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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2022年上半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行績效評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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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衛發〔2022〕32號 各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為推動全縣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順利開展,保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全面落實,經研究,決定對全縣各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價,并對2021年終省級評價、市級評價及縣級評價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核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目的 全面了解全縣2022年度上半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情況、實施效果,及早發現問題,提出對策,規范項目管理,確保群眾受益;掌握2021年度省級評價、市級評價及縣級評價中各單位對自身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推動項目更深入、科學、規范開展。 二、評價依據 1、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22〕21號)。 2、山東省衛健委、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轉發《關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魯衛基層字〔2022〕1號)。 三、評價對象 全縣12家鎮街衛生院、1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四、評價內容 包括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組織管理、資金管理、項目執行、項目效果等內容。 1、組織管理。查看項目實施機構職責分工和落實、方案制定、信息系統建設和使用、服務模式、人員培訓、項目宣傳、績效評價工作落實等情況。 2、資金管理。查看項目實施機構資金預算執行、財務管理及對村衛生室資金撥付等情況。 3、項目執行。查看項目實施機構執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情況,包括各類服務項目完成的數量和質量。 4、項目效果。查看項目實施機構健康檔案動態使用、重點人群健康管理效果、居民知曉率、服務對象滿意度、基層醫務人員滿意度等情況,并查看項目管理和實施中的創新點、亮點。 五、評價時限和方式 (一)評價時限:根據上級要求,評價時限為2022年1月1日—6月30日。 (二)評價方式:本次評價由縣衛健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價組,收集、查閱、核實項目管理制度、評價填報表、會計憑證、健康檔案和其他項目活動資料。同時,通過填寫調查問卷、電話訪談等方法評價各項目工作完成情況。 六、評價日程 評價時間:2022年8月23日—8月27日,每天評價4個單位,評價組成員及日程安排見附件,如有改動另行通知。 七、其他要求 1、嚴肅評價紀律。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績效評價工作,評價過程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2、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各單位必須提供真實材料,切實反應工作進展情況。對提供虛假材料、不如實反映工作開展情況,妨礙評價正常進行的情況,一經查實,立即中止評價。 3、落實問題整改。對在自查及省、市、縣評價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要深刻分析原因,找準問題根源,對照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方案,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八、結果應用 (一)評價結束后,縣衛健局將評價情況形成通報,向被評價機構通報結果,限期整改,并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開。 (二)以評價為契機,進一步改進工作中的不足,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提高,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長效整改機制,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對評價中發現的典型做法及時總結,并推廣交流,不斷推動項目的深入、順利開展。
臨沭縣衛生健康局 2022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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