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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臨沭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關于推動臨沭縣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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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農工辦發〔2024〕1號 各鎮街、縣直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關于推動臨沭縣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臨沭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4月29日 關于推動臨沭縣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 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 為充分發揮農民合作社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帶領農民增收致富中的積極作用,不斷提高農民合作社的影響力、競爭力和輻射帶動能力,積極推動全縣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市委農辦《關于推動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促進沂蒙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的意見要求,現就大力促進農民合作社高質量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農民合作社作為統領鄉村振興的關鍵抓手,實施清源、強基、培優、創品“四大行動”,構建指導體系化、運營規范化、項目菜單化、政策可及化的扶優汰劣機制,加快培育規模大、聯結緊、盈余足、帶富強的合作社,實現農民合作社由松散聯合向專業聯動、單打獨斗向多元助力、數量增長向量質并舉轉變。2024年,力爭一個村辦好一家合作社,一個鎮街辦好一家聯合社,縣級新打造一家國家級示范社;建成一個縣域服務中心;入社農戶比非成員同業農戶增收15%以上,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7%以上,80%的行政村集體收入過20萬元。到2026年底,實際出資50萬元、年經營收入過500萬元的達到200家;入社農戶比非成員同業農戶增收20%以上,力爭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3萬元,所有行政村集體收入過20萬元。 二、工作原則 (一)依法依規。堅持依法行政,確保合作社發展與法律法規政策和上級部署要求高度一致。堅持群眾自愿、共同經營,增強成員參與合作社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確保合作社發展符合成員利益需求。 (二)注重實效。堅持實事求是、質量優先,充分考慮區域特色和合作社發展階段,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成熟一個創辦一個,創辦一個規范一個,不搞“一刀切”,力戒形式主義。 (三)創新融合。堅持創新引領,引導合作社主動適應市場變化,創新經營模式和合作方式,引入新技術、拓展新領域、開展新合作,確保合作社既要做專做精、精益求精,又要做強做大、延伸鏈條。 (四)明責聚力。堅持部門協同、縣鎮村三級聯動,各鎮街、縣直有關部門單位要明確責任、聚集聚力,形成支持合作社發展的強大合力;要真抓實干、扶優扶強,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三、主要任務 (一)實施“清源”行動。常態化開展合作社清理整治,2024年全縣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合作社、“空殼社”比重分別降至10%、4%以下,以后逐年降低。 1.嚴把入口。要加強登記管理,在受理設立登記時,要加強對申報材料合法性審查。要優化服務,指導發起人結合產業規劃等,對經營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提供必要的法律和經營輔導。(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農業農村局) 2.暢通出口。要進一步簡化注銷登記手續,對符合條件的及時注銷。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及時提醒年報;逾期2年的,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登記的農民合作社,依法撤銷市場主體登記。對因自然災害等原因經營困難的,要引導依法自主歇業。(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 3.強化監管。要建立監管、監測、監督“三位一體”的運行管理機制,加強市場行為監管、示范社監測和財務、融資、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等監督。要完善定期通報制度,做到信息互通共享。(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 (二)實施“強基”行動。全面規范提升合作社運營管理,根據實際開展“七有”(有場所、有人員、有標牌、有制度、有賬戶、有財務、有稅務登記)達標創建,2024年達標率達到50%,2025年正常經營的全部達標。 4.完善架構。要指導合作社依法設立“三會”,提高成員(代表)大會議事決策、理事會日常執行、監事會內部監督履職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合作社建立專業的生產、營銷、研發、電商、質檢等部門。督促合作社定期公開生產經營、財務收支、收益分配等社務。(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5.育強骨干。制定合作社帶頭人三年培育計劃,依托“耕耘者”振興、四雁人才、高素質農民培訓等項目,完成對理事、監事等骨干成員輪訓。支持鎮街分層分類開展全鏈條培訓,3年覆蓋所有合作社。鼓勵“土專家”、“田秀才”、有返鄉創業意愿的各類歸雁人才和家庭農場主創辦或加入合作社。(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 6.健全財務。嚴格執行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合理配備財務人員或實行財務委托代理,設置總賬和成員賬戶等明細賬。規范成員名冊、成員賬戶、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等財務檔案管理,推廣使用合作社財務軟件。到2025年底,縣級以上示范社全部采用電算化記賬。(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 7.合理分配。綜合考慮社員利益和合作社自身發展,依法為每個成員建立成員賬戶,財政補助形成的財產應依法量化到每個成員,記入成員賬戶。分配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對本社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成員,可給予一定報酬或獎勵。(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8.加強輔導。深入實施“千員帶萬社”行動,完善輔導員名錄庫,拓寬選聘渠道,探索成立縣級指導服務隊,從農業農村、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人社、稅務、市場監管、行政審批、供銷等單位遴選組建,開展稅務申報、年報公示、金融指導、用地咨詢等政策輔導。建立激勵機制,同等條件下,服務隊成員在單位晉職晉級、職稱評定、評先評優、提拔使用等方面優先。2024年,指導服務隊規模達到60人,覆蓋縣級以上示范社。到2026年底,服務隊規模達到100人,覆蓋正常運營的合作社。(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銷聯社、縣稅務局) (三)實施“培優”行動。集中打造一批高質量發展先進社,每年培育縣級以上示范社30家、合作社辦公司5家;到2026年各鎮街特色產業至少建設一家聯合社、產業鏈上70%以上的合作社加入聯合社。 