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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司法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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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司發〔2022〕8號 各鎮街,依法治鎮(街)委員會辦公室,縣直有關部門: 現將《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觀測落實。 中共縣委組織部 中共縣委宣傳部 中共臨沭縣委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 臨沭縣司法局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時提出的“三個走在前”要求,進一步推動我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全面提高國家工作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根據《中共山東省委關于印發<貫徹《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山東省委關于印發<貫徹落實《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具體措施>的通知》《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轉發<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關于在全省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轉發<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在全市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臨沭縣委臨沭縣人民政府轉發<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關于在全縣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 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嚴格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標準和要求,緊密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和法治臨沭建設的新進展,持續深入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為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進一步明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內容 (一)突出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 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國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點任務、重大關系、重要保障,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突出學習憲法。堅持把學習憲法放在首位,深入學 習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體和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樹立憲法至上理念,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尊嚴,樹立憲法權威。自覺參與“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暨山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月集中宣傳活動,貫徹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增強憲法意識,形成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濃厚社會氛圍。 (三)突出學習民法典。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法 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民法典總責編和各分編的核心要義和重點問題,學習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認真學習與服務中心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圍 繞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提出的“三個走在前”重要指示要求, 重點學習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創新力、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圍繞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重點學習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慈善、社會救助以及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圍繞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點學習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統一、反恐防恐、民族宗教、消防、人防、掃黑除惡、反邪教、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互聯網、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的法律法規。圍繞樹牢底線思維統籌發展和安全,重點學習與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和社會穩定等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五)深入學習黨章和黨內法規。突出學習黨章,增強黨 章黨規黨紀意識,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重點學習十八大以來制定和修訂的黨內法規,切實增強廣大黨員干部厲行法治、遵規守紀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 (六)深化法治實踐。堅持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干什 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熟練掌握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把法治實踐成效作為檢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標準。通過開展法治政府、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依法行政示范窗口、依法治校示范學校等法治創建活動,積極推進國家工作人員結合崗位需求進行學法用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職責,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實際效果。 三、進一步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 (一)完善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 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分級分類明確領導干部履職應當學習掌握的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常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納入年度學習計劃,每年集體學法不少于2次。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講法治課,作學法表率。建立會前學法制度,充分利用召開常委會會議、政府常務會議、黨委(黨組)會議等各種會議時機,在會前組織領導干部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堅持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凡 是涉及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 決策前應先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 (二)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各鎮街各部門單位要制 定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整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明確學習任務,年度學法時間不少于40學時。定期組織法治講座、法治論壇、法治研討等,利用“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等開展學法活動,推動國家工作人員經常性學法用法不斷深入。要建立學法檔案制度,詳細記錄國家工作人員參加日常學法、培訓輪訓、法律知識任職資格考試情況, 書面材料立卷歸檔,電子文檔備份留存,做到每人一檔,將學法檔案納入干部組織人事檔案統一管理。 (三)健全完善法治培訓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 培訓總體規劃,明確法治教育的內容和要求。把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列為黨校、干部學院的重要教學內容,1個月以上的培訓班安排法律學習不少于8學時,其他班次要根據不同的類別和學員特點, 安排相應的法治學習內容和課時。各鎮街各部門單位每年至少舉辦兩次以上領導干部為重點對象、以法治教育為專題的輔導講座。各級黨委、政府每年至少舉辦1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堅持和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入職、晉職、業務培訓制度,把法治培訓作為入職、晉職、業務培訓的必訓內容,法治培訓課時要達到全部培訓時間的10%以上。 (四)健全完善學法用法考試制度。在國家工作人員錄用、招聘過程中,加強對法律知識的考察測試。實行國家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測試成績不合格者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將法治知識納入全縣黨員干部德廉和黨風黨紀知識學習測試內容,推動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健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法律考試制度,推動以考促學、以考促用。由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命的領導干部任職前的法律知識考試,按照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有關規定執行,有關部門要積極協助。對擬從事行政執法人員要組織專門的法律考試,經考試合格方可授予行政執法資格。 (五)健全完善依法決策和問責制度。完善重大事項決策 法律咨詢論證和合法性審查制度、重大決策集體討論制度和決策依法公開制度,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限、內容和程序等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預防和減少違法決策行為的發生。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要推進設立公職律師,參與決策論證,提高決策質量。推動在國有企業設立公司律師,防范經營風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于違法決策以及濫用職權、怠于履職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要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健全完善嚴格依法履職制度。牢固樹立權由法定、 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職責,把學到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依法辦事的能力。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執法活動。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重大執法決定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落實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職責權限、法律依據、實施主體、流程進度、辦理結果等事項,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落實執法案卷評查、案件質量跟蹤評判工作,努力提高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執法、司法機關領導干部要以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學法用法,忠于法律、捍衛法治。落實執法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 (七)健全完善考核評估機制。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調解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要求,各鎮街各部門單位要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和普法責任清單。建立領導干部年終述法制度,與一年一度的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同時安排部署。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把法治觀念、法治素養作為干部德才的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把學法用法情況列入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把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納入法治臨沭建設指標體系。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情況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 (八)建立健全學法用法激勵機制和通報制度。積極探索 建立激勵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充分調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及時總結推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經驗和做法,發揮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通過輿論引導,營造濃厚的學習教育氛圍。建立學法用法通報制度,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每年度對本單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情況進行通報,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鎮街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并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具體工作落實。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作為一項長期性、經常性工作來抓,納入工作總體布局中,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作為“法律進機關(單位)”、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學習型機關建設、機關(單位)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推動學法用法向縱深發展。 (二)明確職責,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落實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 法用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監督,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訓計劃,協調培訓院校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憲法法律必修課,落實領導干部年終述法制度,健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法律考試制度,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把法治知識納入公務員錄用考試、培訓和年度考核范圍。黨委宣傳部門要協助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情況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加強對學法用法工作的輿論宣傳。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指導普法講師團做好法治報告計劃和具體安排,對各鎮街各部門單位學法用法工作進行檢查督促,配合做好述法及有關考核工作。 (三)強化保障,注重實效。進一步建立健全國家工作人 員學法用法各項保障機制,積極推進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充分運用新媒體新技術加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網絡平臺建設,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工作轉型升級。加強普法講師團建設,加強管理和服務,建立學法用法師資、教材課件等資源庫,推動資源共享,不斷優化結構,充實力量。加強監督檢查,堅持年度檢查和階段性檢查相結合,積極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整改完善,確保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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