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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關于印發(fā)《內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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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審服發(fā)〔2019〕3號 各科室、單位: 現(xiàn)將《內部工作制度》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019年7月12日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領導班子成員工作補位制度 為保證局領導班子成員出差、休假期間分管工作正常運轉,經局黨組研究,特制定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工作補位制度。 一、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補位,是指局領導班子成員出差、休假期間,由相對固定的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代為處理分管的有關工作。 二、代為處理分管的有關工作主要是臨時性或緊急性的工作,包括出席有關會議和活動、處理有關突發(fā)事件、辦理有關文件、值班等事項。 三、在以下情況進行工作補位: 1、局領導班子成員在外學習期間; 2、局領導班子成員到省內外其它地方出差期間; 3、局領導班子成員休假(含事假、病假)期間等。 四、根據(jù)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分工的實際情況,采取如下補位方式:邢連強同志與趙志國同志、徐瑞前同志與于超同志、李俊江同志與王琨同志互相補位。 五、互相補位的局領導班子成員應加強交流和協(xié)助,出差、休假前后及時進行溝通和銜接,保持工作的連續(xù)性。 六、局領導班子成員出差、休假期間,局辦公室及分管的科室(中心)要及時、主動地向工作補位的局領導班子成員請示匯報有關工作,確保有關工作的正常開展。 七、互相補位的局領導班子成員一般不同時出差、休假,特殊情況時,由局長臨時安排其他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工作補位。 八、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發(fā)生變化時,根據(jù)分工意見,及時對工作補位進行調整,以確保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 九、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領導班子成員大廳值班制度 為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方便群眾辦事,及時、準確、高效地處置行政審批服務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和突發(fā)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領導班子成員實行輪流值班制。 二、值班地點在服務大廳綜合服務區(qū)或分管業(yè)務窗口,值班時間為工作日上班時間。 三、值班的主要任務是接受政策咨詢、協(xié)調事項辦理、處理突發(fā)事件、開展紀律督查,以及監(jiān)督、安全防范等工作。 四、值班領導必須提前到崗,檢查服務大廳情況,下班必須最后離崗,檢查電源關閉及其他安全防范事項。 五、值班領導要及時受理群眾咨詢、投訴,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遇到重大問題及其他不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領導因開會、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當日值班的,必須向主要負責人請假,并安排替班人員。 七、值班必須填寫值班表,記錄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情況,值班結束后交辦公室備案。 八、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領導班子成員大廳值班情況登記表 值班日期:
值班領導簽字: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議事規(guī)則 為依法履行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職責,全面完成年度各項目標任務,不斷提高議事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依法行政、公平高效、務實清廉,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規(guī)則。 一、議事總體要求。落實縣委、縣政府總體部署,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共同決策。進一步提升行政審批效能和政務服務水平。 二、會議類型。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實行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全體人員會議。 三、黨組會議。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召集,也可由黨組書記委托黨組副書記召集。黨組會議人員由黨組書記、副書記、黨組成員組成,必要時可以吸收有關人員列席,但必須有超過半數(shù)以上黨組成員到會方可召開。黨組成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向會議召集人請假,并對會議將要討論的主要議題提出意見。主要議事范圍包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 (二)制定擬訂規(guī)章制度和重要規(guī)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項; (三)業(yè)務工作發(fā)展戰(zhàn)略、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項; (四)重大改革事項; (五)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項; (六)重大項目安排; (七)大額資金使用、大額資產處置、預算安排; (八)審計、巡視巡察、督查檢查、考核獎懲等重大事項; (九)重大思想動態(tài)的政治引導; (十)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事項; (十一)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四、局長辦公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召集,也可由局長委托副局長召集,會議人員由局領導班子及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組成,根據(jù)會議需要可由相關科室負責人列席。主要議事范圍包括: (一)傳達學習上級業(yè)務工作文件和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意見; (二)研究重要業(yè)務工作的規(guī)范性文件、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重大舉措; (三)聽取各中心、科室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部署下階段工作; (四)研究行政審批業(yè)務工作的任務分解、目標考核; (五)研究需局長辦公會議集體決定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 (六)研究局年度預決算,大額資金使用安排; (七)研究機關及下屬事業(yè)單位重要日常業(yè)務工作; (八)研究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及規(guī)章制度問題; (九)研究其他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事項。 五、全體人員會議。全體人員會議由局長召集,也可由局長委托副局長召集,根據(jù)會議需要可擴大至進駐窗口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參加。