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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關于做好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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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農發〔2022〕11號
各鎮街農業服務中心、局直相關科室單位、農機產銷企業: 為進一步做好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21-2023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要求,結合山東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山東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魯農計財字〔2021〕8號)和臨沂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關于印發〈2021—2023年臨沂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臨農機字〔2021〕2號)、 臨沂市農業農村局關于認真做好2022年農機補貼實施工作的通知、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2023年臨沭縣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補貼重點,強化政策導向。一是突出穩產保供機具供給,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大力發展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配套農機裝備、玉米籽粒收獲機、糧食烘干機、秸稈處理機械等農作物生產薄弱環節機具;二是突出農機科技自主創新,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深化北斗系統在農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為農機創新產品取得補貼資質條件提供支持;三是突出綠色高效特色導向,加快節能環保、精準高效、大型復式農機具補貼推廣,加大數字化、智能化和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產品的支持力度。 二、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創新補貼路徑。一是穩步實施農機購置補貼“三合一”辦理。從2022年3月1日開始,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手機APP、補貼機具二維碼系統和物聯網平臺“三合一”辦理,同步實施“先用后補”,加快推進補貼機具信息化管理,實現對農機購置補貼“真人、真機、真買、真用”的甄別和管理。二是不斷完善農機報廢補貼工作。嚴格執行省市農機報廢補貼政策有關要求。優先報廢我縣保有量較大且牌證齊全的老舊機具,對改裝、拼裝、無銘牌或無出廠編號、無車架號等來歷不明、非本地適用機具不予受理。加強對報廢回收企業監管,規范引導報廢農機殘值按照公平交易原則合理確定,確保農機報廢補貼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三、進一步優化操作程序,提升便民水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著力優化簡化工作程序,大力提升便民便企服務水平。一是全面實行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常年連續開放,推廣線上購機和遠程申領補貼、信息化機具核驗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或者“零跑腿”。二是全面實行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在13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具核驗,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將資金兌付申請等有關材料提交縣級財政部門,由縣級財政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資金撥付工作。三是全面實行補貼受益信息和資金使用進度實時公開,及時公開補貼政策咨詢投訴受理電話,進一步發揮好省級統建縣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的作用。 四、進一步強化紀律約束,嚴懲違規行為。把嚴肅紀律規定、確保補貼政策順利實施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深入落實全面從嚴要求,確保補貼資金安全,規范有序實施。一要嚴格審核補貼對象資格。農機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當年已申請農機補貼的,其理事會、監事會成員等特定關系人原則上不得再次申請。農機產銷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成員等特定關系人原則上不得購置本公司產品申辦補貼。以上人員確因農業生產需要申辦補貼的,從嚴審核購機交易記錄等有關資料,審核無誤方可受理。農機報廢補貼對象的資格審核,參照以上政策執行。二強化對農機經銷企業監管。積極推行全過程可查可追溯機制,原則上所有補貼機具購置都要通過非現金方式結算,特殊情況使用現金結算的,經銷企業必須有現金收支記錄,且所有資金交易記錄等結算憑據保存時間不少于6年,稅控發票的圖片上傳至補貼申請辦理服務系統。三積極推行補貼機具第三方抽查。嚴格對照“真人、真機、真買、真用”標準要求,重點排查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連年購置同類機具等購機情形,及時發現問題、分析情況、總結經驗,最大限度降低政策實施風險。 要在風險管控上用力,以政策實施操作流程為主線,逐項工作、逐一環節梳理排查風險點并制定落實相應防范措施。