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對山東魯焱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處理通報 |
||||||||||||||||||||||||||||||||||||
|
沭住建發〔2016〕4號 各建設、監理單位: 山東魯焱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因違反相關規定,決定給予通報批評,并清出臨沭監理市場,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山東魯焱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4年、2015年市、縣監理市場檢查中,查出存在項目監理人員配備不足、監理人員不到位、監理資料混亂等問題,被兩次通報批評,并被誠信扣分。2015年12月,縣監察局在調查臨沭縣鄭山街道尤莊居居民委員會信訪事件中發現:山東魯焱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監理過程中監管不到位,并移交我局調查處理。經我局調查核實認定,山東魯焱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確實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二、處理決定 為加強我縣的監理市場管理,規范監理市場秩序,經研究,現將處理決定通報如下: (一)對山東魯焱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 (二)將山東魯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清出臨沭縣監理市場。 自通報之日起,各建設單位不得委托山東魯焱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工程監理。各監理單位要認真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加強企業內部管理,監理項目部要按要求配備足夠的監理人員,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要求履行監理職責,以確保我縣監理市場秩序健康有序發展。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2月26日 |
||||||||||||||||||||||||||||||||||||
|
【下載Word】
【下載PDF】
【關閉窗口】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