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街道衛生院雙向轉診制度 | ||||||||||||||||||||||||
| 2026-01-0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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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患者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連續性的醫療服務,進一步加強我院與上級醫院之間的聯系,逐步形成一個有序的轉診網絡,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視雙向轉診工作,對于只需進行后續治療、疾病監測、康復指導,護理等服務的患者,在本院完成后續康復治療。 二、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加強雙向轉診管理,將其作為工作的重點任務之一。 三、雙向轉診協議醫院雙方要保持通訊暢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傷員時直接溝通,建立急救綠色通道。 四、我院負責接收各衛生所,及上級醫院轉回的病情穩定患者,使轉診患者得到及時、有效的診治。如遇急重癥患者,根據病情,將患者轉入上級醫院 。 五、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診療組長認定確需要轉出的病人,需與上級醫院聯系,保證病人在轉出過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轉診程序 (一)轉入病人:接轉診病人后,實行優先就診、檢查、交費、取藥;需住院者優先安排。 (二)轉出病人:根據病情,需要轉到上級醫院進一步治療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屬同意后,科室醫生進行登記、向醫務科報告后辦理相關手續,聯系好上級醫院,將患者安全轉入上級醫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七、雙向轉診需具備的條件 1.由于我院治療條件有限,不能實施有效救治,且轉運途中風險相對較小的患者; 2.多次診斷不明確或治療無效的病例,疑難復雜病例; 3.甲、乙、丙類傳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療的新發傳染病人; 4.疾病診治超出我院核準診療登記科目的病例,因技術、設備限制或其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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