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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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批準《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為行業標準,編號為CJJ94-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1、3.2.2、4.2.1、6.3.1、6.4.1、7.2.3、8.1.3、8.2.4、8.2.5、8.3.2、8.3.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94-2003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九年四月七日 前言 根據原建設部《關于印發<2005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定、修訂計劃(第一批)>的通知》(建標[2005]84號)的要求,本規范由北京市煤氣熱力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而成。 本規范主要技術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室內燃氣管道安裝及檢驗;5燃氣計量表安裝及檢驗;6家用、商業用及工業企業用燃具和用氣設備的安裝及檢驗;7商業用燃氣鍋爐和冷熱水機組燃氣系統安裝及檢驗;8試驗與驗收等。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是: 1 增加了鋁塑復合管的連接、燃氣管道的防雷接地、敷設在管道豎井內的燃氣管道的安裝、沿外墻敷設的燃氣管道的安裝等方面的規定; 2 增加了燃氣計量表與燃具、電氣設施的最小凈距要求、燃氣計量表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等要求; 3 增加了燃氣熱水器和采暖爐安裝及煙道安裝的要求等; 4 增加了調壓裝置安裝、監控系統安裝的要求等。 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北京市煤氣熱力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大街小醬坊胡同甲40號;郵政編碼:100032)。 本規范主編單位:北京市煤氣熱力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本規范參編單位:成都城市燃氣有限責任公司 沈陽城市燃氣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用工程質量監督站 成都康多工程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國際銅業協會(中國) 深圳市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吉大地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重慶前衛克羅姆表業有限責任公司 佛山市日豐企業有限公司 寧波市圣字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中山華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長春振威燃氣安裝發展有限公司 中國城市燃氣協會 成都共同管業有限公司 本規范主要起草人:戚大明羅慶朱立建嚴茂森白麗萍吳珊楊永慧井帥姜國芳黃煒李白千易洪斌 本規范審查人:金石堅李恒敬杜霞元永泰于京春陳秋雄張琳沈其銘李美竹黃崇智洪運來魏秋云顧書政 1 總則 1.0.1 為統一城鎮燃氣室內工程的施工與質量驗收,保證城鎮燃氣室內工程的施工質量,確保安全供氣,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供氣壓力小于或等于0.8MPa(表壓)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城鎮居民住宅、商業用戶、燃氣鍋爐房(不含鍋爐本體)、實驗室、工業企業(不含用氣設備)等用戶室內燃氣管道和用氣設備安裝的施工與質量驗收。 1.0.3 燃氣室內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接通燃氣的工作應由燃氣供應單位負責。 1.0.4 城鎮燃氣室內工程的施工與質量驗收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 城鎮燃氣室內工程 indoor gas engineering 指城鎮居民、商業和工業企業用戶內部的燃氣工程系統,含引入管到各用戶燃具和用氣設備之間的燃氣管道(包括室內燃氣道及室外燃氣管道)、燃具、用氣設備及設施。 2.0.2 室內燃氣管道 internal gas pipe 從用戶引入管總閥門到各用戶燃具和用氣設備之間的燃氣管道。 2.0.3 引入管 service pipe 室外配氣支管與用戶室內燃氣進口管總閥門(當無總閥門時,指距室內地面1.Om高處)之間的管道。含沿外墻敷設的燃氣管道。 配氣支管指最靠近燃氣用戶的室外燃氣配氣管道。 2.0.4 管道組成件 piping components 用于連接或裝配管道的元件。它包括:管子、管件、法蘭、墊片、緊固件、閥門、撓性接頭、耐壓軟管及過濾器等。 2.0.5 釬焊連接 capillary soldering or brazing 將熔點比母材低的釬料與母材一起加熱,在母材不熔化的情況下,釬料熔化后潤濕并填充母材連接處的縫隙,釬料和母材相互溶解和擴散,從而形成牢固的連接。 2.0.6 硬釬焊連接 brazing jointing 釬料熔點大于450℃的釬焊連接。 2.0.7 目視檢查 observe with eye 通過眼睛并可輔以必要的檢查工具,對安裝質量進行檢查的方法。 2.0.8 管道暗埋 piping embedment 管道直接埋設在室內墻體、地面內。 2.0.9 管道暗封 piping concealment 管道敷設在管道井、吊頂、管溝、裝飾層等內。 3 基本性能規定 3.1 一般規定 3.1.1 承擔城鎮燃氣室內工程和燃氣室內配套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與承包范圍相應的資質。 3.1.2 從事燃氣鋼質管道焊接的人員必須具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資格證書,且應在證書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圍內從事焊接工作。間斷焊接時間超過六個月,再次上崗前應重新考試合格。 3.1.3 從事燃氣銅管釬焊焊接的人員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合格,并持相關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書,方可上崗操作。 3.1.4 從事燃氣管道機械連接的安裝人員應經專業技術培訓合格,并持相關部門簽發的上崗證書,方可上崗操作。 3.1.5 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必須按已審定的設計文件實施。當需要修改設計文件或材料代用時,應經原設計單位同意。 3.1.6 施工單位應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施工方案,并應經有關部門批準。 3.1.7 在質量檢驗中,根據檢驗項目的重要性分為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主控項目必須全部合格,一般項目經抽樣檢驗應合格。當采用計數檢驗時,除有專門要求外,一般項目的合格點率不應低于80%,且不合格點的最大偏差值不應超過其允許偏差值的1.2倍。 3.1.8 工程完工必須經驗收合格,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或投入使用。工程驗收的組織機構應符合相關規定。 分項工程驗收宜按本規范附錄A表A.0.1的要求填寫驗收結果;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宜按本規范附錄A表A.0.2的要求填寫驗收結果;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宜按本規范附錄A表A.0.3的要求填寫驗收結果。 3.1.9 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通過返修或采取安全措施仍不能滿足設計文件要求時,不得對該項目驗收。 3.1.10 室內燃氣管道的最高壓力和燃具、用氣設備燃燒器采用的額定壓力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有關規定。 3.1.11 當采用計數檢驗時,計數規定宜符合下列規定: 1 直管段:每20m為一個計數單位(不足20m按20m計); 2 引入管:每一個引入管為一個計數單位; 3 室內安裝:每一個用戶單元為一個計數單位; 4 管道連接:每個連接口(焊接、螺紋連接、法蘭連接等)為一個計數單位。 3.2 材料設備管理 3.2.1 國家規定實行生產許可證、計量器具許可證或特殊認證的產品,產品生產單位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施工單位必須在安裝使用前查驗相關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不得安裝使用。 