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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交通運輸局 關于印發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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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交政字〔2020〕1號 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縣委縣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部署安排,現將《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臨沭縣交通運輸局 2020年1月3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縣政府安委會《全縣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實施方案》(沭安發﹝2019﹞8號),市交通運輸局《全市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臨交政字﹝2019﹞86號)要求和各級安全生產會議部署安排,自即日起到2020年5月底,在全縣交通運輸系統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刻汲取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和江蘇宜興“9.28”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以公路危險貨物運輸、客運,水路運輸、城市客運、公路運營、交通工程建設和超限超載等領域安全為重點,堅決整治落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政治責任不到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以及隱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實、打擊非法違法行為不力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機制,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整治內容 (一)共性問題整治重點。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問題。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學習不透領會不深,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視不夠認識不足,對安全生產不研究、不部署、不督辦、風險隱患不清、監督管理不力,思想麻痹、畏難僥幸,在抓落實上存在差距。二是紅線意識不強問題。政績觀存在偏差,政策制定、規劃設計建設不能嚴把安全關,安全相關要求不明確、不充分,安全條件低標準、不嚴格,安全投入不到位、不落實。三是安全責任缺位問題。落實“一崗雙責”和“三管三必須”的安全監管責任擔當意識不強,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存在推諉扯皮、責任落空、監管盲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措施不力,負責人安全責任不清,在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安全投入、預防預控、日常檢查、員工培訓等環節不重視、不部署、不保障、不認真、不負責,甚至弄虛作假、違法違規。四是隱患排查治理不扎實問題。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規范,認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對風險隱患視而不見,隱患治理走形式、走過場,問題整改和風險管控不問不盯不閉環,特別是隱患治理沒有形成有效閉環機制。五是三個不到位問題。預案管理不到位,沒有制定針對性、操作性強的預案;應急演練不到位,沒有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應急演練,現場搶救和逃生時混亂,擴大了事故傷亡;安全生產培訓不到位,一些企業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員工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素質低,“三違”現象屢禁不止。六是監管執法寬松軟。不能正確處理放管服的關系,只放不管或簡單化一刀切,放松對企業的安全監管;責任不實、思想不穩、作風不嚴,工作失職缺位,對企業負責人法制教育不到位,開展執法檢查不嚴不實不深入,對違法違規企業不敢動真碰硬,該罰不罰、該停不停、該關不關,放任違法企業一路“整改”、一路“綠燈”,或者簡化一刀切,一關了之,影響合法合規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二)各領域整治重點內容 1.道路旅客運輸整治重點:企業、車輛無資質或資質失效、不全、超范圍非法違規從事道路客運經營;企業未執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汽車客運站安全生產規范》;配合政府部門打擊農用車非法載客不力;汽車客運站違反“三不進站、六不出站”等規定,省際、市際客運班車未實名售票、實名查驗,不具備安全條件的駕駛員上崗、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上路運營;包車客運標志牌備案審核不嚴;旅游客運、長途客運、農村客運車輛“三超一疲勞”行業監管措施不力;長途客運車輛未按要求安裝使用車輛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裝置,未按要求實行凌晨2-5時停止運行或接駁運輸;重點營運車輛超速、疲勞駕駛等報警信息處置不及時、不到位;駕駛員安全文明駕駛教育培訓率未達到100%;企業或車輛長期異地經營、未持有效客運包車標志牌、不按照包車客運標志牌載明事項運行、超許可事項經營等情況。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整治重點:企業無資質或經營資質失效、不全、超范圍非法違規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所屬車輛存在本質掛靠經營行為;常壓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罐體壁厚不達標帶病運行;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對安全管理人員教育培訓不到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經過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企業對所屬車輛運輸過程動態監控不到位,擅自關閉動態監控設備、故意逃避監控,駕駛員超速、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 3.城市客運整治重點:城市公共汽電車駕駛區域未按要求安裝防護隔離設施,未配備破窗裝置、滅火裝置等專用安全設施,未開展駕駛員安全意識、應急處置培訓;未制定應對大客流、惡劣天氣應急處置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 4.內河水運行業整治重點:重點排查整治內陸水域客渡船改建、超載、違章冒險航行、消防和救生設施設備的配備不到位、渡船未在顯著位置標注船舶乘客定額標牌等問題,船舶安全監督規則、船舶開航前自查、應急救援、安全值守等制度未落實;堅決杜絕船舶帶“病”運營、非法渡運。 5.公路運營整治重點:臨水臨溝、急彎、高邊坡等路段標志標線、安全護欄、避險車道等相關附屬設施缺失,在役公路橋梁管養不力,存在垮塌等風險;路面巡查力度不夠,病害處治不及時;會同公安、應急等部門,督促鄉鎮政府規范取締馬路集市工作不力;應急物資儲備不齊全,針對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應急演練不到位。 6.交通工程施工整治重點:建設單位未依法單列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并監管施工企業落實;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和人員不具備相應資質(格)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及違法分包、轉包工程;未按要求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和惡劣天氣強行組織施工,特別是防滑、防凍、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臨邊臨溝、交叉施工等風險較大的工程作業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建設單位未督促施工企業按要求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制定風險管控方案和嚴格投入使用安全生產費用;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未按經審核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導致重大事故隱患等違反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紅線行為。 