要在違規查處上用力,積極聯合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對違規行為進行聯合查處,按照實事求是、公開公正、權責一致、屬地管理的原則,對采用虛占指標、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違規手段騙套補貼的企業和人員,以最大決心、最大力度,按規定嚴管嚴查嚴處,切實維護政策實施正常秩序。要在聯動處理上用力,對在一個地域發生較重、嚴重違規行為,應及時聯動,直接采信有關處理決定,對產銷企業作出同等處理,使不良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在廉政教育監督上用力,切實守牢底線,不逾紅線,進一步打造可靠過硬的農機補貼干部隊伍,為補貼政策規范有序實施提供強力保障。 五、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要把不折不扣實施好、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作為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認識和對待,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領導下的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聯合組織、共同實施、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分部門分層次指導監督責任。要著力壓牢壓實縣級實施主體責任,切實發揮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職能和作用,對補貼實施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進一步提高政策實施效率和效果,全面提高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工作水平,確保高質量完成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任務。 臨沭縣農機購置補貼舉報投訴電話,縣農機中心(臨沭縣常林西大街20號)2436551,縣財政局(臨沭縣正源北路21號)6211836。
附件:1.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流程 2.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辦公室成員名單 3.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集體會審隨機抽查情況表 4.臨沭縣農機購置補貼集體會審意見表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臨沭縣財政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流程
為了更好貫徹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根據臨沂市農業農村局、財政局關于印發《2021—2023年臨沂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臨農機字〔2021〕2號)和臨沂市農業農村局關于認真做好2022年農機補貼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以下規范和流程。 1、廣泛宣傳。通過臨沭縣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縣政府網站、縣農業農村局微信公眾號等方式發布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廣泛宣傳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申請登記。購機者在自行購買機具后,通過下載使用山東省農機補貼手機APP自主上傳機主、機具等申請信息。 3、資料審核、機具核實。購機者通過手機APP申請完成后,縣農業農村局將通過補貼服務系統進行初審,購機者在手機APP上收到初審通過的提示信息后,帶機到縣農業農村局設立的受理點辦理,一次性辦理材料提報、核實驗機等農機補貼所有手續。烘干機等固定式機械的可在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資料后上門核實。 辦理資料主要包括: 1.購機者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購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3.非現金交易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納入牌證管理機具需出示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5.“惠農一本通”原件及復印件; 6.其他特殊機型申請時需要的資料等。 4、完成驗機后,由工作人員在山東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通過申請信息,按照系統程序打印補貼檔案材料,經購機者當面簽字確認后存檔。 5、機具抽查。補貼額1萬元(含)以上的為重點機具,核查比例不低于50%;補貼額1萬元以下的為非重點機具,抽查比例不低于10%。加強對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同人連年購置同類機具、區域適應性差的機具購置等異常情形的核驗。未通過核驗的,將所發現的問題一次性告知購機者,并說明完善方法。積極推行補貼機具第三方抽查和探索遠程信息化核查。 6、復核登記。對資料核驗、機具核驗的程序、方式和簽章的規范性進行集體復核,與集體會商同步進行,通過后登記立冊。 7、公示報送。對通過復核的補貼申請信息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要求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縣財政部門。 8、資金兌付。縣農業農村部門對購機者提交的申報手續進行核查,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公示、匯總后向縣級財政部門申請結算資金。縣級財政部門于規定的工作時限內,通過“惠民補貼一本通”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購機者,并注明“農機具購置補貼”字樣。 9、資料處理。核驗資料留存備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10、2021年度超錄申請部分,審核通過的,機具補貼金額按照上一年度政策執行。