3.2.2 燃氣室內工程所用的管道組成件、設備及有關材料的規格、性能等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及設計文件的規定,并應有出廠合格文件;燃具、用氣設備和計量裝置等必須選用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不合格者不得選用。 3.2.3 燃氣室內工程采用的材料、設備及管道組成件進場時,施工單位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及設計文件組織檢查驗收,并填寫相應記錄。驗收應以外觀檢查和查驗質量合格文件為主。當對產品的質量或產品合格文件有疑義時,應在監理(建設)單位人員的見證下,由相關單位按產品檢驗標準分類抽樣檢驗。 3.2.4 對工程采用的材料、設備進場抽檢不合格時,應按相關產品標準進行抽測。抽測的材料、設備再出現不合格時,判定該批材料、設備不合格,并嚴禁使用。 3.2.5 管道組成件和設備的運輸及存放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道組成件和設備在運輸、裝卸和搬動時,應避免被污染,不得拋、摔、滾、拖等; 2 管道組成件和設備嚴禁與油品、腐蝕性物品或有毒物品混合堆放; 3 鋁塑復合管、覆塑的銅管、覆塑的不銹鋼波紋軟管及其管件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庫房或棚內,不得露天存放,應遠離熱源且防止陽光直射; 4 管子及設備應水平堆放,堆置高度不宜超過2.Om。管件應原箱碼堆,堆高不宜超過3層。 3.3 施工過程質量管理 3.3.1 在施工過程中,工序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交接雙方應共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并應做書面記錄。 3.3.2 工程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按分項、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進行。 3.3.3 燃氣室內工程驗收單元可按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進行劃分。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可按表3.3.3進行。 表3.3.3 燃氣室內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劃分表
3.3.4 施工單位應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檢驗,并真實、準確、及時地記錄檢驗結果。記錄表格宜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要求。 3.3.5 質量檢驗所使用的檢測設備、計量儀器應檢定合格,并應在有效期內。 4 室內燃氣管道安裝及檢驗 4.1 一般規定 4.1.1 室內燃氣管道系統安裝前應對管道組成件進行內外部清掃。 4.1.2 室內燃氣管道施工前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應齊備; 2 施工方案應經過批準; 3 管道組成件和工具應齊備,且能保證正常施工; 4 燃氣管道安裝前的土建工程,應能滿足管道施工安裝的要求; 5 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清除垃圾、雜物。 4.1.3 在燃氣管道安裝過程中,未經原建筑設計單位的書面同意,不得在承重的梁、柱和結構縫上開孔,不得損壞建筑物的結構和防火性能。 4.1.4 當燃氣管道穿越管溝、建筑物基礎、墻和樓板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氣管道必須敷設于套管中,且宜與套管同軸; 2 套管內的燃氣管道不得設有任何形式的連接接頭(不含縱向或螺旋焊縫及經無損檢測合格的焊接接頭); 3 套管與燃氣管道之間的間隙應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實,套管與建筑物之間的間隙應用防水材料填實。 4.1.5 燃氣管道穿過建筑物基礎、墻和樓板所設套管的管徑不宜小于表4.1.5的規定;高層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礎時,其套管管徑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4.1.6 燃氣管道穿墻套管的兩端應與墻面齊平;穿樓板套管的上端宜高于最終形成的地面5cm,下端應與樓板底齊平。 表4.1.5 燃氣管道的套管公稱尺寸
4.1.7 閥門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閥門的規格、種類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2 在安裝前應對閥門逐個進行外觀檢查,并宜對引入管閥門進行嚴密性試驗; 3 閥門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且便于操作和維修,并宜對室外閥門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4 寒冷地區輸送濕燃氣時,應按設計文件要求對室外引入管閥門采取保溫措施; 5 閥門宜有開關指示標識,對有方向性要求的閥門,必須按規定方向安裝; 6 閥門應在關閉狀態下安裝。 4.2引入管 主控項目 4.2.1 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設備層和地上密閉房間以及地下車庫安裝燃氣引入管道時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當設計文件無明確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引入管道應使用鋼號為10、20的無縫鋼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屬管材; 2 管道的敷設位置應便于檢修,不得影響車輛的正常通行,且應避免被碰撞; 3 管道的連接必須采用焊接連接。其焊縫外觀質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進行評定,Ⅲ級合格;焊縫內部質量檢查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無損檢測金屬管道熔化焊環向對接接頭射線照相檢測》GB/T 12605進行評定,Ⅲ級合格。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看無損檢測報告。 4.2.2 緊鄰小區道路(甬路)和樓門過道處的地上引入管設置的安全保護措施應符合設文件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一般項目 4.2.3 當引入管埋地部分與室外埋地PE管相連時,其連接位置距建筑物基礎不宜小于0.5m,且應采用鋼塑焊接轉換接頭。當采用法蘭轉換接頭時,應對法蘭及其緊固件的周圍死角和空隙部分采用防腐膠泥填充進行過渡,進行防腐層施工前膠泥應干實。防腐層的種類和防腐等級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接頭鋼質部分的防腐等級不應低于管道的防腐等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針孔檢漏儀檢測。 4.2.4 當引入管采用地下引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埋地引入管敷設的施工技術要求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 33的有關規定; 2 當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礎或管溝時,燃氣管道的套管管徑應符合本規范第4.1.5條的規定; 3 埋地引入管的回填與路面恢復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 33的有關規定; 4 引入管室內部分宜靠實體墻固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或檢查隱蔽工程記錄。 4.2.5 當引入管采用地上引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引入管升向地面的彎管應符合本規范第4.3.17條的規定; 2 引入管與建筑物外墻之間的凈距應便于安裝和維修,宜為0.10~0.15m; 3 引入管上端彎曲處設置的清掃口宜采用焊接連接,焊縫外觀質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進行評定,Ⅲ級合格; 4 引入管保溫層的材料、厚度及結構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保溫層表面應平整,凹凸偏差不宜超過±2mm。 檢查數量:抽查不少于10%,且不少于2處,其中第3款檢查數量為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測針測量保溫層厚度、查驗保溫材料合格證。 4.2.6 輸送濕燃氣的引入管應坡向室外,其坡度宜大于或等于0.01。 檢查數量:抽查10%,且不少于2處。 檢查方法:尺量檢查,必要時使用水平儀量測。 4.2.7 引入管最小覆土厚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在施工過程中用尺量檢查。 4.2.8 當室外配氣支管上采取陰極保護措施時,引入管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引入管進入建筑物前應設絕緣裝置;絕緣裝置的形式宜采用整體式絕緣接頭,應采取防止高壓電涌破壞的措施,并確保有效; 2 進入室內的燃氣管道應進行等電位聯結。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及查看產品合格證。 4.3 室內燃氣管道 一般規定 4.3.1 燃氣室內工程使用的管道組成件應按設計文件選用;當設計文件無明確規定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有關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管子公稱尺寸小于或等于DN50,且管道設計壓力為低壓時,宜采用熱鍍鋅鋼管和鍍鋅管件; 2 當管子公稱尺寸大于DN50時,宜采用無縫鋼管或焊接鋼管; 3 銅管宜采用牌號為TP2的銅管及銅管件;當采用暗埋形式敷設時,應采用塑覆銅管或包有絕緣保護材料的銅管; 4 當采用薄壁不銹鋼管時,其厚度不應小于0.6mm; 5 不銹鋼波紋軟管的管材及管件的材質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 6 薄壁不銹鋼管和不銹鋼波紋軟管用于暗埋形式敷設或穿墻時,應具有外包覆層; 7 當工作壓力小于10kPa,且環境溫度不高于60℃時,可在戶內計量裝置后使用燃氣用鋁塑復合管及專用管件。 4.3.2 當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方式在設計文件中無明確規定時,官按表4.3.2選用。 表4.3.2 室內燃氣管道敷設方式