主要包括: (一)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會議精神及有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 (二)部署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的重要措施和實施辦法; (三)傳達局有關決定決策、規(guī)章制度、工作規(guī)范; (四)安排全局性或局部性、年度性或階段性工作; (五)安排部署全局人員共同參與、統(tǒng)一行動的有關工作,通報事關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問題; (六)需要全體人員表決的事項; (七)其他需要局全體人員參加的事項。 六、中層及以上領導干部不能參加會議的,向會議召集人請假。其他工作人員不能參加會議的,向分管負責人請假。 七、提請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的議題,要充分征求相關領導、中心、科室意見,由分管負責人審核后提出,報會議召集人確定。 八、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全體人員會議由辦公室記錄。需要形成會議紀要的,由辦公室統(tǒng)一編印。 九、各中心、科室要對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全體人員會議決定的事項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十、本規(guī)則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三重一大”決策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三重一大”事項是指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由局黨組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必須遵循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紀律,遵循國家法律法規(guī);必須堅持科學發(fā)展觀和民主集中制,優(yōu)化決策流程,完善議事規(guī)則,提高決策的質量和水平。 三、黨組領導班子集體決策的“三重一大”事項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項決策 1、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的貫徹,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 2、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調整等重要問題; 3、機構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廉政建設、安全生產監(jiān)督、工程質量監(jiān)督、行業(yè)管理、表彰獎懲等重要問題; 4、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綜治維穩(wěn)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等重大問題; 5、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狀況和領導班子成員廉政勤政狀況; 6、機關及下屬單位重要規(guī)章制度的制訂、修改與廢除,內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與修訂; 7、全局性的重要改革舉措和有關政策以及干部職工工資福利、職稱晉升等涉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8、機關及下屬事業(yè)單位的設置、調整,人員編制、分配辦法的確定和審核; 9、重大活動事項的安排和重大突發(fā)事件的處理; 10、需要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和黨組認為應當經過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重要干部任免 1、機關中層干部及局屬事業(yè)單位負責人的推薦、提拔和任免,重要崗位的人事調整; 2、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確定; 3、干部的考核、獎勵、分配及違紀違法行為的處理; 4、機關及下屬單位需要引進的人才及調入、調出的人員研究,本系統(tǒng)干部職工的調配調整。 (三)重要項目安排 1、重大建設項目及上級安排專項資金的年度計劃和資金安排; 2、機關及下屬單位辦公等重要基礎設施等項目; 3、未列入預算的基本建設和修繕工程項目發(fā)包、不動產購置、大宗物資和車輛等大型設備采購; 4、機關及下屬單位大型固定資產的出租、轉讓與處置; 5、重大建設項目規(guī)劃編制、方案審批; 6、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其他重要項目安排。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 1、年度預算安排及執(zhí)行情況; 2、采購、招投標項目的經費安排; 3、重大項目的經費安排; 4、研究決定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單項大額資金使用; 5、其他需要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大額資金使用。 四、決策議事程序和決策實施 1、“三重一大”事項須按議事范圍依程序提交局黨組會集體討論決定。除遇重大突發(fā)事件和緊急情況外,不得以傳閱、會簽、個別征求意見、現(xiàn)場辦公會等形式代替集體決策。 2、“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前,應進行廣泛調查,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對專業(yè)性、技術性較強、涉及面較廣的事項,應進行重大決策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對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應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或新聞媒體、網絡等形式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3、“三重一大”事項議題,應在調研基礎上確定事項工作目標和具體方案,并在會前告知各黨組成員進行醞釀,但不得作出決定。凡應協(xié)調而未協(xié)調或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議題,一般不提交會議討論。 4、審議“三重一大”事項的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根據(jù)議題內容,可邀請相關中心、科室負責人列席會議,列席人員可就討論的議題發(fā)表意見和建議,但沒有表決權。 5、討論“三重一大”事項時,先由議題提請中心、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通報方案并發(fā)表意見,再由領導班子成員、列席人員充分發(fā)表意見,逐個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緩議的意見,并說明理由。然后,由黨組書記匯總情況并提出決策意見。需表決的事項,應提請會議進行表決。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時,應逐項討論、表決,逐項作出決策。 6、審議決定“三重一大”事項,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如實記錄具體討論事項、班子成員的表決意見、決策形式、決策結果和負責落實的中心、科室責任人。必要時,對形成一致意見的決策結果,應當形成會議紀要,并及時進行通報。 7、“三重一大”事項經局黨組會決策后,由領導班子成員按分工和職責組織實施。遇有分工和職責交叉的,由黨組會明確一名班子成員牽頭。局黨組書記對組織實施工作負總責。 8、領導班子成員對集體作出的決策有不同意見的,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組織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策前,應當堅決執(zhí)行,不得公開發(fā)表同集體決策相反的意見,不得在行動上違背集體決策。 