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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農業局 關于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確保春節期間畜產品質量安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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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農發〔2018〕15號 各鎮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各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全縣廣大消費者: 為切實加強我縣生豬屠宰管理,保證肉品質量,確保春節期間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縣農業局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查處打擊生豬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縣定點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必須具備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依法取得的定點屠宰資格。 二、從事生豬屠宰必須到定點屠宰廠(場),嚴禁在定點屠宰廠(場)以外的其它場所擅自屠宰生豬。違者,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進行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生豬定點屠宰廠(場)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生豬或者生豬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生豬定點屠宰廠(場)不得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生豬;違者,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之規定進行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未經定點、違法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生豬屠宰場所或者生豬產品儲存設施,不得為對生豬、生豬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場所。違者,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進行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對違反《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其他規定,不服從生豬定點屠宰管理的,嚴格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故意尋釁滋事,擾亂市場秩序,拒絕、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各鎮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各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全縣廣大消費者要積極配合、大力支持生豬定點屠宰工作。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生豬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積極舉報,確保全縣廣大人民群眾春節期間吃上“放心肉”。 舉報電話:0539-2109200、2109202、2109203、2109211 舉報郵箱:lsxnyzhzfdd@163.com 臨沭縣農業局 2018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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