注:表中“—”表示不推薦。 4.3.3 室內燃氣管道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公稱尺寸不大于DN50的鍍鋅鋼管應采用螺紋連接;當必須采用其他連接形式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 2 無縫鋼管或焊接鋼管應采用焊接或法蘭連接; 3 銅管應采用承插式硬釬焊連接,不得采用對接釬焊和軟釬焊; 4 薄壁不銹鋼管應采用承插氬弧焊式管件連接或卡套式、卡壓式、環壓式等管件機械連接; 5 不銹鋼波紋軟管及非金屬軟管應采用專用管件連接; 6 燃氣用鋁塑復合管應采用專用的卡套式、卡壓式連接方式。 4.3.4 燃氣管子的切割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碳素鋼管宜采用機械方法或氧一可燃氣體火焰切割; 2 薄壁不銹鋼管應采用機械或等離子弧方法切割;當采用砂輪切割或修磨時,應使用專用砂輪片; 3 銅管應采用機械方法切割; 4 不銹鋼波紋軟管和燃氣用鋁塑復合管應使用專用管剪切割。 4.3.5 燃氣管道采用的支撐形式宜按表4.3.5選擇,高層建筑室內燃氣管道的支撐形式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表4.3.5 燃氣管道采用的支撐形式
主控項目 4.3.6 燃氣管道的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當設計文件無明確規定時,設計壓力大于或等于10kPa的管道以及布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閉空間內的管道,除采用加厚的低壓管或與專用設備進行螺紋或法蘭連接以外,應采用焊接的連接方式。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4.3.7 鋼質管道的焊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子與管件的坡口與組對 1) 管子與管件的坡口形式和尺寸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當設計文件無明確規定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和本規范附錄B的規定; 2) 管子與管件的坡口及其內、外表面的清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5的規定; 3) 等壁厚對接焊件內壁應齊平,內壁錯邊量不應大于1mm; 4) 當不等壁厚對接焊件組對且其內壁錯邊量大于1mm或外壁錯邊量大于3mm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 50235的規定進行修整。 2 鋼質管道宜采用手工電弧焊或手工鎢極氬弧焊焊接,當公稱尺寸小于或等于DN40時,也可采用氧一可燃氣體焊接; 3 焊條(料)、焊絲、焊劑的選用 1) 焊條(料)、焊絲、焊劑的選用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當設計文件無規定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的規定選用; 2) 嚴禁使用藥皮脫落或不均勻、有氣孔、裂紋、生銹或受潮的焊條。 4 管道的焊接工藝要求 1) 管道的焊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的有關規定; 2) 管子焊接時,應采取防風措施; 3) 焊縫嚴禁強制冷卻。 5 在管道上開孔接支管時,開孔邊緣距管道環焊縫不應小于100mm;當小于100mm時,應對環焊縫進行射線探傷檢測,且質量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無損檢測金屬管道熔化焊環向對接接頭射線照相檢測方法》GB/T 12605中的Ⅲ級;管道環焊縫與支架、吊架邊緣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0mm; 6 管道對接焊縫質量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當設計文件無明確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焊后應將焊縫表面及其附近的藥皮、飛濺物清除干凈,然后進行焊縫外觀檢查; 2) 焊縫外觀質量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中的Ⅲ級焊縫質量標準; 3) 對接焊縫內部質量采用射線探傷檢測時,其質量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無損檢測? 金屬管道熔化焊環向對接接頭射線照相檢測方法》GB/T 12605中的Ⅲ級焊縫質量標準。 檢查數量:當管道明設或暗封敷設時,焊縫外觀質量應100%檢查,焊縫內部質量的檢查比例不少于5%且不少于1個連接部位。當管道暗埋敷設時,焊縫外觀和內部質量應100%檢查。 檢查方法:焊縫外觀檢查采用目視檢查或焊縫檢查尺檢查;焊縫內部質量檢查查看無損檢測報告。 4.3.8 鋼管焊接質量檢驗不合格的部位必須返修至合格。設計文件要求對焊縫質量進行無損檢測時,對檢驗出現不合格的焊縫,應按下列規定檢驗與評定: 1 每出現一道不合格焊縫,應再抽檢兩道該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縫,當這兩道焊縫均合格時,應認為檢驗所代表的這一批焊縫合格; 2 當第二次抽檢仍出現不合格焊縫時,每出現一道不合格焊縫應再抽檢兩道該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縫,再次檢驗的焊縫均合格時,可認為檢驗所代表的這一批焊縫合格; 3 當仍出現不合格焊縫時,應對該焊工所焊全部同批的焊縫進行檢驗并應對其他批次的焊縫加大檢驗比例。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看檢查記錄和無損檢測報告。 4.3.9 法蘭焊接結構及焊縫成型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管路法蘭技術條件》JB/T 74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抽查比例不少于10%,且不少于1對法蘭。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焊縫檢查尺量測。 4.3.10 銅管接頭和焊接工藝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銅管接頭》GB/T 11618執行,銅管的釬焊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釬焊前,應除去釬焊處銅管外壁與管件內壁表面的污物及氧化物; 2 釬焊前,應將銅管插入端與承口處的間隙調整均勻; 3 釬料宜選用含磷脫氧元素的銅基無銀或低銀釬料,銅管之間釬焊時可不添加釬焊劑,但與銅合金管件釬焊時,應添加釬焊劑; 4 釬焊時應均勻加熱被焊銅管及接頭,當達到釬焊溫度時加入釬料,應使釬料均勻滲入承插口的間隙內,加熱溫度宜控制在645~790℃之間,釬料填滿間隙后應停止加熱,保持靜止冷卻,然后將釬焊部位清理干凈; 5 釬焊后必須進行外觀檢查,釬焊縫應圓滑過渡,釬焊縫表面應光滑,不得有較大焊瘤及銅管件邊緣熔融等缺陷。 檢查數量:100%釬焊縫。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4.3.11 鋁塑復合管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鋁塑復合管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鋁塑復合壓力管》GB/T 18997的規定。鋁塑復合管連接管件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鋁塑復合管用卡壓式管件》CJ/T 190和《鋁塑復合管用卡套式銅制管接頭》CJ/T 111的規定。并應附有質量合格證書; 2 連接用的管件應與管材配套,并應用專用工具進行操作; 3 應使用專用刮刀將管口處的聚乙烯內層削坡口,坡角為20°~30°,深度為1.0~1.5mm,且應用清潔的紙或布將坡口殘屑擦干凈; 4 連接時應將管口整圓,并修整管口毛刺,保證管口端面與管軸線垂直。 