五、監(jiān)督檢查 1、局領導班子對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工作負總責,自覺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jiān)督檢查。 2、對“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執(zhí)行情況,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作為黨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在相應范圍內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為加強各類印章的管理使用,明確印章使用程序,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印章、中共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印章、臨沭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印章,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財務專用印章,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專用章。 二、行政審批業(yè)務專用章按照《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管理使用制度》執(zhí)行。 三、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印章、中共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黨組印章、臨沭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印章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財務專用章、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科保管。 四、印章保管實行專人制,需妥善存放,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不得隨意將印章帶離辦公區(qū)域。 因工作需要確須攜帶印章外出時,印章使用人報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到印章保管處登記帶出,明確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攜帶,外出時公章不能離開2名攜帶人視線,用完及時歸還,印章管理人員需做好臺賬登記。 五、嚴格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使用行政印章應提供簽批原件,登記臺賬后方可用印。涉及重大事項的,須加蓋騎縫章。 印發(fā)公文、函等正常辦公用印,由分管負責人同意簽批。其余用印一律由主要負責人同意并到辦公室登記后方可蓋章。因簽批領導特殊情況暫不能簽批又必須用印的,印章使用人須報請簽批領導同意,隨后補簽。 六、用印前印章管理人員須認真審核,了解用印的內容、主體、數(shù)量、確認符合用印程序后方可加蓋印章。 七、公文用印按文件印發(fā)數(shù)量加蓋。 八、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表格上加蓋公章。因工作需要確需開具或用印的,須經主要負責人簽批。凡使用過的空白介紹信,事后須將使用內容如實填寫至存根。未使用的,要及時如數(shù)交回。 九、下列情況不予用印:不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用印條件的、用印文件與簽批、登記情況不符的、空白件、無主體內容的。 十、因違反以上各條款用印或弄虛作假用印的,視情節(jié)輕重及影響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行政處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電子簽章使用管理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行政審批專用章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在行政審批工作中具有與局行政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對上報或有特殊要求的行政審批事項,經局長批準,可以使用局行政公章。 第三條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1)”、“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2)”、“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3)”、“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4)”、“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政審批專用章(5)”,分別由投資規(guī)劃科、工程許可科、市場準入科、涉農事務科、社會事務科管理使用,不得跨科室、跨業(yè)務交叉使用。 第四條 具體使用范圍: (一)向申請人頒發(fā)的行政審批證件:許可證、執(zhí)照或者其他許可證書;資格證、資質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書;批準的文件或者證明文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審批證件。 (二)不予許可決定書; (三)聽證公告; (四)申請材料接受憑證; (五)補正材料通知書; (六)受理通知書; (七)不予受理決定書; (八)陳述申辯權利告知書; (九)聽證告知書; (十)其他需要蓋章的材料。 第五條 行政審批專用章實行專人負責制,由科室負責人保管、用印。使用印章須通過審批程序,確認無誤并登記臺賬后方可用印。 第六條 相關科室要妥善保管行政審批專用章,丟失或損壞的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告局辦公室,并按規(guī)定辦理遺失公告和補刻手續(xù)。 第七條 空白表格、證書原則上不得用印,確需用印的,須經局長簽批。 第八條 對違反本制度私蓋印章或蓋空白印章的,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黨紀政紀及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本制度未明確事宜按照《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印章管理使用制度》執(zhí)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文明辦公制度 一、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忠于職守,勤政廉潔。 二、嚴禁與服務對象爭吵,自覺接受服務對象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三、嚴禁工作日午間飲酒。 四、嚴禁審批事項超時辦結。 五、嚴禁上班時間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嚴禁有諾不踐、推諉扯皮、吃拿卡要。 七、嚴禁態(tài)度生冷硬、語言不文明、作風粗暴。接待群眾要熱情主動,耐心解答,會客和接聽電話時要熱情禮貌、使用文明用語,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 八、工作認真負責。對待服務對象思想上要有真心、誠心、用心,工作上要熱心、耐心、細心。對所辦事宜,堅持馬上辦、主動辦、公開透明辦。 九、工作人員要衣著整潔大方、舉止端莊、文明禮貌、微笑服務。 十、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不擅自離崗,有事外出要請假,回來要及時銷假。 十一、不得在班上吃零食,不得將子女帶到辦公室,不打電腦游戲,不在手機或網上瀏覽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不串崗、不聊天,不在辦公場所打鬧和大聲喧嘩。 十二、合理布置辦公設備,辦公桌椅要擺放整齊。 十三、講究衛(wèi)生,環(huán)境整潔。凈化、美化、優(yōu)化室內外環(huán)境,做到室內清潔衛(wèi)生,窗明幾凈,物品擺放有序,不亂放、亂擺、亂掛、亂貼,不在禁止吸煙的地方吸煙,不亂扔煙頭和雜物。