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規劃 | ||||||||||||||||||||||||
| 2022-11-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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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規劃
為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山東省養老服務條例》《山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山東省“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等,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各級決策部署,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圍繞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以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服務需求為導向,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聚焦高齡、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體系建設,完善基本養老服務,發展普惠養老服務,推進互助養老服務,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培育養老服務新業態,促進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不斷健全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持續增強廣大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發展目標。2025年年底前,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養老服務有效供給持續擴大,養老服務產品日益豐富,行業要素支撐不斷增強,老年宜居、老年友好環境初步形成。 1.服務設施網絡更加健全。縣、鎮街、村(社區)、家庭四級養老服務網絡基本形成,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60%以上,街道、鎮級區域性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分別達到100%、60%以上,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達標率達到100%,農村互助養老設施覆蓋率明顯提高,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取得明顯成效。 2.服務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基本養老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保持在100%,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并保持在60%以上,失智老年人、分散供養特困老年人、農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全面建立,面向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更加完善,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養老、符合實際的互助養老全面發展,家庭養老支持措施進一步強化。 3.服務質量安全明顯提升。以信用管理為基礎,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更加完善,養老服務標準化、管理信息化、隊伍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升,《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強制性標準達標率達到100%,養老護理員入職培訓率達到100%。 4.產業融合發展更具活力。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發揮,社會力量成為養老服務供給主體。養老與文化、教育、家政、醫療、商業、金融、保險、旅游等行業加快融合發展,形成一批產業鏈條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好的龍頭企業、服務名牌和產業集群。 5.老年友好環境持續優化。老年友好型社區建設全面推進,敬老孝老助老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支持老年人融入并適應智慧社會的環境更加優化,老年人社會融入、社會參與程度不斷提高。 6.發展要素支撐進一步增強。養老服務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規劃、土地、設施、財政、稅收、融資、人才、技術、標準等支持政策更加完善有力,財政投入持續加大,要素集聚效應更加明顯,社會力量參與和市場發展活力明顯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養老服務保障制度。 1.健全政府兜底養老保障制度。加強對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對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實行集中供養,做到愿進全進、應養盡養,到2022年底,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率達到并保持在60%以上。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的兜底保障作用,堅持公益屬性,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重點為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養服務。建立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和輪候制度,明確老年人輪候前提條件和排序原則。 2.健全基本養老公共服務制度。健全基本養老公共服務清單發布及定期更新制度,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支出責任,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豐富服務項目、提高服務標準。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與需求綜合評估制度,為具備相關資格條件的老年人開展能力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養老服務的依據。落實經濟困難老年人補貼、高齡津貼制度。建立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評估制度,以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為重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居家養老服務。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訪關愛制度,定期對獨居、空巢、農村留守、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開展探視與幫扶服務,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建立對無監護人的特殊困難老年人的監護保障機制。 3.健全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加快構建由長期護理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組成的多層次長期照護保障體系,滿足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剛性需求。