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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于印發《臨沭縣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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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綜執字〔2024〕1號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決策部署,堅持統籌安全和發展,堅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夯實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基礎,從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堅決防范遏制安全事故發生,按照市安委會《臨沂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臨沂市城市管理局《全市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和縣安委會《臨沭縣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總體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臨沭縣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貫徹“七大行動”,開展“四項整治”,加強“五項管理”,推動城市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條”和市委市政府細化措施以及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等一系列創新措施得到進一步落實,消除重大風險重大事故隱患的主動性、積極性得到顯著增強。城市管理領域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顯著增強,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責任體系進一步完善,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得到切實提高,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實提升,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本質安全水平持續提升,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確保不發生任何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全縣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隱患排查整改質量明顯提高,重大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本質安全水平持續提升,努力實現“三個轉型”。 ——安全發展理念向事前預防轉型。城市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堅守安全紅線的意識更加強烈,消減各類安全風險、消除各類事故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顯著增強。 ——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向事前預防轉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履行“三管三必須”原則,壓實城市管理部門監管責任,建立全鏈條排查整治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升。 ——隱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完善事故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制度體系,加強日常排查,建立隱患臺賬,跟進督導整改,形成整改閉環,事故隱患得到系統治理。 二、主要任務 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聚力實施“八大行動”,持續深化“四項整治”,全面加強“六項管理”。 (一)聚力實施“七大行動” 1.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 (1)參照“中央黨校主課堂+各地區分課堂”同步的模式,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全覆蓋專題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2024至2026年,每年至少組織1次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 2.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落地行動 (2)根據國家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制修訂情況,組織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進行解讀,制作解讀視頻,利用各類學習平臺,通過普法競賽、在線學習測試、典型經驗推廣等形式,引導生產經營單位主動學習貫徹,確保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組織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專題學習,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學帶學,納入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必學必考內容。堅持凡監管必宣講、凡執法必宣講,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必查內容,加大一線從業人員學習掌握情況的抽查檢查力度,采取現場詢問、現場測試等形式,核查真實情況。 3.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3)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檢查,完善并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對未開展排查、明明有問題卻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參照事故調查處理流程,查清問題并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 (4)完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督辦制度。上級督導檢查反饋以及市縣查處的重大事故隱患依法依規實行掛牌督辦,建立監管職責部門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加大專業指導力度,確保重大隱患閉環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制,對進展緩慢的及時采取函告、通報、約談、曝光等措施。深入貫徹實施《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進一步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要求。 (5)強化事故調查追責問責力度。對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從嚴倒查追究事故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加大行刑銜接力度,對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按規定啟動刑事調查;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沖擊人民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瞞報謊報事故,按規定提級調查。通過對事故生產經營單位的嚴肅行政處罰和嚴厲刑事追責,倒逼同行業、同地區生產經營單位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由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轉型。 4.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6)推動城市管理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深化提升,嚴格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開展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不培訓、假培訓、未持證、持假證等違法行為,確保安全培訓取得實效,做到真訓、真考、真會。 (7)結合城市管理領域實際情況,2024年底前全面細化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各類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范圍、時間等規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訓效果督導檢查機制,切實強化教育培訓動態管理。明確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準入機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退出機制,提升從業人員整體能力水平。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嚴格安全培訓和管理,切實提升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能力。督促企業落實全員培訓主體責任,關注安全生產最新方針政策,學習重要制度文件,每年開展“大學習、大培訓”專項行動,結合實際組織從業人員自主學習、實施輪崗培訓。廣泛開展特種作業實操技術比武活動,指導企業加強一線崗位實操培訓。 (8)聚焦從業人員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認真編修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方案,突出電氣焊、有限空間、高處作業等重點危險作業,編制專項方案,落實處置措施。指導生產經營單位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設定腳本、不預設場景、不預設地點”的“四不”方式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增強員工逃生避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讓全體從業人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應急處置要求,形成常態化機制。 5.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落實行動 (9)落實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要求,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制度設計,結合城市管理領域實際,研究完善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核心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深入推進雙重預防機制和安全生產標準化一體建設。研究宣貫推行山東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通用規范、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規范,以及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標準。 (10)探索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定級制度,積極推動、引導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嚴格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體系創建、評審、抽查、撤銷全流程管控,推進企業安全管理體系信息化建設。 6.開展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 (11)綜合運用“四不兩直”、異地交叉等檢查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對照行業領域執法標準,深入推進精準執法,集中掛牌、公布、曝光、處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對“零處罰”“只檢查不處罰”等執法“寬松軟虛”的單位進行約談通報。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施工、小作業惹大事。