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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表彰2017年度全縣公安機關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的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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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公發〔2018〕1號 2017年,全縣公安機關以及廣大民警在縣委、縣政府、市公安局以及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歷次全會、十九大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安保維穩為主線,以補齊短板、打好基層基礎建設三年攻堅戰為支撐,緊緊圍繞創建平安臨沭的總目標,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公安工作新要求,振奮精神,勇于擔當,創先爭優,圓滿完成了各項公安保衛任務,確保了全縣社會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持續平穩。為表彰先進,鼓舞斗志,進一步做好各項公安工作,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對2017年度受到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通報如下: 一、受表彰的集體 1、縣公安局被省委、省政府評為“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先進集體”;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平安臨沂建設先進單位、全市信訪工作先進單位;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打擊“黑毒槍、盜搶騙”春季攻勢成績突出單位’、全市公安機關“迎接十九大忠誠保平安”主題活動優秀單位、全市情報信息追逃比武競賽先進單位;被縣委縣政府評為“2017年度縣級文明單位”、“全縣黨的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先進單位”、全縣信訪工作先進單位、2017年度宣傳文化工作先進單位; 2、食藥環大隊被評為“全省環保公安聯勤聯動執法工作先進集體”; 3、城南派出所徐興社區警務室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建設三年攻堅戰2017年度成績突出集體”; 4、巡警大隊、指揮中心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先進集體” 5、監管大隊、拘留所、朱倉所被市公安局記集體三等功; 6、鄭山所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人民滿意先進派出所’”; 7、治安大隊、圖偵大隊、大興所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先進集體”; 8、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城北所、石門所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打擊“黑毒槍、盜搶騙”春季攻勢成績突出基層單位; 9、警務保障室、城南所、社區警務大隊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建設三年攻堅戰2017年度成績突出先進集體”; 10、消防大隊鄭山中隊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黨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先進集體”; 11、治安大隊、開發區所、城南所被評為全縣先進基層政法單位; 12、城里所、城南所、城北所、開發區所、蛟龍所、石門所、大興所、玉山所、店頭所被縣委縣政府評為2017年度“平安臨沭建設先進基層單位”; 13、蛟龍所、曹莊所、城南所、城里所、城北所、鄭山所、青云所、大興所、朱倉所、玉山所、店頭所被評為“2017年度縣級文明單位”; 14、治安大隊被縣委縣政府評為:“臨沭國防建設先進單位”; 15、戶政科被縣婦聯評為“臨沭縣三八紅旗集體”; 16、曹莊所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全縣信訪工作先進單位”; 17、蛟龍所被評為“臨沭縣城鄉婦女崗位先進集體”; 18、網安大隊、食藥環大隊、出入境大隊、玉山所、店頭所、森林公安局被縣局記集體嘉獎; 二、受表彰的個人 1、韓新華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先進個人”并記個人二等功; 2、邱峰被省公安廳評為“2017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機關重要安保維穩工作成績突出個人”; 3、于佃明被省公安廳評為“省級優秀法制員”; 4、杜成光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建設三年攻堅戰2017年度成績突出個人;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十佳社區民警”并記個人三等功; 5、王濟聰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戶口登記管理清理整頓工作成績突出個人”; 6、高志豪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優秀現場勘查技術員”、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優秀現場勘查技術員”; 7、許子尚、王永文被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公安監管工作成績突出個人”; 8、黃安東被省消防總隊評為“全省公安消防部隊優秀共產黨員”; 9、徐飛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先進個人”; 10、王建平被市政府評為“2017年度全市三年禁毒人民戰爭成績突出個人”并記個人三等功; 11、胡德禮、曾慶猛被評為“全市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12、邵明東被市安全生產委員評為“2017年度全市消防安全‘法治維安年’活動先進個人”; 