全面實施職工護理保險制度,完善不同失能等級和護理模式管理服務標準,并逐步將參保范圍擴大到城鄉居民,2025年年底前,實現城鄉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全覆蓋。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引導商業保險機構研究開發適合居家護理、社區護理及機構護理等多樣化護理保險產品。 (二)增加養老服務有效供給。 1.健全養老服務設施網絡。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縣、鎮街、村(社區)、家庭四級養老服務設施網絡。在縣級層面,至少建有1處以失能特困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敬老院,引導社會力量重點發展護理型養老床位。在街道層面,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等功能的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2022年年底前,實現街道全覆蓋。在鎮級層面,新建或依托現有鎮級敬老院發展區域性綜合養老服務中心,2025年年底前,鎮級覆蓋率達到60%以上。在村(社區)層面,發展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等設施,2025年年底前,實現城鄉社區日間照料服務全覆蓋。在家庭層面,為符合條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信息化改造,引導發展“家庭養老床位”,依托專業服務組織開展居家上門服務。 2.完善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贍養義務,承擔照料責任。鼓勵對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務,支持面向家庭照護成員開展護理技能培訓。加強已建成住宅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適老化無障礙改造,推進老舊小區坡道、樓梯扶手、電梯等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生活服務設施改造。推動農村人居環境建設融入適老化標準,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環境。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探索建立“養老顧問”制度,為老年人提供養老規劃、政策咨詢、資源推介等服務。 3.豐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鼓勵以失能老年人為重點,以醫養結合養老機構為主體,托管鎮街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連鎖運營轄區日間照料設施和“家庭養老床位”,推動專業養老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打造“15分鐘養老服務圈”。完善“家庭養老床位”服務、管理、技術等規范,明確上門照護服務標準,規范合同范本,讓居家老年人享受連續、穩定、專業的養老服務。鼓勵和引導國有企業、社會組織、醫療機構、家政公司、物業企業等參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按照就近便利、安全優質、價格合理的原則,提供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積極推進城鄉社區(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點建設,引導市場主體針對老年人特點開發餐飲產品并建立配送體系。 4.推動機構養老資源布局優化。聚焦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剛性需求,盤活養老機構存量資源,優先支持新增護理型床位,提升養老機構長期照護服務能力,2025年年底前,全縣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60%以上。聚焦失智老年人照護需求,加大認知障礙照護服務供給,鼓勵單獨建設認知障礙照護機構,或在養老機構中設置認知障礙照護專區,提供日常生活照護、自理能力訓練、社會融入參與等專業服務。引導養老機構根據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務范圍,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門、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安寧療護一體化的健康養老服務。按照“宜公則公、宜民則民”原則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推動具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委托運營或轉制為國有企業,盤活存量資源,提升服務質量。 5.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將農村養老服務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布局,統籌城鄉、整合資源、優化供給、補齊短板。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優化發展布局,增強護理功能,2022年年底前,全縣建設改造護理型床位不低于1000張,全部達到二星級及以上養老機構標準。優化拓展敬老院服務功能,開展特困人員供養、失能老年人托養、居家上門、對下指導等服務,升級成為農村區域性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大力發展農村幸福院等互助養老設施,鼓勵專業服務組織連鎖化托管運營,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辦得起、農民用得上、服務可持續的農村互助養老模式。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推廣實施“黨建+養老”模式。鼓勵設立老年協會、老年志愿服務隊等群眾性養老服務組織。 6.支持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實施普惠養老專項行動,通過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帶動企業提供普惠型“服務包”,推動建設一批方便可及、價格可接受、質量有保障的養老服務機構。引導各類主體提供普惠養老服務,擴大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提升可持續發展機制,進一步完善市場原則下的普惠價格形成機制,享受政府補助以及無償或低償使用場地設施的養老服務機構,應當以普惠為導向確定服務價格并向社會公開。加大國有經濟對普惠養老的支持,鼓勵國有企業在養老服務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網點布局,培育發展以普惠養老服務為主責主業、承擔公共服務功能的國有企業。有序穩妥推動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為普惠型養老服務機構。 7.推進“互聯網+養老服務”。創新“互聯網+養老”等智慧養老模式,匯聚線上線下資源,豐富產品供給,精準對接需求和供給,為老年人提供“菜單式”就近便捷養老服務,著力打造“沒有圍墻的養老院”。鼓勵互聯網養老服務企業創新服務模式,為老年人定制各類活動場景的健康監測系統,利用大數據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應急處置。 (三)推進醫養康養深度融合。 1.建立健全醫養康養結合機制。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則,推動未設立醫療衛生機構的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協作合作關系,簽訂合作協議,2025年底前,實現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覆蓋率達到100%。