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鄭山街道衛生院辦理出入院手續、轉科轉院流程 | ||||||||||||||||||||||||
| 2026-01-20 點擊數: | ||||||||||||||||||||||||
|
||||||||||||||||||||||||
|
||||||||||||||||||||||||
|
一、辦理入院 (一)入院患者來院就診,無須掛號,建門診病歷。 (二)門診醫師診斷病情,將病情記錄在門診病歷上,并在門診病歷上提示收入院。 (三)就診醫師在門診病歷注明收入院,寫明需交住院費用。 (四)患者持門診病歷到住院處辦入院手續。醫院24小時辦理入院手續。 (五)住院處將患者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六)患者入住病室,病室主班護士分床(分管患者由科室自定),通知醫生,測量生命體征、體重等。 (七)帶患者或家屬熟悉病區環境,并做好入院宣教,介紹主管醫師、責任護士、科主任、護士長等。 (八)主管醫生要及時、準確開具醫囑,做到8小時內完成首程,24小時內完成入院記錄,病歷書寫要規范。 (九)主班護士執行醫囑要準確無誤。 二、出院 (一)患者出院時,科室主班護士先做出院處理,主管醫師開具出院醫囑及報銷所需證明,交由患者或親屬到醫保辦窗口核算報銷后,住院處結賬并打印患者住院結算清單。 (二)責任護士幫助送至病區門口,必要時協助聯系車輛。 (三)床單元做終末處理后,鋪好備用床接待新患者。 三、轉科、轉院 (一)限于本院技術設備條件,對不能診治的以及要求轉院的患者,由科內討論,經科主任同意后方可轉院。 (二)住院患者和門診患者需轉外省、市治療時,可轉至相關醫院。 (三)患者轉科、轉院,值班醫師評估中途可能病情加重或死亡者,應留院處理,待病情穩定后再行轉院。較重患者轉院時應派醫護人員護送,或要求其他醫療機構接診,并與轉入醫院做好病情交接。 (四)患者轉科須經轉入科室會診并同意,轉科前需值班醫師開具轉科醫囑,并寫好轉科記錄,按聯系時間轉科。轉出科應派人陪送到轉入科,向值班人員交代有關情況。轉入科寫轉入記錄,并及時進行檢查治療。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