檢查數量:1OO%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4.3.12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與燃具或閥門的水平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燃氣相對密度比空氣輕時,水平距離應控制在0.5~8.0m范圍內,安裝高度應距屋頂0.3m之內,且不得安裝于燃具的正上方; 2 當燃氣相對密度比空氣重時,水平距離應控制在0.5~4.0m范圍內,安裝高度應距地面0.3m以內。 檢查比例: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及尺量檢查。 4.3.13 室內燃氣管道嚴禁作為接地導體或電極。 檢查比例:1OO%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4.3.14 沿屋面或外墻明敷的室內燃氣管道,不得布置在屋面上的檐角、屋檐、屋脊等易受雷擊部位。當安裝在建筑物的避雷保護范圍內時,應每隔25m至少與避雷網采用直徑不小于8mm的鍍鋅圓鋼進行連接,焊接部位應采取防腐措施,管道任何部位的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Ω;當安裝在建筑物的避雷保護范圍外時,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檢查比例: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接地搖表測試。 一般項目 4.3.15 在建筑物外敷設的燃氣管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沿外墻敷設的中壓燃氣管道當采用焊接的方法進行連接時,應采用射線檢測的方法進行焊縫內部質量檢測。當檢測比例設計文件無明確要求時,不應少于5%,其質量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無損檢測金屬管道熔化焊環向對接接頭射線照相檢測方法》GB/T 12605中的Ⅲ級。焊縫外觀質量不應低于現行國家標準《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中的Ⅲ級。 2 沿外墻敷設的燃氣管道距公共或住宅建筑物門、窗洞口的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規定。 3 管道外表面應采取耐候型防腐措施,必要時應采取保溫措施。 4 在建筑物外敷設燃氣管道,當與其他金屬管道平行敷設的凈距小于100mm時,每30m之間至少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6mm2的銅絞線將燃氣管道與平行的管道進行跨接。 5 當屋面管道采用法蘭連接時,在連接部位的兩端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6mm2的金屬導線進行跨接;當采用螺紋連接時,應使用金屬導線跨接。 檢查數量: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執行;其余(保溫除外)1OO%檢查;當燃氣管道有保溫時,保溫檢查數量,抽查不應少于10%,且不得少于2處。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檢查無損檢測報告及鋼管質量證明書。 4.3.16 管子切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切口表面應平整,無裂紋、重皮、毛刺、凹凸、縮口、熔渣等缺陷; 2 切口端面(切割面)傾斜偏差不應大于管子外徑的1%,且不得超過3mm;凹凸誤差不得超過1mm; 3 應對不銹鋼波紋軟管、燃氣用鋁塑復合管的切口進行整圓。不銹鋼波紋軟管的外保護層,應按有關操作規程使用專用工具進行剝離后,方可連接。 檢查數量:抽查5%。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尺量檢查。 4.3.17 管子的現場彎制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5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彎制時應使用專用彎管設備或專用方法進行; 2 焊接鋼管的縱向焊縫在彎制過程中應位于中性線位置處; 3 管子最小彎曲半徑和最大直徑、最小直徑差值與彎管前管子外徑的比率應符合表4.3.17的規定。 表4.3.17 管子最小彎曲半徑和最大直徑、最小直徑的差值與彎管前管子外徑的比率
注:Do為管子的外徑。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尺量和目視檢查。 4.3.18 法蘭連接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進行法蘭連接前,應檢查法蘭密封面及密封墊片,不得有影響密封性能的缺陷; 2 法蘭的安裝位置應便于檢修,不得緊貼墻壁、樓板和管道支架; 3 法蘭連接應與管道同心,法蘭螺孔應對正,管道與設備、閥門的法蘭端面應平行,不得用螺栓強力對口; 4 法蘭墊片尺寸應與法蘭密封面相匹配,墊片安裝應端正,在一個密封面中嚴禁使用2個或2個以上的法蘭墊片;當設計文件對法蘭墊片無明確要求時,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墊片或耐油石棉橡膠墊片,使用前宜將耐油石棉橡膠墊片用機油浸泡; 5 不銹鋼法蘭使用的非金屬墊片,其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50×10-6; 6 應使用同一規格的螺栓,安裝方向應一致,螺母緊固應對稱、均勻;螺母緊固后螺栓的外露螺紋宜為1~3扣,并應進行防銹處理; 7 法蘭焊接檢驗合格后,方可與相關設備進行連接。 檢查數量:抽查比例不小于10%,且不少于2對法蘭。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4.3.19 螺紋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管在切割或攻制螺紋時,焊縫處出現開裂,該鋼管嚴禁使用; 2 現場攻制的管螺紋數宜符合表4.3.19的規定: 表4.3.19 現場攻制的管螺紋數
3 鋼管的螺紋應光滑端正,無斜絲、亂絲、斷絲或脫落,缺損長度不得超過螺紋數的10%; 4 管道螺紋接頭宜采用聚四氟乙烯膠帶做密封材料,當輸送濕燃氣時,可采用油麻絲密封材料或螺紋密封膠; 5 擰緊管件時,不應將密封材料擠入管道內,擰緊后應將外露的密封材料清除干凈; 6 管件擰緊后,外露螺紋宜為1~3扣,鋼制外露螺紋應進行防銹處理; 7 當銅管與球閥、燃氣計量表及螺紋連接的管件連接時,應采用承插式螺紋管件連接;彎頭、三通可采用承插式銅管件或承插式螺紋連接件。 檢查數量:抽查比例不小于1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4.3.20 室內明設或暗封形式敷設的燃氣管道與裝飾后墻面的凈距,應滿足維護、檢查的需要并宜符合表4.3.20的要求;銅管、薄壁不銹鋼管、不銹鋼波紋軟管和鋁塑復合管與墻之間凈距應滿足安裝的要求。 表4.3.20 室內燃氣管道與裝飾后墻面的凈距
檢查數量:抽查比例不小于5%。 檢查方法:尺量檢查。 4.3.21 敷設在管道豎井內的燃氣管道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道安裝宜在土建及其他管道施工完畢后進行; 2 當管道穿越豎井內的隔斷板時,應加套管;套管與管道之間應有不小于10mm的間隙; 3 燃氣管道的顏色應明顯區別于管道井內的其他管道,宜為黃色; 4 燃氣管道與相鄰管道的距離應滿足安裝和維修的需要; 5 敷設在豎井內的燃氣管道的連接接頭應設置在距該層地面1.0~1.2m處。 檢查數量:抽查比例不小于2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4.3.22 采用暗埋形式敷設燃氣管道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埋設管道的管槽不得傷及建筑物的鋼筋。管槽寬度宜為管道外徑加20mm,深度應滿足覆蓋層厚度不小于1Omm的要求。未經原建筑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嚴禁在承重的墻、柱、梁、板中暗埋管道。 2 暗埋管道不得與建筑物中的其他任何金屬結構相接觸,當無法避讓時,應采用絕緣材料隔離。 3 暗埋管道不應有機械接頭。 4 暗埋管道宜在直埋管道的全長上加設有效地防止外力沖擊的金屬防護裝置,金屬防護裝置的厚度宜大于1.2mm。當與其他埋墻設施交叉時,應采取有效的絕緣和保護措施。 5 暗埋管道在敷設過程中不得產生任何形式的損壞,管道固定應牢固。 6 在覆蓋暗埋管道的砂漿中不應添加快速固化劑。砂漿內應添加帶色顏料作為永久色標。當設計無明確規定時,顏料宜為黃色。安裝施工后還應將直埋管道位置標注在竣工圖紙上,移交建設單位簽收。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尺量檢查,查閱設計文件。 4.3.23 鋁塑復合管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不得敷設在室外和有紫外線照射的部位; 2 公稱尺寸小于或等于DN20的管子,可以直接調直;公稱尺寸大于或等于DN25的管子,宜在地面壓直后進行調直; 3 管道敷設的位置應遠離熱源; 4 灶前管與燃氣灶具的水平凈距不得小于0.5m,且嚴禁在灶具正上方; 5 閥門應固定,不應將閥門自重和操作力矩傳遞至鋁塑復合管。 檢查數量:100%檢查灶前管與燃氣灶具的水平凈距。 檢查方法:尺量檢查、目視檢查。 