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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對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違規行為的處理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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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發〔2019〕4號 各工程咨詢機構、各有關單位: 臨沭縣財政局委托的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在臨沭縣農村改廁項目工程造價咨詢活動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給予相應處罰,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1、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承攬農廁改造驗收工程后,未與縣財政局簽訂委托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違反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山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 2、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在該項目中“指派無相關資質人員到場驗收,只清點極少數農廁數量后,即隨意給予足額認定總數”,違反了《山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 3、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在該項目“驗收結束后,不出具正式驗收報告,即申領中介費用”,違反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二、處理決定 根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山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臨沂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誠信行為考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違規行為做出如下處理: 1、對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 2、對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的違規行為,暫停其三年內參加臨沭縣區域內的工程造價咨詢活動資格; 3、對臨沂中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的不良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要從以上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訓,認真遵守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行為準則及相關規定,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營造全縣良好的建筑市場環境。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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