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財務工作制度 一、財務人員要做好各項資金收支的管理,按有關規(guī)定編制會計報表和編報年度預算內資金收支計劃,并接受財政、審計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二、財務工作實行會簽制度。基本程序是:若有支出,必須先報經局長同意后辦理,然后依次由經辦人、有關科室負責人在有關憑證上簽字,并經財務人員和分管局長審核簽字,最后由局長簽字報銷。 三、財務人員要加強對現(xiàn)金的管理,庫存現(xiàn)金不得超出規(guī)定限額,多余的現(xiàn)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將現(xiàn)金私自帶回家保管;到銀行存取現(xiàn)金要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每月月底財務人員要及時清理賬務,做到銀行帳、單、現(xiàn)金核對相符,不得白條抵庫。 四、支票管理要由專人負責,印鑒和支票要分開存放;因公需領取支票時,領取人必須填寫支票申領單,注明領取人、領取日期、用途等事項,并按規(guī)定經局長批準后方可領取;支票使用后,支票領取人必須在結算完畢3日內與財務人員清結賬目。財務人員月底要及時與銀行對帳,對領取支票逾期未清結的要予以追回。 五、公款消費使用公務卡。對納入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范圍的13項支付款項,凡具備刷卡條件的,一律使用公務卡結算。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之外的公務支出具備刷卡條件的也要優(yōu)先使用公務卡結算。消費地不具備刷卡條件等特殊情況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要經單位分管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現(xiàn)金結算,報銷時須附經辦人情況說明。 六、因公借款,借款人要事先填寫借款單并注明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理由、借款日期等內容,由局長審批同意后方可取款。未經批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對外借款。 七、借款辦理公務完畢,借款人須在3日內與財務人員清結賬目,不得無故拖欠,沒有正當理由不及時清結賬目的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1、前帳不清原則上不得再借新款; 2、自公務完畢一個月以上不結賬的,由財務人員每月按借款的50%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直至扣完借款為止。 八、日常經費支出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1、購置日常辦公用品及其他工作需要的物品,由科室提出需求,經分管領導審核并報經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由辦公室統(tǒng)一購置; 2、各類文字材料和有關資料印刷,報經分管局長同意后,由辦公室負責聯(lián)系,按照規(guī)定結算; 3、購置專業(yè)性辦公設施和用品,有關科室提出采購計劃和意見,經分管局長審核,按有關程序由辦公室牽頭落實。 4、差旅費、電話費、會議費、接待費、車輛維修費、燃油費等開支,依據(jù)上級有關文件和行政審批服務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財務人員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局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登記建帳。固定資產的購建、報廢、處置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嚴格審批手續(xù),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真實,做好原始憑證的登記、審核和保管工作。 十、因財務人員工作失誤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財務人員承擔賠償責任。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借款申請單 借款申請單 年 月 日
財務負責人: 會計: 出納: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提高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促進政務公開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保障辦事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政務公開的原則 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把及時、便民、實用放在工作首位,堅持全面公開、真實公開、注重實效、有利監(jiān)督的原則。 二、政務公開的內容 (一)公開行政審批服務局、駐政務中心各部門有關審批和服務的主體、內容、依據(jù)、流程、申報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窗口工作人員職責及聯(lián)系電話等。 (二)公開各窗口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結果。及時公開行政審批決定或事項辦理結果等。 (三)公開投訴渠道。公布政務中心服務窗口投訴電話、行風評議熱線等,暢通舉報、投訴、監(jiān)督渠道。 (四)公開的其他內容。根據(jù)服務對象要求或按照政務公開原則在審批服務過程中應當公開的其他內容。 三、政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一)窗口資料擺放。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制作《政務信息公開資料匯編》、《辦事指南》、《辦事流程圖》及有關書面說明材料等放置在資料盒或窗口工作臺上。局督查考核科負責制定各部門單位窗口人員工作桌牌。 (二)網絡公開。在單位網站上設置專欄,將行政審批事項涉及內容詳細、準確、全面地在網站上公開,并與縣政府門戶網站及山東省政務服務(臨沭)網進行聯(lián)接,方便群眾進行網上申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或進行相關查詢。 (三)顯示屏公布。根據(jù)工作需要及時將政務公開有關資料和要求在大廳顯示屏上公開,定期將審批服務事項辦理結果公示。 (四)觸摸屏公開。將各部門單位及局政務公開有關資料錄入系統(tǒng),方便辦事群眾查詢。定期公開局工作考核通報情況及事項辦理情況。 (五)公示欄公開。在公示欄上公布各窗口工作人員信息以及各部門單位和窗口工作人員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先進情況。 (六)其他形式。利用局內刊、文件或者新聞媒體等方式公開工作有關信息。 四、政務公開的工作要求 (一)政務公開的時間根據(jù)公開內容確定。經常性工作要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要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要隨時公開。 (二)對事關全局、涉及公眾切身利益及公眾普遍關心的重要事項,實行決策前公開、實施過程中動態(tài)公開和決策實施結果公開。 (三)政務公開內容發(fā)生變更的要及時進行更新公布,保證公開信息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各窗口擺放資料要齊全,及時進行補放。 (四)政務公開服務對象查閱公開的政務信息時,有權取得查閱證明或相關文件、資料的復印件。 (五)政務公開相關信息因局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供。 (六)已申請公開事項信息,由職能科室負責辦理,政策法規(guī)科負責審核把關。 (七)局督查考核科負責對各窗口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對各窗口工作人員考核中。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公文處理制度 一、公文制發(fā) 1、起草程序 (1)擬以單位名義行文的,根據(jù)文件內容確定起草科室(中心),局綜合性文件原則上由辦公室負責,專業(yè)性文件由業(yè)務科室(中心)負責代擬,涉及幾個科室的,由各科室會簽后,交辦公室辦理。 (2)需要以局名義上報的典型材料、發(fā)言材料、報告等,辦公室審核后,報主要領導批準,方可上報。 2、審核程序 公文文稿在交主要領導審簽之前,起草公文的科室(中心)應認真進行校核,校核不準確的,辦公室不予辦理。公文校核的內容是: (1)是否需要行文。總的要求是本著精簡、統(tǒng)一、效能的原則,嚴格控制發(fā)文數(shù)量,可發(fā)可不發(fā)的堅決不發(fā);可用其他形式處理的材料不用文件印發(fā);凡是科室職權范圍內的事由科室自行以其他形式處理。 (2)認定應該發(fā)文的,擬稿科室(中心)要認真檢查公文內容,切實把好觀點關、政策關、行文關、文字關、格式關和事務關。涉及幾個科室(中心)職能的問題,擬稿時必須同有關科室(中心)協(xié)商、會簽,取得一致,否則不能寫入文件。 (3)根據(jù)公文的內容和工作要求,確定印發(fā)范圍、份額、密級,并提出處理意見,供領導簽發(fā)時參考。 3、簽發(fā)程序 (1)以局黨組名義印發(fā)的文件,經集體討論同意后,由黨組書記簽發(fā),也可由黨組書記委托黨組副書記簽發(fā)。 (2)以局名義印發(fā)的文件,由起草科室(中心)負責人簽字后,然后交辦公室把好格式、文字關,交分管領導把好政策業(yè)務關,分管領導簽字后,報主要領導簽發(fā)。 (3)公文在印發(fā)前,由辦公室對公文的審批手續(xù)、文種、格式等進行復核,確定發(fā)文字號、分送單位和印制份數(shù)。 4、分發(fā)程序 (1)登記:將公文標題、密級、發(fā)文字號、發(fā)文機關、成文日期、主送機關等逐項登記。 (2)印制:公文原則上不印發(fā)紙質文件,確有需要的,印刷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 (3)分發(fā):辦公室根據(jù)工作需要和有關規(guī)定,通過協(xié)同辦公系統(tǒng)將公文分發(fā)有關領導和科室。 二、收文辦理 收文辦理包括公文的簽收、批辦、分發(fā)、承辦和催辦等程序。 1、簽收:簽收公文由文件管理人員逐份清點,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發(fā)文機關查詢,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急件應當注明簽收的具體時間,根據(jù)公文的特征和辦理情況進行登記。 2、批辦:由辦公室主任對需辦理的公文提出擬辦意見,送主要領導批閱。 3、分發(fā):文件管理人員根據(jù)主要領導批辦意見,及時送交有關領導或科室(中心)傳閱或辦理。 4、承辦:辦公室應根據(jù)領導批示意見分解立項,進行督辦并定期反饋辦理情況。 5、催辦:辦公室對公文的承辦情況按時進行催辦,對重要公文及時催辦,對一般公文應定期催辦。 三、公文歸檔 1、辦公室負責公文的管理工作,負責所有公文的收發(fā)管理及存檔。 2、借閱公文需按檔案管理程序進行。 3、歸檔范圍及歸檔方法按檔案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1、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擬稿呈批單 2、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來文辦理單 附件1: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擬稿呈批單 文件標題: 關于印發(fā)職責任務清單的通知 發(fā)文字號:沭審服發(fā)【2020】8號 等級:密級: 簽 發(fā): 會 簽: 核 稿:報趙局長、于局長、李局長、王琨主任審核后,報請邢局長簽發(fā)。 擬稿單位:政策法規(guī)科 擬稿人: 岳建交 發(fā)送單位: 備注: 附件2: 來文辦理單 密級:秘密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涉密工作制度 一、計算機上網保密管理規(guī)定 1、計算機及其網絡的保密的管理實行領導責任制。明確一位分管領導、一名安全管理員負責本單位計算機及其網絡的保密管理工作,并確定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計算機保密的第一責任人; 2、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員、系統(tǒng)管理員、計算機及其網絡安全保密技術措施的落實和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計算機登記備案制度。根據(jù)實際用途和所處理信息的密級,將計算機分為內網計算機和外網計算機,實行統(tǒng)一編號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做到專機專用,并在計算機顯示器的左上方貼相應的密級標識。內網計算機嚴禁私接無線網卡等網絡外聯(lián)設備。 4、計算機發(fā)布信息保密管理堅持“誰發(fā)布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和“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要求,既要確保信息安全,又要保障應當在互聯(lián)網發(fā)布的信息順利發(fā)布,促進依法行政。 5、計算機和網絡設備如需報廢時,應經主要領導批準后,指定專人負責送銷毀工作機構或指定的承銷單位進行銷毀,銷毀時應當在場監(jiān)銷,確保無法還原。不得未經批準私自銷毀、捐贈、轉送內網計算機和網絡設備,不得將計算機和網絡設備送銷毀工作機構或指定的承銷單位以外的單位銷毀。 6、加強對計算機及其網絡工作人員崗前、在崗和離崗的保密培訓,采取多種方式開展保密知識的教育,逐步提高保密意識,定期組織考核,并保持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 二、秘密文件管理規(guī)定 1、涉密文件,在收發(fā)、傳遞、送閱、打印、辦理、保管、歸檔過程中,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防止文件丟失和發(fā)生泄密事件。涉密文件要明確專人保管、專人傳遞,原則上不能為同一人。 2、涉密文件要指定專人領取,領取后交辦公室主任登記后傳閱,傳閱要按規(guī)定的流程、時限進行,并限定知悉范圍,未經批準,不許隨意擴大范圍。傳閱完成后交辦公室主任保管。 3、在起草文件中,凡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應按涉密公文的有關規(guī)定,分別標明絕密、機密、秘密。 4、借閱秘密文件,需經主要領導批準。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閱秘密文件。 5、不得轉發(fā)、翻印和復印秘密文件。 6、個人外出開會帶回的會議秘密文件,閱辦完后應及時交送辦公室保管。嚴禁把文件放在科室或交給他人代轉。 7、文件銷毀需經縣保密辦同意,按規(guī)定流程集中銷毀。 三、機關工作人員保密規(guī)定 1、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嚴守紀律,模范執(zhí)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發(fā)運轉過程中,要履行登記簽字手續(xù),不準丟失。 3、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 4、個人不得長時間保存秘密文件。領導傳閱期限為三天,閱辦完的秘密文件應及時向機要部門清退歸檔。 5、不準將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作為廢品出售。 6、不準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私自出外。 7、不準向境外和國內公開發(fā)行的報紙雜志及電臺、電話臺投寄涉及國家秘密內容的論文、稿件、圖文聲像制品。 8、不準為個人摘抄秘密文件;不準將秘密文件私自借出;不準向家屬、親友和其他不應知悉者泄露和傳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項。 9、不準隱瞞泄密事件。發(fā)現(xiàn)丟失秘密文件,應采取措施追查尋找,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10、調動工作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進行清理登記移交,手續(xù)交接清楚后方可離開。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辦公用品 采購管理制度 一、為進一步規(guī)范辦公用品的管理,明確辦公用品的申購、審批、采購、報銷及領用等規(guī)定,減少辦公費用開支,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規(guī)定的辦公用品是指除固定資產之外的日常工作中所使用的輔助用品。