4.3.24 燃氣管道與燃具之間用軟管連接時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 軟管與管道、燃具的連接處應嚴密,安裝應牢固; 2 當軟管存在彎折、拉伸、龜裂、老化等現象時不得使用; 3 當軟管與燃具連接時,其長度不應超過2m,并不得有接 4 當軟管與移動式的工業用氣設備連接時,其長度不應超過30m,接口不應超過2個; 5 軟管應低于灶具面板30mm以上; 6 軟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穿過墻、樓板、頂棚、門和窗; 7 非金屬軟管不得使用管件將其分成兩個或多個支管。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尺量檢查。 4.3.25 立管安裝應垂直,每層偏差不應大于3mm/m且全長不大于20mm。當因上層與下層墻壁壁厚不同而無法垂于一線時,宜做乙字彎進行安裝。當燃氣管道垂直交叉敷設時,大管宜置于小管外側。 檢查數量:抽查比例不小于5%。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尺量(吊線)檢查。 4.3.26 當室內燃氣管道與電氣設備、相鄰管道、設備平行或交叉敷設時,其最小凈距應符合表4.3.26的要求。 檢查數量:抽查比例不小于10%。 檢查方法:尺量檢查,目視檢查。 4.3.27 管道支架、托架、吊架、管卡(以下簡稱“支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的支架應安裝穩定、牢固,支架位置不得影響管道的安裝、檢修與維護; 2 每個樓層的立管至少應設支架1處; 表4.3.26 室內燃氣管道與電氣設備、相鄰管道、設備之間的最小凈距(cm)
注:1 當明裝電線加絕緣套管且套管的兩端各伸出燃氣管道1Ocm時,套管與燃氣管道的交叉凈距可降至1cm; 2 當布置確有困難時,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適當減小凈距; 3 灶前管不含鋁塑復合管; 3 當水平管道上設有閥門時,應在閥門的來氣側1m范圍內設支架并盡量靠近閥門; 4 與不銹鋼波紋軟管、鋁塑復合管直接相連的閥門應設有固定底座或管卡; 5 鋼管支架的最大間距宜按表4.3.27-1選擇;銅管支架的最大間距宜按表4.3.27-2選擇;薄壁不銹鋼管道支架的最大間距宜按表4.3.27-3選擇;不銹鋼波紋軟管的支架最大間距不宜大于1m;燃氣用鋁塑復合管支架的最大間距宜按表4.3.27-4選擇; 表4.3.27-1 鋼管支架最大間距
表4.3.27-2 銅管支架最大間距
表4.3.27-3 薄壁不銹鋼管支架最大間距
表4.3.27-4 燃氣用鋁塑復合管支架最大間距
6 水平管道轉彎處應在以下范圍內設置固定托架或管卡座: ? 1) 鋼質管道不應大于1.Om; 2) 不銹鋼波紋軟管、銅管道、薄壁不銹鋼管道每側不應大于0.5m; 3) 鋁塑復合管每側不應大于0.3m; 7 支架的結構形式應符合設計要求,排列整齊,支架與管道接觸緊密,支架安裝牢固,固定支架應使用金屬材料; 8 當管道與支架為不同種類的材質時,二者之間應采用絕緣性能良好的材料進行隔離或采用與管道材料相同的材料進行隔離;隔離薄壁不銹鋼管道所使用的非金屬材料,其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50×10-6。 9 支架的涂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鋁塑復合管和不銹鋼波紋軟管支架抽查不少于10%、其他材質的管道支架抽查不小于5%,且不少于10處。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4.3.28 室內燃氣鋼管、鋁塑復合管及閥門安裝后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宜符合表4.3.28的規定,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表4.3.28 室內燃氣管道安裝后檢驗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5 燃氣計量表安裝及檢驗 5.1 一般規定 5.1.1 燃氣計量表在安裝前應按本規范第3.2.1、3.2.2條的規定進行檢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燃氣計量表應有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標牌上應有CMC標志、最大流量、生產日期、編號和制造單位; 2 燃氣計量表應有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出具的檢定合格證書,并應在有效期內; 3 超過檢定有效期及倒放、側放的燃氣計量表應全部進行復檢; 4 燃氣計量表的性能、規格、適用壓力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5.1.2 燃氣計量表應按設計文件和產品說明書進行安裝。 5.1.3 燃氣計量表的安裝位置應滿足正常使用、抄表和檢修的要求。 5.2 燃氣計量表 主控項目 5.2.1 燃氣計量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5.2.2 燃氣計量表前的過濾器應按產品說明書或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安裝。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查閱設計文件和產品說明書。 5.2.3 燃氣計量表與燃具、電氣設施的最小水平凈距應符合表5.2.3的要求。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測量。 表5.2.3 燃氣計量表與燃具、電氣設施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cm)
一般項目 5.2.4 燃氣計量表的外觀應無損傷,涂層應完好。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5.2.5 膜式燃氣計量表鋼支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無傾斜。 檢查數量:抽查20%,并不應少于1個。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手檢。 5.2.6 支架涂漆種類和涂刷遍數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并應附著良好,無脫皮、起泡和漏涂。漆膜厚度應均勻,色澤一致,無流淌及污染現象。 檢查數量:抽查20%,并不應少于1個。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5.2.7 當使用加氧的富氧燃燒器或使用鼓風機向燃燒器供給空氣時,應檢驗燃氣計量表后設的止回閥或泄壓裝置是否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5.2.8 組合式燃氣計量表箱應牢固地固定在墻上或平穩地放置在地面上。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5.2.9 室外的燃氣計量表宜裝在防護箱內,防護箱應具有排水及通風功能;安裝在樓梯間內的燃氣計量表應具有防火性能或設在防火表箱內。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5.2.10 燃氣計量表與管道的法蘭或螺紋連接,應符合本規范第4.3.18條或第4.3.19條的規定。 檢查數量:家用燃氣計量表抽查20%,商業和工業企業用 燃氣計量表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5.3 家用燃氣計量表 主控項目 5.3.1 家用燃氣計量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燃氣計量表安裝后應橫平豎直,不得傾斜; 2 燃氣計量表的安裝應使用專用的表連接件; 3 安裝在櫥柜內的燃氣計量表應滿足抄表、檢修及更換的要求,并應具有自然通風的功能; 4 燃氣計量表與低壓電氣設備之間的間距應符合本規范表5.2.3的要求; 5 燃氣計量表宜加有效的固定支架。 檢查數量:抽查20%,且不少于5臺。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尺量檢查。 5.4 商業及工業企業燃氣計量表 主控項目 5.4.1 最大流量小于65m3/h的膜式燃氣計量表,當采用高位安裝時,表后距墻凈距不宜小于30mm,并應加表托固定;采用低位安裝時,應平穩地安裝在高度不小于200mm的磚砌支墩或鋼支架上,表后與墻凈距不應小于30mm。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及尺量檢查。 5.4.2 最大流量大于或等于65m3/h的膜式燃氣計量表,應平正地安裝在高度不小于200mm的磚砌支墩或鋼支架上,表后與墻凈距不宜小于150mm;腰輪表、渦輪表和旋進旋渦表的安裝場所、位置、前后直管段及標高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并應按產品標識的指向安裝。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尺量檢查,查閱設計文件。 5.4.3 燃氣計量表與燃具和設備的水平凈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距金屬煙囪不應小于80cm,距磚砌煙囪不宜小于60cm; 2 距炒菜灶、大鍋灶、蒸箱和烤爐等燃氣灶具灶邊不宜小于80cm; 3 距沸水器及熱水鍋爐不宜小于150cm; 4 當燃氣計量表與燃具和設備的水平凈距無法滿足上述要求時,加隔熱板后水平凈距可適當縮小。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及尺量檢查。 5.4.4 燃氣計量表安裝后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4.4的要求。 