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實現升規納統流程再造,推動企業和項目應統盡統,穩固經濟增長內生動力,全面準確反映全縣高質量發展成效,根據《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高質量納統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臨政辦字〔2022〕10號)精神要求,經縣政府同意,現就以高質量納統促進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統計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基層村居作用,以培育扶持中小企業為抓手,以改進政府服務方式、提升區域營商環境為目標,以部門信息共享協同聯動為基礎,以高效統計監測為支撐,著力構建以高質量納統促進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為奮力譜寫“強富和美”現代化臨沭提供堅強統計保障。
(二)基本原則。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負責與政策支持相結合。按照“管行業必須管數據、管行業必須管納統”“誰分管誰負責、誰出數據誰負責、誰報數據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職責體系。各級政府要樹牢責任意識,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明確責任、細化分工、通力協作,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各職能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將高質量納統與招商引資、項目建設、企業扶持培育統籌推進,作為推動行業發展的重要基礎工作來抓。統計部門要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納統。
(三)目標任務。按照“五位一體”工作機制,建立黨委政府、部門、鎮街(開發區)、村居(社區)、企業多向聯動共享機制。根據“政府統一領導、村居全面摸排、職能部門培育、統計部門納統”的工作要求,對達到“四上”標準60%以上的企業、“專精特新”“瞪羚”“獨角獸”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分支機構(產業活動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個體戶等各類市場主體,以及項目建設投產情況等進行全覆蓋監測。對達到“四上”標準企業和已開工投資項目及時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及時、準確、全面反映全縣高質量發展成效。
二、納統工作重點
(一)健全納統監管網絡。依據市場主體單位分布情況,按照經營所在地(建筑業按法人注冊地、投資項目按建設所在地)原則,各鎮街(開發區)要于4月20日前,結合村居實際管理情況(原則上每個自然村至少選用1名統計人員),組建完成村居納統監管網絡,并將監管網絡花名冊上報縣統計局匯總備案。選用的村級統計員要定期走訪、調查工作中掌握的生產經營較好且未納入“四上”(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零住餐業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名單的企業及投資項目,向鎮街(開發區)報告有關企業的名稱、詳細地址及主要業務等情況,由鎮街(開發區)統計機構匯總后,對企業、項目是否符合納統標準進行進一步的核實。各鎮街(開發區)要負責轄區內統計員、“四上”企業、投資項目單位的統計隊伍建設,并定期召開統計業務培訓,提高統計人員政策解讀、數據采集和解決實際業務問題的能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納統隊伍,保障納統工作運行順暢。各鎮街(開發區)要在綜合窗口開設納統業務,明確專人開展企業核實、跟蹤監測、納統入庫、業務培訓、信息維護等工作。(牽頭單位:縣統計局)
(二)建立納統“種子庫”。縣稅務、行政審批、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定期向縣發改、工信、商務、住建(住保)、統計等部門提供相關主管行業的企業行政記錄資料。要建立健全納統會商機制,各主管部門要及時同縣統計部門會商,按照納統標準,初步篩選“種子”企業(達到納統標準60%以上)、“準四上”企業(達到納統標準80%以上)、立項投資項目名單,經村居納統網絡員實地核實確認后,正式形成“四上”企業和項目納統“種子庫”。縣統計部門要建立并下發納統工作統計臺賬,于4月底前搭建完成納統“種子庫”底庫,并于每月25日前進行更新。(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住保中心等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單位:縣稅務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統計局)
(三)分類培育服務企業。各鎮街(開發區)及各主管部門要摸清企業、項目在生產經營及建設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以及申報納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分類梳理提供服務,“一企一策”制定培育扶持計劃,開展惠企政策推送、問題化解、幫扶指導等服務工作,提高培育效率。各主管部門要積極制定激勵政策,對納入“種子庫”的企業、項目,給予土地、金融、財政等政策上的扶持,助力企業發展壯大。針對企業遇到的發展環境問題,各鎮街(開發區)以及各主管部門,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協助企業及時解決問題,確保符合規定的企業、項目及時納統。(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住保中心等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單位:縣統計局)
(四)入庫納統達標企業。建立健全行業主管部門督導,統計部門銷號的工作機制。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符合納統標準企業、項目及時申報納統。鎮街(開發區)各統計專職人員要指導企業備齊申報材料并進行初審,確保符合納統條件的企業、項目及時上傳統計納統平臺。統計部門要及時審核、上報鎮街報送的企業、投資項目材料,在確定納統成功后,及時在“種子庫”進行銷號,并將相關信息反饋到鎮街(開發區)及各行業主管部門。對未能通過納統審核的企業、項目,統計部門要將審核問題歸口反饋至相關部門協助辦理,待問題解決后及時申報銷號。(牽頭單位:縣統計局,參與單位: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縣住保中心等行業主管部門)
(五)持續服務納統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對照退庫風險企業、三年內新納統企業名單和擬開工投資項目名單,持續跟蹤服務,支持企業發展壯大,形成“種子”企業、“準四上”企業、“四上”企業接續發展良好局面,提高納統企業、項目質量。針對企業發展遇到的問題,要持續在用地需求、電力保障、環保審批、信貸支持、政府采購和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等方面提供保障。(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縣住保中心等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單位:縣統計局)
三、分類培育重點
(一)共享行政記錄資料。縣稅務局于每月15日前向縣統計局提供截至上月度達到“種子”“儲備”“準四上”標準企業信息資料。主要包括企業名稱、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注冊地址、經營地址、登記注冊類型名稱、經營范圍、行業小類代碼、聯系方式、登記注冊時間等。縣行政審批局于每月5日前向縣統計局提供上月新增企業、項目立項信息等資料。主要包括單位名稱、單位所在地、項目名稱、建設地點、計劃總投資等。縣統計局分類整理后提供給各行業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認定,認定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縣統計局。(牽頭單位:縣稅務局、縣行政審批局、縣統計局,參與單位: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住建局、縣商務局、縣住保中心等行業主管部門)
