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青云鎮白旄中心衛生院醫療信息宣傳發布管理規定 | ||||||||||||||||||||||||
| 2026-04-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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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醫療信息宣傳管理,規范醫院醫療信息發布行為,保證信息真實可靠,正確引導群眾就醫,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信息發布范圍形式 本規定所稱醫療信息宣傳發布,是指利用各種媒介介紹醫院或科室、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信息。主要包括臨床、醫技科室和業務管理部門業務范圍內的科室介紹、專家介紹、診療方法、新技術、新療法、政策規定、服務流程、從業人員基本情況、義診及衛生日宣傳活動等。 審核發布 臨床醫技進行醫療信息宣傳,須先將內容報業務主管職能科室審核,然后上報主管院領導批準后,由宣傳科統一安排發布或制作,嚴禁科室自行發布。 管理維護 醫院各新媒體發布的信息內容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不得發布或傳播與黨和國家大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相抵觸的信息和言論; (二)不得發布或傳播違反醫院管理規定、損害醫院形象及擾亂醫院正常秩序的信息和言論; (三)不得發布或傳播與主流輿論不一致的言論、觀點和文章,不得散布有消極、負面影響的材料; (四)不得發布黃色淫穢、暴力、低級趣味的表情、信息、圖片、網址鏈接; (五)不得發布未經公開報道、未經證實的流言謠言;不得散布危害公共安全和個人安全的信息;不得宣泄個人不滿情緒和恩怨私憤,不得謾罵或進行人身攻擊;不得發布煽動群體性泄憤言論。 媒體管理責任人應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內容的審核和監管,發現以上情況要及時糾正,消除影響。發生重大失誤或產生惡劣影響的,醫院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相關責任人。 信息咨詢與回應 新媒體平臺在運行過程中遇到提問、建議、投訴等相關問題時,管理員應認真對待,及時了解情況,認真回復處理,必要時向科室負責人、黨支部書記和分管院領導報告。如情況危急,事態嚴重或事件敏感、傳播范圍有擴散趨勢時,管理員應迅速了解情況并第一時間向醫院輿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按照醫院《網絡輿情應對處置工作方案》有關要求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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