檢查數量:抽查50%,且不少于1臺。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測量。 表5.4.4 燃氣計量表安裝后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一般項目 5.4.5 當采用不銹鋼波紋軟管連接燃氣計量表時,不銹鋼波紋軟管應彎曲成圓弧狀,不得形成直角。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5.4.6 當采用法蘭連接燃氣計量表時,應符合本規范第4.3.18條的規定。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5.4.7 多臺并排安裝的燃氣計量表,每臺燃氣計量表進出口管道上應按設計文件的要求安裝閥門;燃氣計量表之間的凈距應滿足安裝、檢查及維修的要求。 檢查數量:1OO%。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6 家用、商業用及工業企業用燃具和用氣設備的安裝及檢驗 6.1 一般規定 6.1.1 燃具和用氣設備安裝前應按本規范第3.2.1、3.2.2條的規定進行下列檢驗: 1 應檢查燃具和用氣設備的產品合格證、產品安裝使用說明書和質量保證書; 2 產品外觀的顯見位置應有產品參數銘牌,并有出廠日期; 3 應核對性能、規格、型號、數量是否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6.1.2 家用燃具應采用低壓燃氣設備,商業用氣設備宜采用低壓燃氣設備。 6.1.3 家用、商業用及工業企業用燃具和用氣設備的安裝場所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有關規定。 6.1.4 煙道的設置及結構應符合燃具和用氣設備的要求,并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對舊有煙道應核實煙道斷面及煙道抽力,不滿足煙氣排放要求的不得使用。 6.2 家用燃具 主控項目 6.2.1 家用燃具的安裝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CJJ 12的有關規定。 檢查方法:查閱資料和目視檢查。 6.2.2 燃氣的種類和壓力、燃具上的燃氣接口、進出水的壓力和接口應符合燃具說明書的要求。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資料。 6.2.3 燃氣熱水器和采暖爐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安裝,并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2 熱水器和采暖爐應安裝牢固,無傾斜; 3 支架的接觸應均勻平穩,并便于操作; 4 與室內燃氣管道和冷熱水管道連接必須正確,并應連接牢固、不易脫落;燃氣管道的閥門、冷熱水管道閥門應便于操作 5 排煙裝置應與室外相通,煙道應有1%坡向燃具的坡度,并應有防倒風裝置。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6.2.4 當燃具與室內燃氣管道采用螺紋連接時,應按本規范第4.3.19條的規定檢驗。 檢查數量:抽查20%,且不少于2臺。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6.2.5 當燃具與室內燃氣管道采用軟管連接時,軟管應無接頭;軟管與燃具的連接接頭應選用專用接頭,并應安裝牢固,便于操作。 檢查數量:抽查20%,且不少于2臺。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手檢和尺量檢查。 6.2.6 燃具與電氣設備、相鄰管道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應符合表6.2.6的規定。 檢查數量:100%。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表6.2.6 燃具與電氣設備、相鄰管道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cm)
注:燃具與燃氣管道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應符合本規范表4.3.26的規定。 一般項目 6.2.7 燃氣灶具的灶臺高度不宜大于80cm;燃氣灶具與墻凈距不得小于1Ocm,與側面墻的凈距不得小于15cm,與木質門、窗及木質家具的凈距不得小于20cm。 檢查數量:抽查20%,且不少于1臺。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6.2.8 嵌入式燃氣灶具與灶臺連接處應做好防水密封,灶臺下面的櫥柜應根據氣源性質在適當的位置開總面積不小于80cm2的與大氣相通的通氣孔。 檢查數量:抽查20%,且不少于1臺。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6.2.9 燃具與可燃的墻壁、地板和家具之間應設耐火隔熱層,隔熱層與可燃的墻壁、地板和家具之間間距宜大于10mm。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6.2.10 使用市網供電的燃具應將電源線接在具有漏電保護功能的電氣系統上;應使用單相三極電源插座,電源插座接地極應可靠接地,電源插座應安裝在冷熱水不易飛濺到的位置。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6.3 商業用氣設備 主控項目 6.3.1 當商業用氣設備安裝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閉房間內時,應嚴格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 6.3.2 商業用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用氣設備之間的凈距應滿足設計文件、操作和檢修的要求; 2 用氣設備前宜有寬度不小于1.5m的通道; 3 用氣設備與可燃的墻壁、地板和家具之間應按設計文件要求做耐火隔熱層,當設計文件無規定時,其厚度不宜小于1.5mm,隔熱層與可燃的墻壁、地板和家具之間的間距宜大于50mm。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6.3.3 磚砌燃氣灶的燃燒器應水平地安裝在爐膛中央,其中心應對準鍋中心;應保證外焰有效地接觸鍋底,燃燒器支架環孔周圍應保持足夠的空間。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6.3.4 磚砌燃氣灶的高度不宜大于80cm,封閉的爐膛與煙道應安裝爆破門,爆破門的加工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尺量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6.3.5 沸水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安裝沸水器的房間應按設計文件檢查通風系統; 2 沸水器應采用單獨煙道;當使用公共煙囪時,應設防止串煙裝置,煙囪應高出屋頂1m以上,并應安裝防止倒風的裝置,其結構應合理; 3 沸水器與墻凈距不宜小于0.5m,沸水器頂部距屋頂的凈距不應小于0.6m; 4 當安裝2臺或2臺以上沸水器時,沸水器之間凈距不宜小于0.5m。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尺量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6.4 工業企業生產用氣設備 主控項目 6.4.1 工業企業生產用氣設備的安裝場所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規定;當用氣設備安裝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閉房間內時,應嚴格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和目視檢查。 6.4.2 當工業企業生產用氣設備與燃氣供應系統連接時,應按設計文件進行核查,不符合設計文件要求不得連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和目視檢查。 6.4.3 當用氣設備為通用產品時,其燃氣、自控、鼓風及排煙等系統的檢驗應符合產品說明書或設計文件的規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檢查設備銘牌、查閱產品說明書和設計文件。 6.4.4 當用氣設備為非通用產品時,其燃氣、自控、鼓風及排煙等系統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燃燒器的供氣壓力必須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2 用氣設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相關規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檢查設備銘牌、產品說明書和設計文件。 6.4.5 用氣設備燃燒裝置的安全設施除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燃燒裝置采用分體式機械鼓風或使用加氧、加壓縮空氣的燃燒器時,應安裝止回閥,并應在空氣管道上安裝泄爆裝置; 2 燃氣及空氣管道上應安裝最低壓力和最高壓力報警、切斷裝置; 3 封閉式爐膛及煙道應按設計文件施工,煙道泄爆裝置的加工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和目視檢查。 