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整合現有衛生服務中心(站)或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資源,推動社區養老設施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深度合作、鄰近設置。積極推進鎮級衛生院與敬老院融合發展,通過一體聯建、簽約合作、托管、派駐醫護人員等形式,建立緊密型合作關系。 2.支持舉辦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機構申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簡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不需另行設立新的法人。 3.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務體系。對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費健康管理服務,建立老年人健康檔案。認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實現從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護到安寧療護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蓋。落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加強老年人居家醫療服務。加強老年失能預防,推動失能預防關口前移,降低老年人失能發生率。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與精神障礙早期預防及干預機制,開展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區診療康復服務。 (四)提升行業監管水平。 1.健全綜合監管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明確監管重點,全面加強對安全質量、從業人員、涉及資金、運營秩序、用地建設等方面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強信用管理,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養老服務機構及人員依法依規實行聯合懲戒。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建立完善養老服務社會監督機制。 2.發揮標準規范引領作用。推動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主體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鼓勵行業組織制定發布養老服務和產品團體標準,鼓勵養老服務機構制定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強化養老服務標準實施,分層分類培育一批標準化示范單位,《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達標率達到并保持在100%。完善養老服務設施等級評定機制,評定結果向社會公開,作為養老服務監管、政府購買服務和財政獎補的重要依據。 3.提高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能力。指導督促養老機構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積極采取智慧消防等信息化手段,加強火災預警監測,及時防范消除安全隱患,建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常態化應急演練機制,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依托國有養老企業、公辦養老機構和大型民辦養老機構,加強養老服務應急能力儲備,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五)健全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 1.弘揚孝親敬老傳統美德。大力宣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弘揚中華民族孝親敬老傳統美德,在全社會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推動敬老孝老宣傳活動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大力開展“敬老月”“敬老文明號”等敬老助老主題宣傳教育實踐和評比活動,豐富活動內容和形式,形成良好社會氛圍。 2.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勵老年教育機構開展在線老年教育,加強政策引導,加快發展城鄉社區老年教育,2025年年底前,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學。鼓勵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開設老年課堂、建設學習點,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學習服務。 3.擴大老年人社會參與度。積極開展“銀齡行動”,引導和組織老年人參與社區治理和服務活動,參與社區公益慈善、教科文衛等事業。參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活動,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在居住環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社會參與、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 4.建設兼顧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會。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有效解決老年人面臨的“數字鴻溝”問題。各類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應設置必要的線下辦事渠道,公共服務場所應保留人工窗口和電話專線。在疫情防控等突發事件處置中做好幫助老年人應對工作。推進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適老化改造,鼓勵企業提供相關應用的“關懷模式”“長輩模式”。 5.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健全老年人優待制度體系,全面落實各類老年人優待政策,實現縣內通用。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持續加強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排查整治。廣泛開展老年人識騙防騙宣傳活動,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詐銷售意識。加強老年人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重點做好特殊困難老年人群體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六)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1.強化專業人才培養。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培訓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鼓勵培養“養老顧問”、養老職業經理、養老護理員師資、老年人能力評估師等各類涉老人才。