7.貨車超限運輸整治重點:治超主體責任落實不夠,治超執法經費、裝備等保障不足,部門治超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推諉扯皮現象;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貨車注冊登記、市場準入、年檢年審環節把關不嚴,重點貨運源頭技術監控工作推進不力,貨運源頭和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落實;普通公路超限檢測站電子抓拍系統安裝進度滯后,農村公路限寬限高保護設施設置不完善、不規范;“一超四罰”未有效落實,失信聯合懲戒力度不夠。 8.行業消防安全整治重點:是否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堅行動,落實“三自主兩公開一承諾”;渡口經營人、船舶運輸經營人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有關消防工作制度不到位,未按標準規范設置消防供電專用線路;客運車站、客貨運輸企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到位;交通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不規范。 三、方法步驟 集中整治從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結束。集中整治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屬地為主,把集中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把學習提高與狠抓落實貫穿全過程,把壓緊壓實責任與細化實化措施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抓落實、見成效的長效工作機制。分三個階段開展: (一)動員階段(2020年1月6日前)。 1.1月6日前,各相關科室單位、有關企業要深入分析本行業領域本單位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項,細化措施,對開展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廣泛宣傳動員。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1月6日至5月中旬)。 1.企業自查(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2月20日)。交通運輸企業要按照本次集中整治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實,全面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建立隱患排查整改臺賬。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按照資金、責任、時限、措施、預案“五落實”要求限期整改。 2.執法檢查(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5月中旬)。各職能科室單位要有計劃的在各自行業領域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執法檢查,并督促企業全面徹底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及項目,責令企業立即停業整頓,在隱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產運營;對非法從事運輸生產經營的,依法停業整頓、取締。執法檢查要堅持區別對待,對企業自查發現的問題隱患且企業正在進行整改的,不予處罰;對未認真開展自查,執法檢查過程中新發現的問題隱患,要依法嚴格處罰。根據本次集中整治確定的8個領域整治重點內容,省廳制定了檢查指導清單(見附件1)。各相關科室單位可結合工作實際,對清單進行充實細化,保障集中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3.督導檢查(2020年2月至2020年5月中旬)。縣局將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組織督導檢查。對自查自糾不到位的企業和執法檢查不認真、未實現全覆蓋檢查的科室單位及企業將予以通報。整治活動期間,省、市也將組織人員對開展情況進行暗訪和督查。 (三)“回頭看”階段(2020年5月下旬)。 各相關科室單位、有關企業要對本次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回頭看”,重點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科室單位要切實把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作為當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重要舉措,作為治理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突出頑癥痼疾和突出問題的重要抓手,作為推進交通強省安全發展支撐體系建設的重要保障,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強化責任擔當,敢于動真碰硬,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務求實效,扎實抓好集中整治各項工作,全力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認真研究、細化措施,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強化工作保障,確保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推進。各相關科室單位要將集中整治與春節、春運、全國“兩會”安全保障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確保各項工作不斷不亂、相互融合促進。要著力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機制,同步推進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實現重大風險可控、隱患清零。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營造集中整治良好工作氛圍。 (三)加大督導力度。各相關科室單位要將立查立改、邊查邊改和排查整改、執法查處、督查督辦貫穿集中整治全過程。要加強集中整治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掌握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嚴厲處罰,并依法依規納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情節嚴重的按程序納入安全生產聯合懲戒“黑名單”,嚴格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四)嚴肅追責問責。落實執法檢查責任制,對檢查發現或著職工群眾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不立案、不處罰、不作為、不監督整改的,對相關監管執法人員一律按失職查處;對一罰了之,跟蹤整改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一律按瀆職論處。要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對造成死亡一人、重傷三人以上的事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管理職責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等人員,以及直接從事生產、作業人員的刑事責任。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形成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高壓態勢。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相關科室單位要定期總結本次交通運輸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反映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亮點。一是各相關科室單位在集中整治階段(2020年1月上旬至明年5月底),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報送《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同時報送1篇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信息,以電子版形式發至郵箱lsxjyjaqk@ly.shandong.cn。二是各相關科室單位要分別于2020年2月28日、5月30日前將集中整治工作總結報局安全監督科。 聯系電話:6091380 附件:1.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檢查指導清單 2.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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