一般項目 6.4.6 下列閥門的安裝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 1 各用氣車間的進口和用氣設備前的燃氣管道上設置的單獨閥門; 2 每只燃燒器燃氣接管上設置的單獨的有啟閉標記的閥門; 3 每只機械鼓風的燃燒器,在風管上設置的有啟閉標記的閥門; 4 大型或互聯裝置的鼓風機,其出口設置的閥門; 5 放散管、取樣管、測壓管前設置的閥門。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查閱設計文件和尺量檢查。燃氣管道、閥門和用氣設備的氣密性用壓縮空氣、測漏儀、壓力表、U形壓力計或發泡劑檢查。 6.5 煙道 主控項目 6.5.1 用氣設備的煙道應按設計文件的要求施工。居民用氣設備的水平煙道長度不宜超過5m,商業用戶用氣設備的水平煙道不宜超過6m,并應有1%坡向燃具的坡度。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及尺量檢查。 6.5.2 煙道抽力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尺量、計算及檢測。 6.5.3 商業用大鍋灶、中餐炒菜灶、烤爐、西餐灶等的煙道應按設計文件的要求安裝。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 一般項目 6.5.4 用鍍鋅鋼板卷制的煙道卷縫應均勻嚴密,煙道應順煙氣流向插接,插接處不應有明顯的縫隙和彎折現象。 檢查數量:居民用戶抽查20%,且不少于5處。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 6.5.5 用鋼板制造的煙道,連接面應平整無縫隙,連接緊密牢固,表面平整,應對煙道進行保溫,保溫材料及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保證出口排煙溫度高于露點。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手檢。 6.5.6 用非金屬預制板砌筑的煙道,砌筑塊之間應粘合嚴密、牢固,表面平整,內部無堆積的粘合材料,磚砌煙道的厚度應保證出口排煙溫度高于露點。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手檢。 6.5.7 金屬煙道的支(吊)架,結構和設置位置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安裝應端正牢固,排列應整齊。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手檢或查閱設計文件。 6.5.8 碳素鋼板煙道和煙道的金屬支(吊)架所涂油漆種類和涂刷遍數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并應附著良好,無脫皮、起泡和漏涂,漆膜應厚度均勻,色澤一致,無流淌及污染現象。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6.5.9 當多臺用氣設備合用一個水平煙道時,應按設計文件要求設置導向裝置。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查閱設計文件。 7 商業用燃氣鍋爐和冷熱水機組燃氣系統安裝及檢驗 7.1 一般規定 7.1.1 商業用室內燃氣管道的最高壓力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相關規定。 7.1.2 商業用燃氣鍋爐和燃氣冷熱水機組的設置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和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相關規定。 7.1.3 商業用燃氣鍋爐和燃氣冷熱水機組的煙道施工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和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相關規定。 7.2 管道 主控項目 7.2.1 引入管的檢驗應符合本規范第4.2節的相關要求,引入管閥門至室外配氣支管之間的管道試驗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 33的有關規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同本規范第4.2節的相關要求,嚴密性試驗穩壓24h,修正壓力降符合《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 33的規定。 7.2.2 管道組成件使用的材質、規格和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燃氣管道的檢驗應符合本規范第4.3節的相關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材質書、合格證,其余同本規范第4.3節相關要求。 7.2.3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閉房間室內燃氣鋼管的固定焊口應進行100%射線照相檢驗。活動焊口應進行10%射線照相檢驗,其質量應達到現行國家標準《無損檢測金屬管道熔化焊環向對接接頭射線照相檢測》GB/T 12605中的Ⅲ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外觀檢查、查閱無損探傷報告和設計文件。 7.2.4 商業用燃氣鍋爐和冷熱水機組室內燃氣管道末端的放散管應按設計文件要求安裝,放散管尚應設手動快速切斷閥。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和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7.2.5 引入管安裝應符合本規范第4.2節的相關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應符合本規范第4.2節的要求。 7.2.6 室內燃氣管道安裝同本規范第4.1節和第4.3節的相關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應符合本規范第4.1節和第4.3節的要求。 7.3 調壓裝置 主控項目 7.3.1 燃氣鍋爐和冷熱水機組的燃氣調壓裝置的安裝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 7.3.2 調壓裝置與燃氣管路的連接應符合本規范第4.3節的相關規定。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應符合本規范第4.3節的相關規定。 7.3.3 燃氣鍋爐和冷熱水機組的燃燒器系統及調壓裝置的性能、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及所供氣源的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檢查產品說明書和設備銘牌。 7.3.4 調壓裝置安裝的環境、位置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和現行國家標準《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的相關規定。 ?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及相關標準。 一般項目 7.3.5 設置調壓裝置的建筑物的耐火等級、防雷裝置、設備接地裝置和報警系統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測試或查閱安裝測試記錄。 7.4 自控安全系統 主控項目 7.4.1 燃氣鍋爐和冷熱水機組的燃燒器應具有安全保護及自動控制的功能。 7.4.2 手動快速切斷閥和緊急自動切斷閥應按設計文件安裝;當管線進行系統強度和嚴密性試驗時,緊急自動切斷閥應呈開啟狀態。 ??? 檢查數量:1OO%檢查。 ??? 檢查方法:手檢,查閱產品說明書和設計文件。 7.4.3 燃氣鍋爐和冷熱水機組用氣場所設置的燃氣濃度自動報警系統,應按要求同獨立的防爆排煙設施、通風設施、緊急自動切斷閥連鎖。 ?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及設備安裝說明書,進行聯動測試試驗。 7.4.4 燃氣鍋爐和冷熱水機組的用氣場所設置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按國家現行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66、《石油天然氣工程可燃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安全技術規范》SY 6503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1檢驗及測試。 一般項目 7.4.5 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火災檢測報警器的安裝位置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和設計文件的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看產品說明書及設計文件、尺量檢查。 7.4.6 燃氣濃度自動報警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緊急自動切斷閥的供電導線的規格、型號、敷設方式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目視檢查、查閱設計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7.4.7 燃氣鍋爐和燃氣冷熱水機組控制室的設備安裝,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檢查數量:100%檢查。 