2022年年底前,全縣培養培訓10名養老院院長、200名養老護理員、10名養老社會工作者,2025年年底前,養老護理員崗前培訓率達到100%,養老機構中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服務的專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大力培養為老年人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隊伍,在養老服務機構中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2025年年底前,全縣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有1名社會工作者。 2.建立人才激勵機制。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評價工作,引導用人單位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配套的薪酬激勵機制。定期舉辦全縣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對符合條件的獲獎選手申報“和諧使者”稱號。對在養老服務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培育為老志愿服務隊伍。扶持培育各類為老志愿服務組織,廣泛開展各類為老志愿服務活動。引導在校生志愿服務和暑期實踐、相關專業技能學生社會實習、社會愛心人士志愿服務等,與老年人生活服務、健康服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對接。支持開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捐贈、慈善信托等慈善公益活動。試點推廣“時間銀行”,實行“訂單式”志愿服務,為老年人提供陪伴聊天、陪同購物、陪同就醫、服務繳費、法律援助、智能設備培訓等服務,建立志愿服務儲蓄、回饋、激勵與評價機制,提升志愿服務的持續性、規范性與有效性。 (七)發展壯大養老產業。
1.統籌養老產業發展布局。充分發揮我縣歷史文化、自然資源、基礎設施等優勢,一體聯動、集聚發展,優勢互補、合作共贏,促進資源要素互聯互通、自由流動、高效配置,促進區域養老產業統籌、協調、均衡發展。 2.大力推動產業融合發展。實施“養老+行業”行動,支持養老服務與文化、旅游、餐飲、體育、家政、教育、養生、健康、金融、地產等行業融合發展,創新和豐富養老服務產業新模式與新業態,拓展旅居養老、文化養老、健康養老等新型消費領域。推進養老服務向專業化、產業化、連鎖化、集團化方向邁進,優先培育一批帶動力強、輻射面廣的龍頭企業,打造一批產業鏈長、覆蓋領域廣、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產業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影響力和競爭力的行業品牌。 3.擴大老年產品供給。圍繞老年人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復、醫療衛生等需求,加快適老化康復輔具、智能穿戴設備、居家養老監護、無障礙科技產品等智能養老設備以及老年人適用產品推廣應用。支持依托鎮街道、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發展嵌入式康復輔具器具銷售和租賃網點,提供用品展示、預約使用、指導教學、售后維修、回收利用等一體化服務。 (八)加強養老要素支撐。 1.加強規劃引領。根據我縣國土空間規劃、老年人分布以及變動等情況,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專項布局規劃,明確養老服務設施的總體布局、用地規模和數量功能,報縣政府批準實施。建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機制,新建城鎮居住區按照每百戶不低于3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已建成的城鎮居住區未配套建設或者建設的配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通過新建、改建、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配置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2.加強用地保障。根據養老服務需求,分階段供應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確定的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并落實到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做到應保盡保。合理確定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供應價格,以出讓方式供應的社會福利用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級別公共服務用地基準地價的70%確定;基準地價尚未覆蓋的地區,出讓底價不得低于當地土地取得、土地開發客觀費用與相關稅費之和。鼓勵利用商業、辦公、工業、倉儲存量房屋以及社區用房等舉辦養老機構,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詳細規劃且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可在5年內實行繼續按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適用過渡期政策。 3.加強財稅支持。縣政府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務需求,逐步增加對基本養老服務的投入。縣人民政府留成的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發展養老服務。引導社會資本等廣泛參與發展養老服務業。落實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養老服務機構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用熱享受居民價格。 4.加強金融信貸支持。鼓勵商業銀行探索向產權明晰的養老機構發放資產(設施)抵押貸款和應收賬款質押貸款。探索允許營利性養老機構以有償取得的土地、設施等資產進行抵押融資。鼓勵銀行機構結合養老行業特點,優化信貸服務,推廣“養老保障貸”等信貸產品,并適當給予利率優惠;圍繞老年客戶群體需求,不斷豐富理財業務品種。引導保險公司開發適合老年人的保險產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與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相適應的領導體制,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府規劃落實責任,將規劃的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強化考評監督,層層抓好落實。充分發揮養老服務協調機制重要作用,定期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明確責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確保各項規劃任務落實。 (二)深化改革創新。聚焦養老服務發展的難點、重點、堵點問題,強化改革思維,破解發展難題。以整體解決縣域養老問題為目標,統籌要素資源,強化改革集成,加強縣域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升工程,力爭我縣納入上級試點范圍。 (三)實施評估激勵。建立養老服務發展指標監測機制,完善養老服務統計指標體系,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動態監測。2023年,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2025年,對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對落實有力、成效顯著的地區或部門予以激勵,對推進工作不力的地區或部門,督促整改落實,依規依紀依法約談問責。本規劃由縣民政局負責牽頭實施,各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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