13、劉錦超、邱峰、李建軍、胡芳明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迎接十九大忠誠保平安”主題活動先進個人并記個人三等功; 14、王義飛在全市公安機關打擊“黑毒槍、盜搶騙”春季攻勢被市局授予個人三等功; 15、王清華在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全能神”專項攻堅行動中被市公安局記個人三等功; 16、宋琳琳、趙建國、陳言報、孫士明、陳雷、丁利江被市公安局記個人三等功; 17、房廣濤在全市公安機關打擊“黑毒槍、盜搶騙”春季攻勢專項活動被市公安局記個人嘉獎; 18、楊軍、王守松、鞏興偉、張明貴、李震、班曉、商連靜、袁培培、陳穎、王伯楊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迎接十九大忠誠保平安”主題活動先進個人并給予嘉獎; 19、裴秀坤、胡天然、夏德華、王尚攀、楊大林、孫峰、王玉瑤、邵統政、李培勁、凌燕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建設三年攻堅戰2017年度成績突出基層個人; 20、張曉偉、杜成光、王曉龍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打擊“黑毒槍、盜搶騙”春季攻勢成績突出個人; 21、孫俊峰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情報信息追逃比武競賽先進個人”; 22、王尚攀、劉玉強被市消防支隊授予個人三等功; 23、劉長慶、隋一暢、徐靖壹、王志信、張樹茂、楊鑫、王路遙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黨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先進個人; 24、王尚攀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優秀青年工作者”、“全市公安消防部隊信息化建設先進個人”; 25、劉忠喜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優秀共產黨員”; 26、曾慶猛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優秀黨務工作者”; 27、王路遙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優秀共青團員”; 28、胡志偉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信息調研工作先進個人”; 29、王志信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優秀通信員”; 30、劉忠喜、承新建、楊留濤、黃安東、孫國強被市消防支隊評為被市消防支隊評為授予個人嘉獎; 31、井永光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十佳接警調度員”; 32、薛媛芮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優秀女文員”; 33、孫國強被市消防支隊評為“2017年度優秀士兵”; 34、張樹茂、王路遙、朱琦、古雪康、賁程程、張順祥、陳揚、王志信、劉偉、李德州、袁合超、郭子倫、王統超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優秀政府專職消防員”; 35、付學偉、臧夢雨、黃斌、尤雪、徐丹丹被市消防支隊評為“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優秀消防文員”; 36、徐飛、劉永、龐尊見、李寶瑞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全縣先進政法干警并記個人三等功; 37、徐以現、郇恒憲、李明錦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全縣信訪工作先進個人; 38、劉永、宋甲倫、李歡歡、周鏡心、王京技、何偉民被縣委縣政府評為2017年度“平安臨沭建設先進個人”并記嘉獎; 39、胡偉、房廣濤、王歐、何剛、高松、李培勁、王玉瑤、高明、劉德超、李志被縣委縣政府評為2017年度“平安臨沭建設先進個人”; 40、劉玉振、董書果、胡德禮、李柯辰、胡尊希、劉德才、李興華、李寶瑞、何偉民、吳作峰、陳言報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全縣黨的十九大安保維穩工作先進個人”; 41、李興華被縣委縣政府評為“臨沭縣第六屆道德模范”、“振興臨沭勞動獎章”、“臨沭縣第十屆職工職業道德十佳標兵”; 42、趙鴿被縣婦聯評為“巾幗建功標兵”; 43、秦靜靜被縣委縣政府評為“臨沭縣12345”熱線工作先進個人; 44、王守松被縣委縣政府評為2017年度全縣民族宗教工作先進個人; 45、古懷宇被縣政府評為“全縣消防工作先進個人”; 46、李培勁被縣安委會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47、陳兆永被縣政府評為“2017年度新聞輿論工作先進個人”; 48、李海峰被縣府評為“征兵工作先進個人”; 49、李立、徐以現、于佃明、陳兆永、史運波、楊寧、李玉考、薛民峰、劉福偉、趙鴿、李超、于志幫、楊典迎、尹寧波、孟麗娜、王維義、孫長利、季金磊、劉宗杰、戴育林、李濤(拘留所)、高峰、顏娟被縣局通令嘉獎; 50、高樹現、尚秀昌、劉兵、吳曉龍、楊大強、王鈞、高義忠、張春峰、胡懷峰、沈帥、李寶賽、李守平、王保猛、馬圣法、趙雪峰、杜虎、陳雷、于祥、張錦波、劉月振、王維陽、李傳濤、英現成、孫運科、袁堂年、姜飛、張豹、王玉金、郇國印、馬兆輕被縣委縣政府評為2017年度“全縣優秀網格警務員”。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發揚成績,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全縣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體和個人為榜樣,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時刻牢記“四句話十六字”總要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增強“四個自信”,全面落實各項工作措施,不斷推動全縣公安事業創新發展,為維護全縣的政治穩定,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2018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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