辦公用品的申購及審批要求: 1、辦公用品的申購。需使用的辦公用品由經辦人員填寫統(tǒng)一的《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辦公用品(設備)采購審批表》,報分管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進行采購。 2、填寫申購單時,必須詳細注明所申購用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等。 3、大宗印刷一律實行定點印刷(需低于市場價),由辦公室負責聯(lián)系安排。 三、辦公用品的采購及報銷要求: 1、辦公室有關人員應根據(jù)已審批的申購單要求進行采購,有疑問的須即時反饋,確認采購物品的準確性。 2、辦公室有關人員采購辦公用品時,務必把握“貨比三家、物美價廉”的原則,確保所購用品質量。 3、專業(yè)性較強或者特殊需求的物品,經報領導批準,申請科室可會同辦公室一并采購。 4、所有辦公用品必須憑正規(guī)發(fā)票,經分管負責人審核,主要負責人簽字后,財務方可報銷。 5、凡未經申購審批程序自行購買的辦公用品,費用一律自付,財務不予報銷。 四、辦公用品的領用規(guī)定: 1、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發(fā)放并建立臺賬,各科室需使用辦公用品的可到辦公室簽字領取。 2、領用人員離職時,須清還領用辦公用品(易耗品視情況而定),如有丟失的須按原價扣還。 本制度從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1.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辦公用品(設備)采購審批表 2.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辦公用品領用表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辦公用品(設備)采購審批表 編號: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辦公用品領用表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工作人員考勤和請銷假制度 第一條 為切實強化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以下簡稱審批局)機關及其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的管理,嚴格上下班紀律,規(guī)范請銷假行為,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工作人員是指審批局機關及所屬事業(yè)單位中的全體工作人員。 第三條 督查考核科負責制定、落實相關考勤和請銷假管理制度,組織和監(jiān)督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的實施,按規(guī)定對違反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的工作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四條 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考勤簽到制度,每天簽到2次,簽退2次。具體要求: (一)工作人員上班前半小時內、下班后半小時內考勤為正常有效考勤。 (二)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 (三)工作人員參加審批局組織的政治業(yè)務學習和各種會議、活動等納入考勤。 第五條 實行請銷假制度。工作人員因故離開工作崗位的,均應履行請假手續(xù),假期期滿應及時銷假。具體要求: (一)臨時外出的(一小時內,不影響考勤及工作),須到辦公室填寫《臨時外出登記表》,一般工作人員須科室負責人同意;科室負責人須分管負責人同意;局領導班子及副科級以上干部須主要負責人同意。 (二)因公外出的,須按規(guī)定填寫《因公外出報告單》經分管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因私請假的(即事假),須按規(guī)定填寫《請假審批單》,一天以內(含一天)須分管負責人簽字同意,一天以上須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局領導班子及其他副科級以上干部因私請假須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 (四)因病請假的,應有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及建議休假證明,并按請銷假程序報批。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 第六條 按規(guī)定享受帶薪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請銷假程序報批。 第七條 嚴格控制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請事假。申請事假時與工作有沖突的,應服從工作需要。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 第八條 工作人員請假結束后,應及時銷假,否則按脫崗處理。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曠工處理。 (一)未履行請假手續(xù)外出的; (二)請假未獲批準外出的; (三)外出無正當理由超期不歸的; (四)以欺騙手段請事假或病假的; (五)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六)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每達4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十條 工作人員嚴重違反考勤和請銷假制度的,給予全局通報批評,告誡談話,并向局黨組遞交書面檢討,取消當年評先樹優(yōu)資格。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附:1、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臨時外出登記表 2、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請假審批單 3、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因公外出報告單 附件1: 臨時外出登記表
附件2: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請假審批單
………………………………………………………………………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請假審批單
附件3: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因公外出報告單
…………………………………………………………………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因公外出報告單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車輛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規(guī)范對機關公務車輛的有效管理,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使用管理 1、局所有車輛的管理、派遣、維修及交納各種費用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公務用車均安裝GPS定位儀,由辦公室負責出車記錄及監(jiān)督。 2、在城區(qū)辦事,除勘驗評審、拖運載重物資和符合縣里規(guī)定用車外,原則上不安排車輛,特殊情況確需派車的,應從嚴掌握;因公到鄉(xiāng)鎮(zhèn)出發(fā)需用車時,必須經分管負責人批準,由分管負責人通知局辦公室安排車輛;因公到縣外出發(fā)時,必須由主要負責人批準。用車一律填寫《派車審批單》。 3、節(jié)假日及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用車,必須經主要負責人批準,由局辦公室安排車輛。 4、駕駛員要服從局辦公室的統(tǒng)一管理,外出要告知辦公室,并隨時保持聯(lián)絡,確保不耽誤正常工作。 