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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公安局公職律師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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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公發〔2019〕4號 局屬各單位: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辦發〔2016〕30號)和《山東省司法廳<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業務指引>的通知、<公告>》(魯司〔2017〕164號)要求,按照省市相關部門的工作部署,結合臨沭縣公安局工作實際,開展公職律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目標,切實履行司法行政執法職能,規范行政決策,拓展執法監督范圍,增強行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在我局內部培養一支具備扎實法律理論基礎的公職律師隊伍,充分發揮其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應對突發事件、深入推進法治建設等方面的作用。 二、工作機制 (一)公職律師辦公室負責管理本單位公職律師的總體工作,由法制大隊負責人具體負責,聯系電話6084191。 (二)公職律師辦公室負責公職律師的申報、培訓、使用、考核等,政工監督室負責對公職律師的獎懲。 (三)原則上自主培養教育使用公職律師。 三、從事法律事務的部門及崗位設置 (一)部門及機構設置:法制大隊、各業務大隊、各派出所 (二)崗位設置:25名。 四、經費保障 本單位公職律師開展的法律事務費用、培訓費用由本單位實報實銷,交納的律師協會會費由本單位承擔。 五、工作措施 (一)引導公職律師樹立不斷學習、終生學習的理念。充分保障公職律師的學習時間、資料經費、培訓機會,使公職律師知識得以更新,業務能力得以鍛煉。公職律師既要熟悉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特點,又要具有一定的辦案執法經驗和訴訟經驗,要自覺開展調查研究和法律實踐活動,積極為局黨組和領導決策提供有價值的意見。 (二)加強公職律師與政府法制辦、律師協會的溝通,加強公職律師之間的交流與學習,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積極為公職律師提供各種業務鍛煉能力、提高法律素質的機會和平臺。 (三)要在職位安排、能力提升上有針對性的給予充分考慮,以更好地調動公職律師的積極性,發揮他們的專業特長。實施公職律師后,凡獲得公職律師資格的工作人員逐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關于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和綜合管理類的職位管理要求及待遇報酬。 六、三點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公職律師工作既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載體,也是有力推進我局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和法治化的重要舉措。要從打造“素質化、專業化、專職化”法律隊伍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公職律師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準備,全面落實,積極有效地抓實抓好這項工作。 (二)加強領導,落實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充分做好組織落實工作,嚴格標準,堅持原則,把政治強、專業精、素質高并且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聘用為公職律師。同時,要鼓勵全體工作人員尤其是一些法律專業畢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積極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斷壯大公職律師隊伍。 (三)長效管理,努力完善。公職律師隊伍規模化、系統化的組建將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要予以高度重視,從建立長效管理和激勵機制出發,提供學習實踐平臺、落實保障和激勵措施,完善公職律師制度體系。 2019年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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