對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聯合懲戒、“一案雙罰”等手段,落實行刑銜接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發生重特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開展外包施工、違規電氣焊作業和違規施工、有限空間、預防高處墜落專項督導。 (12)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機制,落實獎勵資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機制,完善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措施,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等突出問題的予以重獎,激勵從業人員積極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身邊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議,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嚴格落實《山東省安全生產舉報辦法》,鼓勵引導規模以上企業建立內部獎勵制度,形成比較完善的舉報投訴受理、核查、反饋、獎勵等工作體系。 7.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13)加強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育公眾安全意識,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這個主題和目標,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等活動,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普法知識競賽,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 (二)持續深化“四項整治” 1.持續深化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專項整治。組織全縣城市管理領域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辨識排查,全面排查監管行業有限空間數量,明確有限空間名稱、位置、類型和危險因素等基本信息,建立管理臺賬。參照《山東省企業危險作業報告管理辦法》(魯應急字〔2022〕70號),落實危險作業報告制度,強化作業審批,未經審核和批準的有限空間作業,一律不得實施。加強發包監管,落實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規范設置警示標識,完善有效隔離設施。嚴格落實“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基本要求。按照要求佩戴個人防護裝備,配備高風險環境防護裝備,規范現場作業流程。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管理,未經教育培訓合格的作業人員一律不得上崗作業。指導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或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開展針對性實戰演練。嚴禁無監護措施作業,嚴禁盲目施救,防止傷亡人數擴大。 2.持續深化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嚴格審查高處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審核作業單位是否具備生產條件和相關資質。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辨識管控高處作業風險,建立高處作業項目臺賬,指定專人實施專項巡視檢查。加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配發符合安全作業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組織體檢。加強高處作業現場管理,按照規定配備、安裝、驗收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急救援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著力消除由于風險管控措施缺失或執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處作業事故隱患。加大現場檢查的頻次和力度,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發現存在無證作業、不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依法嚴格落實“一案雙罰”。 3.持續深化違規電氣焊作業和違規施工專項整治。關注電氣焊設備安全質量、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發證、作業單位監管、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環節,強化電氣焊作業全鏈條管理。指導作業單位嚴格履行電氣焊作業審批手續的,嚴禁聘用和招請未經安全培訓合格、未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嚴格審核作業單位資質,杜絕違規轉包施工作業或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嚴格遵守電氣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履行現場監護人員職責。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在現場醒目位置張貼作業警示標識,必須清理周邊可燃物,配備相應滅火器材,重點加強高處、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帶火花作業安全管理。指導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做好應急準備。要聚焦違規電氣焊作業和違規施工重大風險隱患和檢查事項,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深入單位場所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格查處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 4.持續深化生產經營單位外包施工專項整治。嚴格落實發包單位首要責任,建立健全本單位外包項目的發包管理、承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安全培訓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檢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嚴格落實承包單位主體責任,建立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接受并服從發包單位的統一管理,加強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將生產經營單位外包施工安全管理納入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強安全督導檢查。加強承包單位資質審核和風險評估,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外包作業人員日常管理。加大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力度,嚴格執行“五個必須”。(必須編制安全作業規程、施工方案,必須全面開展1次安全風險辨識,必須開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嚴格落實作業審批制度,必須建立作業現場統一協調、管理機制)加強危險作業安全管控,進行動火、臨時用電、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嚴格落實“作業票”審批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置裝備物資。 (三)全面加強“五項管理” 1.深入推進環衛園林安全管理整治行動。指導生活垃圾處置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明確全員安全責任清單,加強人員教育培訓,提升整體安全意識。規范垃圾處置企業安全管理流程,增加安全投入,提升智能化科技化水平。指導園林養護和環衛保潔領域作業安全,重點加強園林高處修剪、機械設備操作、作業人員安全防范等內容,常態化做好安全預防。(牽頭單位:園林環衛保障服務中心) 2.深入推進市政設施運行安全管理整治行動。組織開展城市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市政橋梁定期檢測和評估制度,對檢測中發現的病害橋梁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安全運行。強化城市道路塌陷源頭因素的安全管理,開展破損路面維修改造。(牽頭單位:市政科) 3.深入推進戶外廣告安全管理整治行動。重點解決戶外廣告設施安全監管措施不力、業主維護不及時等問題。對城區內所有大型戶外廣告進行排查,特別是大型立柱式廣告、樓頂廣告、大型霓虹燈廣告、電子顯示屏、商業牌匾等,督促業主對廣告設施進行安全監測,對不符合標準的戶外廣告責令業主及時維修整改,未經審批許可、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一律拆除。(牽頭單位:廣告科) 4.深入推進城市排水防澇安全管理整治行動。加強城市排水設施運維養護。組織開展汛前排查整治,重新明確城市易澇點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推進城市易澇區域整治,建立城市易澇區域治理臺賬。重點整治城市防汛物資儲備、人員配備落實不到位,城市易澇點排查不徹底,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維護不及時;組織修訂城市排水防澇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強化部門間協調聯動,提高城市排水防澇應急處置能力。(牽頭單位:市政科) 5.深入推進城市公園廣場安全管理整治行動。加強城市公園、廣場內綠化附屬設施、體育健身設施、噴泉、景觀燈、照明等用電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和巡檢維護,對公園內的游樂項目加強監管,配齊配足相應的防溺水警示設施和救護設備,配齊配足滅火設備。做好重點時期管控和游客密集區域疏導,嚴防擁擠踩踏、落水事件發生。健全城市公園、廣場安全管理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和實地演練。加強園林綠化養護施工管理,杜絕安全隱患。(牽頭單位:園林環衛保障服務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壓實工作責任,明確治本攻堅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主要負責同志要強化領導、親力親為,及時動員部署,定期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推動、狠抓落實,及時研究分管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經常性開展督導調研,確保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依據工作方案,結合實際,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定期督查梳理專項整治工作,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專項整治行動順利有效開展。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單位要加大安全生產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進展和成效,總結推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過程中的先進做法與典型經驗,曝光典型案例。要建立安全生產舉報渠道和獎勵機制,充分發動從業人員和社會群眾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開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動,營造全行業、全社會參與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附件:臨沭縣城市管理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成員名單 臨沭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臨沭縣城市管理領域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成員名單 組長:劉 揚 副組長:禚宏剛、李煥寶、駱澤山、王須啟 成 員:各科室所、隊負責人為成員 工作專班設在執法督察科,具體負責協調推進治本攻堅行動,加大統籌協調和督促推動力度。工作任務結束后,工作專班自行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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