5、嚴禁駕駛員和工作人員私自出車,更不準車輛夜間不返回、不入庫。不準利用公車辦私事,捎帶私人用品;不準將車輛停放在商場、酒店等與工作無關場所;不準開車回家。對未經領導批準、未履行派車手續(xù)及違反規(guī)定的,按違規(guī)違紀處理。 6、駕駛員和工作人員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謹慎駕駛,文明行車,確保安全,工作時間絕對禁止飲酒。如發(fā)生酒后駕車、闖紅燈、壓黃線、超速行駛、違反規(guī)定停放車輛等違章行為,一切后果由駕駛車輛人員負責,所有罰款當事人個人承擔。 二、車輛維修管理 1、駕駛員要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衛(wèi)生,及時維修、保養(yǎng),使車輛保持安全良好狀態(tài)。 2、車用易耗品,如坐墊、抽紙等實行統(tǒng)一供應。車輛保潔,由駕駛提供發(fā)票和洗車明細,每半年結算一次,全年保潔費用一般不超過1000元。打蠟、洗車及未經批準的維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如需修理、保養(yǎng),由該車駕駛員提出申請,經檢查確認,由辦公室填寫擬修理內容并測算出預計費用,經分管負責人審核,報主要負責人簽批后,定點維修。整個維修過程,駕駛員必須全程參與。維修項目超預算,駕駛員要及時向辦公室匯報。辦公室要對里程數(shù)、故障原因進行登記。 4、車輛維修完畢后,應由承修單位提供維修項目清單,駕駛員或送修人在清單上簽字認可。 5、車輛在外地出發(fā)發(fā)生故障必須維修的,駕駛員應立即向分管負責人匯報,經批準后可在當?shù)鼐S修。出發(fā)回來后,向辦公室補填維修登記表,將維修項目清單、發(fā)票交辦公室主任審驗、簽字后,報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簽字。 6、維修費用結算時,依據(jù)保修申請及維修清單,由辦公室、駕駛員共同會審后,經分管負責人、主要負責人審簽報銷。無《報修申請單》、《維修清單》,財務科不得報銷。 7、駕駛員必須精心保養(yǎng)車輛,及時報修,對因不及時報修而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的,給予嚴肅批評;造成車輛損壞的,追究駕駛員的責任。 三、燃油管理 1、車輛燃油實行持卡加油制度。加油卡由財務科集中充值,由辦公室管理。加油時由辦公室派員持卡共同前往,并填寫加油時間、金額等,駕駛員和持卡人共同簽字。每半年由辦公室匯總一次用油情況和行駛里程,報班子成員傳閱; 2、原則上不準使用現(xiàn)金加油。如有特殊情況或因公在外確需現(xiàn)金加油的,途中加油發(fā)票須經用車人、辦公室主任簽字登記,納入車輛用油考核后方可報銷。 四、獎懲措施 1、駕駛員和工作人員要遵章出行,文明行車,確保安全。 2、違章行車、停車的罰款由駕駛員或工作人員個人支付,單位不予報銷。 3、交通事故處理。駕駛員或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公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部門認定為依據(jù),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根據(jù)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及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償。 4、對未經規(guī)定程序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個人承擔。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附:1.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加油審批單 2.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車輛維修(保養(yǎng))審批單 3.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派車單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加油審批單 存 根 編號: 編號:
注:本表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車輛維修(保養(yǎng))審批單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派車單 年 月 日
注:①因公到城區(qū)出發(fā)用車由辦公室負責安排;②因公到鄉(xiāng)鎮(zhèn)出發(fā)用車由分管負責人簽批;③因公到縣外出發(fā)用車由主要負責人簽批。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安全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所列安全,指行政審批服務局及駐廳窗口內的涉及人身安全事項。如用電、用水、設備使用、自然災害、緊急避險等。 二、水電設備、安全保衛(wèi)由物業(yè)方負責,局辦公室應做好與物業(yè)方溝通,對可能發(fā)生的險情隱患,要及時提醒溝通。 三、實行安全責任制。科室、窗口所在辦公區(qū)即安全責任區(qū),全體人員都要做到安全用電、用水,規(guī)范使用各類電器、電腦,不得使用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下班離崗隨手切斷責任區(qū)電源,做到“人走電斷”。對發(fā)現(xiàn)的險情隱患,要及時處置匯報。 四、實行安全工作聯(lián)絡員制。局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并根據(jù)樓層區(qū)段明確安全工作聯(lián)絡員。聯(lián)絡員負責召集、組織安全生產活動,指導安全設備使用。 五、實行安全報送制度。各科室、窗口要定期梳理責任區(qū)內安全隱患,根據(jù)分工報相應聯(lián)絡員。聯(lián)絡人要記錄安全臺賬,及時排除隱患。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衛(wèi)生制度 一、本制度主要針對局機關科室。各科室要加強衛(wèi)生工作,每日到崗后自覺打掃衛(wèi)生,創(chuàng)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環(huán)境。 二、室內禁止亂涂亂畫,保持窗明幾凈,辦公用品擺放有序,無灰塵、無紙屑、無煙灰等雜物。 三、分工: 1、全樓公共區(qū)域由物業(yè)方負責。包括衛(wèi)生間、樓梯、門窗、垃圾清理由保潔員負責,各樓層分工可由保潔員自行安排,報管理辦備案。 2、科室人員負責本科室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內務整理。 3、窗口人員負責工作區(qū)內,包括地面、桌面、柜面、花卉衛(wèi)生、內務。 4、中介機構工作區(qū)域由駐廳中介機構負責,并參與局衛(wèi)生考核。 5、辦公室人員負責局長辦公室、接待室、四樓會議室的內務整理。 6、其他辦公用房、服務用房衛(wèi)生實行排班制度。 四、檢查 1、由衛(wèi)生檢查小組會同負責進行檢查評比,衛(wèi)生檢查小組成員根據(jù)相關文件確定。 2、辦公室定期召集人員組織環(huán)境衛(wèi)生綜合檢查,督查考核科匯總成績,并張榜公布。 五、獎懲 1、每月環(huán)境衛(wèi)生檢查中較差的科室、窗口,予以全局通報批評。 2、對于衛(wèi)生保潔意識較差的個人,如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向公共區(qū)域亂扔雜物、垃圾等,一經發(fā)現(xiàn),將給予點名批評,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 1、實行全員輪值。行政審批服務局全員實行節(jié)假日輪流值班。辦公室負責值班的安排和調度,及時對值班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通報考核。 2、落實領導帶班。節(jié)假日由局班子成員帶班。雙休日、節(jié)假日值班時間嚴格按工作日作息時間執(zhí)行,并落實臉譜考勤制度。要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值班,不得空崗、脫崗或無故延誤,不得擅自讓別人頂替值班。因事確實不能按時值班者,要在值班前5小時內向帶班領導提出,帶班領導及時對值班人員進行調整。 3、明確值班職責。帶班領導要認真負責當日值班工作,及時調度掌握值班情況,確保信息暢通。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堅守崗位。