附件2
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辦公室成員名單
為增加工作透明度,落實好2022年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開展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經研究,成立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督導檢查組和農機購置補貼辦理工作組,具體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工作結束后,農機購置補貼督導檢查組、農機購置補貼辦理工作組自行解散。 農機購置補貼督導檢查組名單 組 長:劉國棟 副組長:張永現 成 員:孫運術 農機購置補貼辦理工作組名單 組 長:張永現 副組長:孫運術 成員及分工 材料審核受理:高希永 趙應彩 機具檢驗核實:李曉春 郇長波 補貼資料歸檔:陳薇莉 胡懷廠 集體復核會審:張永現、古偉、李善彬、崇步寶 (組長:張永現) 補貼資金撥付:史利國 李軍家 具體工作職責及分工明確如下: 督導檢查組職責:在組長領導下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進行督導、檢查,接收和處理相關投訴、建議等。 補貼辦理組長職責:負責農機補貼管理工作。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農機補貼工作。 材料審核受理職責:購機者接通知到指定地點辦理農機補貼手續,首先提交農機購置發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惠農一本通”原件及復印件,非現金購機交易憑證等材料,由受理組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檢查整理,主要核對:1、核對購機者身份信息與App申請信息是否一致;2、核驗手機APP上傳頭像、人機合影圖片,牌證管理機械,是否有牌證信息,核對行駛證其他信息是否與系統申報信息一致,是否購機者本人、是否清晰規范;3、核對手機APP申請的機具整機出廠編號、發動機編號和型號與發票登記信息是否一致;4、核對手機APP申請,選擇的產銷企業名稱與購機稅控發票所顯示是否一致;5、核對發票編號和發票開具售價、購機日期信息是否與APP上傳信息一致;6、核對購機交款憑證與發票中所顯示的經銷企業名稱、賬戶、購機者身份等信息與手機APP上傳信息是否一致。檢查無誤后錄入審核意見并打印資金申請表由申請人簽字,同時將整理的材料信息交機具查驗核實組對機具進行檢驗核實。 機具查驗核實職責:核驗人員按照《山東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魯農函字〔2021〕196號)通知要求,開展機具信息一致性形式核驗。核驗資金申請表中顯示購機者身份信息與購機者提供的身份證件信息是否一致;重點核驗資金申請表中顯示的機具名稱、生產企業、型號、發動機號(不帶動力的不核驗)、出廠編號與所購實物機具銘牌顯示信息是否一致(牌證管理機械的機具核驗由農機安全監理機構辦理登記注冊手續時一并核驗),免于實物現場核驗,需核驗拖拉機或聯合收獲機注冊登記信息與申請機具信息是否一致。信息核對無誤的,工作人員使用手機“釘釘”辦公軟件簽到功能,采集購機者身份證照片一張、人機合影一張、機具出廠銘牌照片一張、發動機銘牌一張(有動力的)上傳。核驗結果準確無誤的,由購機者在資金申請表簽字(蓋章)確認。重點機具:使用補貼服務系統規定步驟進行核驗操作。非重點機具:在資金結算后將采集的圖片通過抽查核驗窗口上傳至補貼服務系統。機具查驗人員檢驗核實通過后由核實人員將補貼材料交由資料歸檔組進行存檔。 補貼資料歸檔職責:資料審核結束后,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檔案材料及時整理歸檔。要仔細核對留存購機者提交的申請材料,要求購機者在資金申請表中填寫聯系電話和銀行賬號(購機者自填),建立補貼檔案。檔案材料主要有:1、資金申請表;2、身份證復印件;3、發票復印件或原件;4、“惠農一本通”復印件;5、行駛證復印件(牌證管理機械);6、非現金交易憑證;7、承諾書。檢查核對補貼資料信息,并現場監督輔助,提示購機者對購機價格的真實性加按指模確認。提示購機者確認購機稅控發票上的購機金額與其實際全部支付給經銷企業的資金是否一致,提交的其他申請資料真實性、有效性承諾,以及隱瞞不報、提供虛假信息需承擔的法律責任。提示購機者閱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申請告知承諾書》內容,進行簽字確認。 集體復核會審職責:集體復核會審小組按照當期申請補貼機具數量不低于10%進行電話隨機抽查或現場核驗,根據抽查核查信息填寫補貼抽查表(附件3),由集體復核會審工作小組對抽查情況進行評價分析并形成意見,發現問題及時啟動核查監督程序。經會審討論后在《臨沭縣農機購置補貼會審意見表》(附件4)簽署會審意見,并加蓋縣農機中心公章,方可進入補貼資金申請程序。 補貼資金撥付職責:在規定辦理時限內,將經集體會審后并已公示期滿的購機補貼申請,按照所在村組查找對應財政區域編碼,錄入山東省“惠農一本通”系統,提取賬號,提交資金撥付申請。在補貼服務系統中生成申請結算資料,寫出資金兌付申請報告,經縣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加蓋縣農業農村局公章,提交縣財政局申請兌付補貼資金。并及時在補貼服務系統中進行相應操作。縣財政局審核縣農業農村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 各組按照責任分工進行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誰簽字誰負責,誰辦理誰負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3
2022年農機購置補貼集體會審隨機抽查情況表
附件4
臨沭縣農機購置補貼集體會審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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