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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2016年節能專項資金使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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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經信發〔2016〕96號 根據市財政局、市節能辦聯合印發的《臨沂市節能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臨財建[2014] 71號)、市節能辦印發的《關于2016年市級節能專項資金切塊資金的分配使用指導意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嚴格執行中央、省和市關于公共財政資金的使用規定,堅持“公共財政、效益優先、鼓勵創新、突出重點、公開公平、專款專用”的原則,結合臨沭縣節能工作實際,現就市下達我縣的節能環保專項資金(節能專項)(臨財建指[2016] 16號)的分配使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節能專項資金分配的科學性和資金使用的績效性為宗旨,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專項資金分配制度,規范節能專項資金財政支出管理,遵循“公開透明、公正合理、擇優引導、扶持重點、注重效果、績效評價”的管理原則,切實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分配方案 節能專項資金專項用于支持重點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公共領域、公共機構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建設,支持節能獎勵、節能公共管理工作,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一)重點節能技術改造項目資金(70萬) 專項用于支持推廣使用重大節能技術、重大節能裝備、重大節能示范項目。如燃煤鍋爐節能改造技術、工業窯爐節能技術、保溫保冷技術、余熱余壓利用技術、重大節能產品、節電設備、煤炭高效利用技術、新能源開發利用、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技術、清潔生產審核等重點節能技術改造項目建設。 (二)公共領域、公共機構節能改造示范工程項目資金(40萬) 專項用于支持政府部門、基礎教育學校、敬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和村居社區等節能改造示范工程項目建設。 (三)節能公共管理建設資金(10萬) 重點支持節能標準體系建設、能源審計、能源監測能力建設和節能宣傳培訓等工作。 臨沭縣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局 臨沭縣財政局 2016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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