值班人員要做好接收、記錄、處理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的文件、通知、信函、匯報、投訴等事項,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對要求約見或電話聯(lián)系單位領導的人員,要禮貌相待,詳細問清來人或來電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和事由,根據(jù)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按領導安排立即辦理;對來人、來電反映問題的,要視不同情況,按照“分級負責、科室承擔,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引導他們到相關單位、科室反映,并耐心做好解釋工作。要主動搞好辦公區(qū)域內的環(huán)境衛(wèi)生,注意及時檢查和整理樓內放置物。 4、實行值班記錄。值班人員要將值班情況詳細填寫到《值班記錄表》,并認真做好交接工作。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出現(xiàn)特殊情況,值班人員要在10分鐘內向帶班領導匯報,同時按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積極采取應急措施。 5、嚴格值班責任。對玩忽職守或違反制度,發(fā)生安全事故或給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或按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節(jié)假日值班記錄表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節(jié)假日值班記錄表 值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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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窗口工作人員行為規(guī)范 為進一步提升政府形象,規(guī)范窗口工作人員的服務行為,為企業(yè)和群眾提供更加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特制定本規(guī)范。 一、禁止性規(guī)范 (一)禁止在手機或網上玩游戲、看股市信息、看電影、網上聊天購物、戴耳機聽音樂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其他事情。 (二)禁止在電腦設備上安裝、運行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和增設音箱等配置;禁止刪除電腦設備上的程序軟件及硬件配置。 (三)禁止大聲喧嘩、嬉笑打鬧、串崗聊天、打瞌睡、打撲克、玩手機、干私活、在窗口看與工作無關的其他書籍、雜志等。 (四)禁止占用咨詢服務電話打私人電話。 (五)禁止在大廳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亂丟亂扔。 (六)禁止工作日午間飲酒。 (七)禁止在大廳窗口區(qū)域晾、掛和放置衣物。 (八)禁止與服務對象爭吵,出現(xiàn)問題時應當及時向窗口負責人報告。 (九)禁止在工作區(qū)域內接待服務對象、會客等(本部門工作人員前來對接工作除外)。 (十)禁止在服務對象面前整理服飾、整理頭發(fā)、掏耳朵、挖鼻孔、剔牙齒、剪指甲、伸懶腰等不文明行為。 (十一)禁止用語。接待服務對象或接聽服務對象電話時,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問××”“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來”“都說過幾遍了,怎么還不明白?”“沒看我正忙著嗎!”等不文明用語。 二、儀表規(guī)范 (一)姿態(tài)文雅、自然大方、坐姿端正、站姿挺拔。 (二)上班時間著職業(yè)制服或正裝,佩戴工作牌。著裝整潔、大方得體。 (三)男士不蓄長須長發(fā),女士不得有怪異發(fā)型、發(fā)色,不得佩戴有色眼鏡。 (四)上班時間不得穿拖鞋、穿短褲,穿吊帶裝、超短裙或其它奇裝異服。 三、舉止規(guī)范 (一)言行舉止要和善、謙恭、莊重、得體。 (二)面對服務對象時態(tài)度自然真誠,面帶微笑,目視對方,給人以親切感,做到熱心、誠心、耐心。 (三)接待服務對象時要來有迎聲、問有答聲、離有送聲。 (四)工作中應樹立“五個一樣”理念,即“受理、咨詢一樣熱情;生人、熟人一樣和氣;干部、群眾一樣尊重;忙時、閑時一樣耐心;來早、來晚一樣接待”,倡導人性化服務,履行服務承諾。 (五)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向服務對象傳遞審批件或材料。 四、語言規(guī)范 (一)與服務對象交談應當口齒清楚、條理清晰、言簡意賅、用語文明,應當使用普通話。 (二)接聽服務對象電話應當使用“您好,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轉達嗎?”、“請稍等一下”、“請您再說一遍”等文明用語,禁止強行終止或掛斷電話。 (三)接待服務對象應當使用“您好,您要辦什么業(yè)務”、“請您到××窗口辦理(指明準確位置)”等文明用語。 (四)為服務對象辦理業(yè)務應當使用“請稍等”、“請?zhí)顚憍x”、“請您聽我詳細解釋好嗎”、“您的手續(xù)已辦好,請核對”、“請保管好您的資料”等文明用語。 (五)服務對象離開時應當使用“請慢走”、“再見”、“謝謝您的合作”。對因手續(xù)不全,還未辦妥業(yè)務的,應說“對不起,請補全手續(xù)再來辦理”等文明用語。 (六)服務對象提出意見或建議時應當使用“謝謝您,歡迎您監(jiān)督和幫助”等文明用語。 (七)受到服務對象表揚時應當使用“沒關系,這是我們應該做的”等文明用語。 (八)遇到服務對象不理解、情緒激動時,要有誠心和耐心,應說“請聽我詳細解釋一下好嗎?”、“請您按照××要求準備材料,準備好后我們及時為您辦理”等文明用語。 五、物品擺放規(guī)范 (一)前臺桌面只能擺放工作人員電腦、打印機、辦事指南、樣表夾、滿意度評價器、電話、辦公文具等辦公用品,并與服務臺成水平線擺放整齊有序,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二)工作人員上班期間,手機必須按要求擺放至規(guī)定區(qū)域。 (三)電腦擺放位置、方向一致整齊,不得隨意改變電腦擺放位置。 (四)資料、文件及時收納,保持桌面整潔,不得擺放衣物、皮包、食品等私人物品。窗口辦公區(qū)及設備要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幾凈,地面潔凈無雜物。 (五)因事外出或暫離工作崗位時,必須擺放告知服務對象到其他窗口辦理的指示牌或稍候指示牌;離開窗口時,座椅應當歸位到前臺桌面下,擺放整齊。 六、工作規(guī)范 (一)首問負責 當服務對象詢問服務事項的有關問題時,工作人員必須熱情接待,認真回答。咨詢問題屬于本崗位工作范疇的應詳細解答,并對解答結果負責;不屬于本崗位工作范疇的,應耐心詳細地告知其到相關窗口進行咨詢,并準確告知相關窗口的位置。 (二)一次性告知 辦理服務事項時,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必須向服務對象一次性告知本事項辦理所需要的必備材料、法定程序以及辦理時限等相關信息。當服務對象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時,窗口工作人員應當場一次性告知應當補齊的全部材料。確實不能當場告知的,應在不超過1個工作日的時間內告知。 (三)限時辦結 所有服務事項均應公開承諾時限,受理的申報件必須在公開承諾的時限內辦結。當服務對象提交的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改正的錯誤時,窗口工作人員應當場幫助其改正后予以及時辦理。 (四)監(jiān)督投訴 督查考核科負責受理服務對象對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質量、服務態(tài)度以及廉政行為等方面的舉報投訴;通過電子監(jiān)察對各窗口的事項辦理、審批程序、服務態(tài)度、行為規(guī)范等進行全過程跟蹤督查,并按照有關制度記于考核記錄。對窗口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等行為,一經核實,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責任追究。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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