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街道衛生院公共衛生狂犬病暴露處置流程 | ||||||||||||||||||||||||
| 2026-01-0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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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確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動物主動物(如狗、貓 動物)咬傷、抓傷、舔舐粘膜或破損皮膚處稱為狂犬病暴露。 發生上述情況,按以下流程處置(請及時前往臨沭縣臨沭街道衛生院狂犬病處置門診就診,咨詢電話:0539-6375315)。 第一步:醫生接診、問診、檢查、登記 暴露分級: I級暴露:接觸/喂養動物,或完好的皮膚被舔 II級暴露:裸露的皮膚被輕咬,或者輕微抓傷/擦傷(無出血) III級暴露:單處/多處貫穿性皮膚咬傷或抓傷伴有出血;破損皮膚被舔;開放性傷口、黏膜被動物體液污染 I級暴露無需處理 II級暴露立即處理傷口并接種疫苗 第二步 III級暴露立即處理傷口并注射被動免疫制劑,隨后接種疫苗 知情同意: 告知狂犬病危害及應當采取的處置措施,獲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應處置措施 第三步 暴露者本人或其監護人簽字 傷口處理: 1.用肥皂水(或其他弱堿性清潔劑)與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交替清洗傷口至少15分鐘 2.用碘伏(或碘酒、酒精)消毒傷口 3.由醫生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縫合,傷口輕微時可不縫合 第四步 注射被動免疫制劑 III級暴露者及需按照III級暴露處置的II級暴露者(僅限首次暴露者) 第五步 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20IU/kg體重 狂犬病疫苗接種 首次免疫:暴露后無禁忌癥,按0、3、7、14、28天接種 再暴露后免疫: 再暴露時間在接種期間:完成接種無需加量 再暴露時間在5月內:無需再次免疫 再暴露時間在1年內:0、3天各接種1劑 再暴露時間在3年內:0、3、7天各接種1劑 再暴露時間在3年以上:再次全程接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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