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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全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堅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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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發〔2017〕25號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各相關企業: 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根據省、市、縣各級的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在全縣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百日攻堅治理行動,現將《全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堅治理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6月15日 全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堅 治理行動方案 為治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突出問題,提升安全生產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堅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魯建質安字[2017]11號)、市住建局《關于印發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堅治理行動方案的通知》(臨建安發[2017]11號)和縣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縣安全生產百日攻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臨安發[2017]9號)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開展全縣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堅治理行動,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動員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動起來,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深入工地和深入企業,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嚴格執法檢查,加強隱患排查,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人、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工地,抓實抓細抓到位。對重點工程、重點企業嚴防死守,對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實施鐵腕整治、從嚴打擊,堅決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全面落實建筑施工領域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風,徹底消除建筑領域各類安全隱患,杜絕重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全縣住建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攻堅治理重點內容 本次百日攻堅治理行動,各相關科室、各企業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的實際,找準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針對事故易發的企業、項目、部位和環節等,確定重點排查對象和內容,加強溝通與協作配合,全面開展排查整治。重點嚴查以下“三類企業、六類工程、十種行為”。 (一)三類企業 1.今年以來發生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 2.前期安全生產大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條件不達標的企業; 3.違反安全管理法規,今年以來被主管部門依法行政處罰、項目被停工整改的企業。 (二)六類工程 1.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大中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棚戶區改造工程和房地產開發項目; 2.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旅游度假區及城鄉結合部的項目; 3.有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開挖、使用大型起重機械設備、工具式腳手架的項目; 4.文明施工水平差、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項目; 5.安全隱患較多且整改不力的項目; 6.地質條件差,或毗鄰山坡、河道以及離既有建構筑物較近的工程項目。 (三)十種行為 1、建設單位違規將工程項目肢解發包或將工程發包給不具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未辦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開工建設; 2、施工單位存在轉包、掛靠和違法分包工程,以包代管的行為; 3、施工單位安全保障體系不健全,特別是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管理機制、安全管理檔案等不健全,項目負責人不到崗履職; 4、施工單位存在趕工期、不按進度野蠻施工; 5、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和專業監理工程師不到崗履職等“失職”行為;監理規劃不切實、監理旁站檢查不深入,監理資料造假等“失實”的行為;監理單位督促隱患整改不及時、跟蹤不到位,監理作用“失控”的行為; 6、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驗收和現場實施情況檢查等未依規定落實; 7、現場起重設備未按規定進行登記備案、安拆告知、檢測檢驗和使用登記等投入使用的; 8、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不到位,特別是安全防護用具、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未按規定配備合格產品和正常使用,臨邊、洞口等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未按標準落實到位; 9、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作業人員未經崗前安全教育培訓上崗; 10、施工現場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三、嚴肅查處措施 住建局各相關單位、科室要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對工程參建各方主體以及工程項目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違法非法行為的,將依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八項規定(試行)》、《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試行)》、《建筑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質量安全責任六項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嚴肅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責令停工、責令停業整頓、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降低或吊銷企業資質等處理,一律在媒體上曝光,并上報省、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通報。 1、相關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單位)未按要求落實本次百日攻堅行動任務的; 2、存在上述“十種行為”的; 3、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 4、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發出整改通知書后未及時按規定時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5、百日攻堅治理行動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 6、存在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 四、行動步驟 (一)企業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6月)。縣住建局各相關單位、科室指導、督促縣域內的建設、施工、監理等企業要對所有在建項目開展100%全覆蓋檢查,對查出有安全隱患、問題的,要以項目為單位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確保及時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落實整改計劃、專人負責、落實整改措施等,確保整改到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停工整頓,特別是發現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分部工程存在重大隱患的,要確保100%整改到位后,方可繼續施工。 (二)檢查督導階段(2017年6月至9月上旬)。縣住建局對負責施工安全監督的工程項目,按照上述攻堅治理重點和嚴肅查處措施,在企業自查基礎上壓茬開展執法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責令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處理,并跟蹤落實,確保整改到位。縣住建局將及時調度工作開展情況,將百日攻堅行動和安全生產大檢查結合起來開展綜合監督檢查。 (三)總結分析階段(2017年9月中旬)。住建系統各相關科室、各企業對百日攻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行動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和建議,形成工作總結報告。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住建系統各相關單位、科室和各有關企業要立即動員部署,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負總責,做到層層發動、層層部署、層層檢查落實,確保取得實效。要專門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專題研究機構、人員、經費、裝備以及重大隱患治理,著力解決一批重大安全問題。加強各單位和科室之間、科室與各企業之間的溝通協調,及時解決排查、檢查中遇到的問題,對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抓好落實,及時反饋。 (二)嚴格檢查執法。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對存在重大隱患和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罰,做到查封一批、關掉一批、處罰一批、曝光一批,打出聲勢、查出實效。各相關科室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要節點,將專業監管力量向重大危險源、重點企業和安全生產薄弱地區、薄弱環節傾斜,切實提高攻堅治理工作的科學性、專業性、精準性和實效性。本次百日攻堅治理行動的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的重要內容,對行動開展扎實、成效突出的,進行通報表彰;對組織不力、隱患整改不到位的有關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不認真履行職責、失職瀆職導致重大隱患和非法違法問題得不到及時排查查處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各相關單位和科室、各企業要充分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時報道百日攻堅行動進展情況,宣傳典型經驗做法,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通過組織企業人員集中觀看事故警示片、開展安全宣傳展、邀請專家宣講、開展演講比賽等形式,強化宣傳教育效果。 (四)做好工作結合。縣住建局各相關單位科室、各企業要將百日攻堅治理行動與“大快嚴”集中行動緊密結合,與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緊密結合,與安全生產大檢查緊密結合,共同推進工作落實。要加強百日攻堅行動進展情況調度溝通,明確專人負責調度工作,要認真匯總百日攻堅行動進展情況,及時交流經驗和做法,于每月30日前形成月度行動總結報告報送縣住建局相關科室;于9月15日前將行動開展情況形成匯總報告報送縣住建局相關科室。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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