檢查方法:查閱設計文件及產品說明書、按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093進行調試、檢驗 8 試驗與驗收 8.1 一般規定 8.1.1 室內燃氣管道的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自引入管閥門起至燃具之間的管道的試驗應符合本規范的要求; 2 自引入管閥門起至室外配氣支管之間管線的試驗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 33的有關規定。 8.1.2 試驗介質應采用空氣或氮氣。 8.1.3 嚴禁用可燃氣體和氧氣進行試驗。 8.1.4 室內燃氣管道試驗前應具備下列條件: 1 已制定試驗方案和安全措施; 2 試驗范圍內的管道安裝工程除涂漆、隔熱層和保溫層外,已按設計文件全部完成,安裝質量應經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建設)單位檢查確認符合本規范的規定。 8.1.5 試驗用壓力計量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試驗用壓力計應在校驗的有效期內,其量程應為被測最大壓力的1.5~2倍。彈簧壓力表的精度不應低于0.4級。 2 U形壓力計的最小分度值不得大于1mm。 8.1.6 試驗工作應由施工單位負責實施,監理(建設)等單位應參加。 8.1.7 試驗時發現的缺陷,應在試驗壓力降至大氣壓力后進行處理。處理合格后應重新進行試驗。 8.1.8 家用燃具的試驗與驗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CJJ 12的有關規定。 8.1.9 暗埋敷設的燃氣管道系統的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應在未隱蔽前進行。 8.1.10 當采用不銹鋼金屬管道時,強度試驗和嚴密性試驗檢查所用的發泡劑中氯離子含量不得大于25×10-6。 8.2 強度試驗 8.2.1 室內燃氣管道強度試驗的范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明管敷設時,居民用戶應為引入管閥門至燃氣計量裝置前閥門之間的管道系統;暗埋或暗封敷設時,居民用戶應為引入管閥門至燃具接入管閥門(含閥門)之間的管道; 2 商業用戶及工業企業用戶應為引入管閥門至燃具接入管閥門(含閥門)之間的管道(含暗埋或暗封的燃氣管道)。 8.2.2 待進行強度試驗的燃氣管道系統與不參與試驗的系統、設備、儀表等應隔斷,并應有明顯的標志或記錄,強度試驗前安全泄放裝置應已拆下或隔斷。 8.2.3 進行強度試驗前,管、內應吹掃干凈,吹掃介質宜采用空氣或氮氣,不得使用可燃氣體。 8.2.4 強度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的1.5倍且不得低于0.1MPa。 8.2.5 強度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低壓燃氣管道系統達到試驗壓力時;穩壓不少于0.5h后。應用發泡劑檢查所有接頭,無滲漏、壓力計量裝置無壓力降為合格; 2 在中壓燃氣管道系統達到試驗壓力時。穩壓不少于0.5h后。應用發泡劑檢查所有接頭,無滲漏、壓力計量裝置無壓力降為合格;或穩壓不少于1h。觀察壓力計量裝置,無壓力降為合格; 3 當中壓以上燃氣管道系統進行強度試驗時,應在達到試驗壓力的50%時停止不少于15min,用發泡劑檢查所有接頭,無滲漏后方可繼續緩慢升壓至試驗壓力并穩壓不少于1h后,壓力計量裝置無壓力降為合格。 8.3 嚴密性試驗 8.3.1 嚴密性試驗范圍應為引入管閥門至燃具前閥門之間的管道。通氣前還應對燃具前閥門至燃具之間的管道進行檢查。 8.3.2 室內燃氣系統的嚴密性試驗應在強度試驗合格之后進行。 8.3.3 嚴密性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低壓管道系統 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且不得低于5kPa。在試驗壓力下。居民用戶應穩壓不少于15min,商業和工業企業用戶應穩壓不少于30min,并用發泡劑檢查全部連接點。無滲漏、壓力計無壓力降為合格。 當試驗系統中有不銹鋼波紋軟管、覆塑銅管、鋁塑復合管、耐油膠管時,在試驗壓力下的穩壓時間不宜小于1h,除對各密封點檢查外,還應對外包覆層端面是否有滲漏現象進行檢查。 2 中壓及以上壓力管道系統 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壓力且不得低于0.1MPa。在試驗壓力下穩壓不得少于2h,用發泡劑檢查全部連接點,無滲漏、壓力計量裝置無壓力降為合格。 8.3.4 低壓燃氣管道嚴密性試驗的壓力計量裝置應采用U形壓力計。 8.4 驗收 8.4.1 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監理單位應組織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并申請進行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新建工程應對全部施工內容進行驗收,擴建或改建工程可僅對擴建或改建部分進行驗收。 8.4.2 工程竣工驗收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工程的各參建單位向驗收組匯報工程實施的情況; 2 驗收組應對工程實體質量(功能性試驗)進行抽查; 3 對本規范第8.4.3條規定的內容進行核查; 4 簽署工程質量驗收文件。 8.4.3 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具有下列文件,并宜按附錄A及附錄B表格填寫: 1 設計文件; 2 設備、管道組成件、主要材料的合格證、檢定證書或質量證明書; 3 施工安裝技術文件記錄(附錄C):焊工資格備案(表C.0.1)、閥門試驗記錄(附表C.0.2)、射線探傷檢驗報告(表C.0.3)、超聲波試驗報告(表C.0.4)、隱蔽工程(封閉)記錄(表C.0.5)、燃氣管道安裝工程檢查記錄(表C 0.6)、室內燃氣系統壓力試驗記錄(表C 0.7); 4 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5 城鎮燃氣工程質量驗收記錄(附錄A):燃氣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A.0.1)、燃氣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A.0.2)、燃氣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表A.0.3); 6 其他相關記錄. 附錄A 燃氣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表A.0.1 燃氣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表A.0.2 燃氣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表A.0.3 燃氣單位(子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記錄
附錄B 管道焊接常用的坡口形式和尺寸
附錄C 施工安裝技術文件記錄內容及格式 表C.0.1 焊工資格備案
表C.0.2 閥門試驗記錄
表C.0.4 超聲波試驗報告
表C.0.6 燃氣管道安裝工程檢查記錄
表C.0.7 室內燃氣系統壓力試驗記錄
引用標準名錄 本規范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于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 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 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 “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引用標準名錄 1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 2 《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093 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66 4 《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5 5 《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36 6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61 7 《無損檢測金屬管道熔化焊環向對接接頭射線照相檢測方法》GB/T 12605 8 《涂裝前鋼材表面銹蝕等級和除銹等級》GB 8923 9 《家用燃氣燃燒器具安裝及驗收規程》CJJ 12-99 10 《城鎮燃氣輸配氣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 33 11 《石油天然氣工程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系統安全技術規范》SY 6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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