(二)培育納統工業企業。縣工信部門要制定惠企服務政策,堅持一業一策、一企一策,按照企業生命周期的個性化發展需求,在企業孵化、稅收優惠、融資便利、人才保障等方面制定并落實專業化、精準化培育方案,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瞪羚”等高成長性企業加快發展,協調解決企業培育、監測、納統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要出臺推動企業納統激勵方案,宣傳、動員、督促達到標準的工業企業及時申報納統,財政部門要配合做好激勵政策的落實。(牽頭單位:縣工信局,參與單位: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統計局)
(三)培育納統建筑業和房地產業企業。縣住建部門要研究出臺扶持激勵政策,培育龍頭骨干建筑業企業,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激勵企業做大做強,落實首次獲得施工綜合資質(特級資質)的省內注冊建筑企業財政獎勵政策。積極主動幫助企業防范經營風險,扶持優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規模化、品牌化方向發展。充分發揮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信用管理的激勵約束作用。(牽頭單位:縣住建局,參與單位:縣財政局、縣統計局)
(四)培育納統商貿企業。縣商務部門要研究制定批發、零售、住宿和餐飲企業扶持培育、轉型升級、升規納統激勵機制。把好“引進關”,不斷提高招商引資質效。強化與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協作,及時跟蹤、監測品牌商、電商、加油站、城市商業綜合體等重點企業、行業經營狀況,建立重點培育單位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對商貿企業升規納統、外省法人在我縣商貿分支機構轉設法人、商貿個轉企等工作的激勵和考核力度。積極宣傳動員、督促指導達標企業及時申報納統,形成培育一批、成熟一批、納統一批的良性循環。(牽頭單位:縣商務局,參與單位:縣財政局、縣統計局)
(五)培育納統服務業企業。縣發改部門要對照負責行業領域,在機制創新、政策激勵、組織保障等方面制定落實服務業企業精準培育方案。加大對信息軟件、研發、物流、設計、營銷、檢驗檢測、認證、文化、旅游、康養等高成長性現代服務業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以及GDP核算空白行業的培育力度,著力解決企業培育、監測、納統過程中的問題,指導企業健全財務制度,夯實統計基礎,建立重點企業動態監測機制,督促達到標準的企業及時申報納統。(牽頭單位:縣發改局,參與單位:縣財政局、縣統計局)
(六)培育納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建立全縣重點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協調推進服務機制,縣發改、工信、投資促進中心等部門要聚焦項目招引、審批落地、開工建設、入庫納統等環節,靠前指導、精準服務,及時協調解決難點堵點問題。(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投資促進中心行業主管部門,參與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統計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縣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高質量納統促進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各部門相關業務分管領導擔任;各部門要選任至少1名業務骨干負責納統工作,成立納統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納統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事項,并對開展服務企業納統工作專項督導情況進行通報。各鎮街(開發區)要結合實際制定納統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統籌推動政府、部門、網格高效聯動開展企業升規納統工作,組織認領分工責任,抓好工作落實。縣級、鎮街(開發區)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分別于4月上旬、4月中旬組建完成。各主管部門要完善企業服務、培育、監測工作督導通報機制,督導各項工作、各個環節落實到位。
(二)強化部門聯動。建立部門納統責任分工機制,形成職責清晰、各司其職、共同做好企業納統的工作格局。各鎮街(開發區)對轄區內的企業、項目負總責,組織骨干量做好“種子庫”的摸排、梳理、上報、納統等工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納統激勵政策、提供本行業領域重點企業、項目信息、篩選“種子”企業庫、扶持培育“準四上”企業、督促本行業領域企業、項目申報納統等工作,做好企業、項目培育納統工作的宣傳、動員和督導工作,確保達到標準的企業及時升規納統。統計部門負責“準四上”庫、儲備庫、種子庫、投資項目名單的匯總及銷號、有關資料的及時共享、企業申報材料的審核確認等工作,加強對納統工作的業務指導。
(三)完善政策扶持。整合各級支持產業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四上”企業和列入“準四上”企業的項目資金、財政支持、資源配置、專項申報、公共服務、榮譽評定等政策。積極采取股權投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合作等多種方式,推動外縣企業在我縣分支機構轉設法人。
(四)注重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要積極利用網絡、電視、報刊等渠道,宣傳介紹各種惠企政策,引導企業充分運用政策實現可持續發展。加大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強化企業依法納統意識,在全社會形成廣泛支持、積極配合企業培育納統工作的良好氛圍。
附件:
1.臨沭縣以高質量納統促進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略)
2.納入聯網直報統計企業及項目認定標準
3.企業培育納統部門職責清單
附件2
納入聯網直報統計企業及項目認定標準
工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以及視同法人的產業活動單位。
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視同法人的產業活動單位以及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
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以及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
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以及視同法人的產業活動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
建筑業: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轄區內具有建筑業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包括沒有工作量的建筑業企業)及所屬產業活動單位;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或企業)直屬的具有建筑業資質的所有獨立核算建筑業企業。建筑業企業資質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資質管理辦法。轄區內有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按照法人單位注冊地原則進行統計。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企業: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各種登記注冊類型的法人單位、個體經營戶、其他單位進行的計劃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投資項目(不包括農戶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