9.深化創建。健全示范社四級聯創體系,將合作社組織帶動力、服務農戶成效納入評價內容。每年選擇1個以上鎮街整鎮域提升,打造高質量發展樣板。(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10.推動聯合。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農工作,領辦服務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特色農產品行業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建設當地特色農產品全產業鏈服務示范基地。鼓勵合作社以產業為基礎開展同業聯合、以服務為依托開展同域聯合、以供需為紐帶開展鏈式聯合,實現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構建村級合作社、鄉鎮聯合社、縣級總社三級架構體系,推動供銷社、聯合社、龍頭企業、家庭農場有效對接、共建共享。(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農業農村局、縣供銷聯社) 11.創辦公司。鼓勵農民合作社根據自身發展需要,積極“接二連三”,采取新設、收購或入股等形式辦工廠、辦公司。指導農民合作社與所辦公司獨立核算,明晰產權關系,合理分配利益,確保可持續發展。支持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合作社探索決策權與經營權分離,引入職業經理人,提升經營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2.支持項目。支持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實施農業產業化、高標準農田、測土配方施肥、統防統治、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規范化養殖等項目,鼓勵第一書記任職村的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參與人居環境整治和基礎設施建設。(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 13.國企助力。鼓勵采取“國企+合作社+農戶”“國企+合作社+農服組織+農產品加工企業+金融保險”“按揭農業”等模式,積極參與合作社高質量發展,共建試驗示范園、技術推廣中心、直采供應基地。積極對接市農發集團助力臨沭縣合作社發展。(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城投、縣文旅、銀保監局、縣供銷聯社) 14.數字賦能。建立數字技術賦能合作社發展長效機制,依托鄉村振興合伙人綜合服務等平臺,有機整合各環節生產要素和各種服務信息,實現供需信息精準匹配。鼓勵合作社與縣域電商平臺開展合作,觸網上云、直供促銷、品牌增值。(責任單位:縣大數據中心、縣商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供銷聯社) 15.聯農帶農。支持農戶以貨幣或實物、土地經營權、知識產權、林權等作價出資加入合作社,與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關系。推廣“雙社聯合、雁陣共建”模式,采用規模化種植、企業訂單等方式,保障成員和小農戶獲得更多紅利。(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四)實施“創品”行動。全矩陣宣傳、高品質打造“臨沭強社”品牌,每年積極評選“十佳合作社”,到2026年,力爭1個合作社產品成為全國行業知名品牌。 16.分類管理。推行“評星定級”,結合合作社示范創建,從省級、市級、縣級以上示范社分別評定“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合作社,實行動態管理,優先推薦參加培訓、產品展銷、金融授信、品牌推介。(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農業農村局) 17.打造爆品。引導合作社樹立爆品思維,研發新品、升級爆款,通過頭部主播直播帶貨、社交平臺KOL話題打造、大量短視頻種草和連鎖店等方式,創新場景式、體驗式、沉浸式營銷模式,培育“大單品”,將流量轉化為銷量。(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農業農村局) 18.防控風險。常態化開展防范非法集資摸底排查,提質減量信用互助合作社。發揮監事會及成員(代表)大會的監督作用。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堅決杜絕安全事故。(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 四、支持政策 (一)加大扶持。每年開展“十佳”合作社評選,對發展潛力大、經營效益好、帶動能力強的合作社,優先推薦評選國家級、省級、市級示范社。優先推薦合作社骨干參評“四雁工程優秀人才”,對獲評的優秀人才,每人每月給予政府津貼500元,支持期4年;擇優推薦齊魯鄉村之星,支持期內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貼1000元。全面落實農民合作社在生產、加工、銷售各個環節的稅收優惠。(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稅務局) (二)人才支撐。精準對接合作社運營和發展需求,分批組織骨干赴先進地區考察學習。實施農業農村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引進一批現代農業高端人才。鼓勵臨沂工業學校、縣農廣校人員到合作社任職兼職。支持合作社帶頭人參加農業技術職稱評定。(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人社局、縣教育局) (三)用地保障。嚴格落實鄉村振興用地支持政策,積極盤活利用村莊閑置宅基地、集體廠房、閑置校舍、集體建設用地等。加強縣域統籌,保障合作社設施農業合理用地。(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 (四)金融助力。支持農村產權抵質押融資,積極開展訂單、倉單、存貨、應收賬款等抵質押融資業務。用好省農擔臨沂市管理中心和市融資擔保集團的擔保政策,減輕合作社的擔保費用負擔,每年合作社貸款余額增長15%以上、2026年達到1億元。把合作社納入美德信用評價體系,對達標合作社增信降息。推行政策性保險和商業險“雙保險”機制,擴大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范圍,推進特色產業保險擴面,提升合作社抗風險能力。(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銀保監局)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領導。構建縣委、縣政府抓好統籌、縣直各部門抓好推進、各鎮村抓好落實的工作格局,縣級層面由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領導,縣農辦主抓,抽調專人設立辦公室,具體負責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考核等工作;縣直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加強對鎮街指導和服務。各鎮街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分管負責同志要靠上抓,成立工作專班,實行實體化運作。各鎮街要在財經服務中心加掛農民合作社服務站牌子,明確2~3名專職人員,做好經費和場地保障。 (二)嚴格考核。將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納入縣對鎮街鄉村振興高質量發展考核和市對鎮街分類考核,建立完善考核指標體系,重點考核政策落實、任務推進、發展成效。分區域、分類別常態化開展專項督導,確保政策落地見效。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推進會,將合作社高質量發展納入全縣鄉村振興觀摩。 (三)閉環落實。對意見確定的重點任務、支持政策,明確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建立“調度-通報-觀摩”推進機制,形成“明責擔綱、督促指導、落地見效”工作閉環,加快推進合作社高質量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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