水等不含酒精成分的消毒劑進行消毒。 參考文獻:《靜脈血液標本采集指南》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