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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2016年全縣住建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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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發〔2016〕34號 局屬各單位、各建筑業企業、各燃氣經營企業: 為全面做好2016年全縣住建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安全工作,根據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臨建安發〔2016〕1號)要求,結合我縣住建系統實際,經研究,特制定《2016年全縣住建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12月1日 2016年全縣住建系統冬春火災防控 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2016年全縣住建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有效消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燃氣、園林等各類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臨建安發〔2016〕1號)要求,結合臨沭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上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系統動員,多方聯動,全面防治住建系統火災隱患,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安全有關的法律法規,針對冬春季火災易發、多發的特點,以落實有關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依法監管為手段,全面排查和消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燃氣、園林等領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堅持標本兼治、懲防并舉,有效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行業安全生產平穩運行。 二、工作任務 (一)強化火災隱患整治 1、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方面 (1)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2)建筑領域勞動密集型企業單位是否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及履行職責,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掌握使用滅火器材和設施技能,是否掌握滅火、救護及逃生等知識。 (3)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場地平面布置、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級、防火分區、安全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施工現場臨時辦公、生活、生產、物料存儲等功能區是否相對獨立設置,其燃燒等級是否達到A級要求。 (4)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是否有效配置滅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設施;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并完好有效,是否實行了嚴格的動火審批制度,并設置專門動火監護人,實行現場監護。 (5)建筑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勞動密集型企業施工現場及員工宿舍區用電、防火情況,重點檢查臨建房屋所用材料阻燃情況以及消防器材配備情況。 (6)裝飾裝修施工現場防火管理,是否健全消防檢查制度,是否將目標責任落實到每個層面、每個人員;明火作業時,易燃易爆物品和裝置是否獨立且隔絕儲存使用;明火作業區內是否從事油漆等易揮發性氣體的作業;各種用途的臨時用房、倉庫、儲罐、堆料是否布局合理并設置足夠的安全通道、防火間距,安全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標識醒目。 2、燃氣方面 (1)檢查場站防火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各管道燃氣企業場地各項安全防火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安裝泄露報警裝置;是否制定并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避免出現“跑冒滴漏”引發火災。 (2)檢查燃氣管道防火落實情況。是否定期巡查管道、構筑物、調壓設備,確保安全運行;燃氣管道是否與其它管道、構筑物、建筑物保持安全防火安全距離,燃氣管道沿線是否堆有雜草、柴堆等可燃物體;是否有燃氣管道裸露在外,存在容易引發火災的安全隱患;燃氣管道是否存在容易被外力沖擊碰撞的危險,容易引起接口處松動泄露而導致火災的情況。 (3)檢查戶內防火措施落實情況。用戶的燃氣軟管是否脫落老化,是否按照規定定期更換;是否有私自改動燃氣管道的違規行為;是否在使用燃氣灶時存在無人照看的情況;是否存在用戶戶內設施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等問題。 (4)檢查液化經營站點防火措施落實情況。液化氣供應站是否符合消防防火標準要求;日常防火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在灌裝現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是否存在違規非法倒氣現象;是否存在使用過期、損壞鋼瓶情況。 (5)檢查餐飲業液化氣使用情況。在經營活動中是否有使用超期氣瓶、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氣瓶,是否使用報廢氣瓶,以及翻新改裝氣瓶等行為;液化氣瓶是否放置在通風不良的場所、氣瓶與燃具的間距、氣瓶與散熱器的間距、氣瓶使用前后是否檢漏;燃氣器具連接部位采用軟管是否為專用橡膠軟管或不銹鋼波紋軟管以及軟管是否老化,管道連接是否采用壓緊螺帽或管卡固定,燃氣引入管是否穿過易燃易爆品區等情況;消防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3、園林方面 (1)對公園、廣場、道路綠化等防火安全進行檢查。公園、廣場、道路綠化的周邊工地、垃圾箱及指定的燒紙地點火災隱患控制情況,周邊雜草、死樹等可燃物清理情況。 (2)落實園林消防安全制度情況。是否妥善做好消防器材準備;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及時制定滅火和應急預案,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3)各路段、公園管理單位是否做好滅火器、消防水源等貯備工作,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情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遠離火源并妥善管理。 (二)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開展重要節日消防宣傳活動。針對冬春季火災易發的重點時段、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部位,充分借助“119”消防宣傳月、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普及冬季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燃放煙花爆竹等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 2、廣泛開展消防培訓。加強對建筑工人的培訓,組織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教育培訓;要精心準備,針對冬季火災易發、多發的特點,切實加強對作業人員,特別是春節期間工地留守人員以及春節后新聘人員的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時傳授滅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識,不斷提高作業人員的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預防因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導致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局屬各單位、各有關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住建系統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要精心準備、周密部署,深入一線開展檢查、抽查,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取得成效,不走過場。 (二)周密部署,務求實效。各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具體方案,細化檢查內容,突出檢查重點,立即組織一次冬春消防安全檢查,確保不漏隱患,不留死角。各企業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安全隱患排查臺賬,專人跟蹤及時落實整改情況,確保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預案落實到位。 (三)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各單位、各企業要對具有易發重大火災事故區域,必須落實專人負責制,確保人員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責任、制度、規定落實到實處,對工作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溝通及時反饋。各單位、各企業要加強信息反饋,一旦發生突發情況在妥善處置的同時,要及時報告情況,穩妥做好輿情應對;要及時總結工作,推廣好經驗帶動工作邁上新臺階。各單位自11月起,每月20日前將當月開展情況報送臨沭安監站(郵箱lsajz6212651@163.com),2017年3月20日前上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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