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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 關于推進“市縣同權”改革調整實施部分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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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字〔2021〕1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政府職能轉變及“放管服”改革的總體部署要求,進一步增強縣級服務企業、群眾能力,全力打造精簡高效政務生態,市政府決定調整實施部分“市縣同權”改革事項,為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及方式 按照“能放則放、應放盡放”原則,綜合運用直接下放、委托實施、下放實質性審核權和服務窗口前移等方式,將市級24項行政權力事項納入“市縣同權”改革范圍,調整由縣級實施。同時,對已下放的15項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調整,并梳理了10項行政許可關聯事項,調整由縣級實施,確保關聯事項能在同一層級“一鏈辦理”。 調整后,除法律明文規定為縣級權限的事項外,市、縣兩級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由企業和群眾自主選擇到市或縣(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業務窗口就近辦理、便捷申報。市、縣(區)有審批職責權限的部門要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受理業務申請。 二、工作要求 (一)妥善做好事項銜接、承接工作。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下放事項辦理工作的向上請示對接,主動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申請開展審批服務所需的各類文件、業務手冊、服務指南、檔案資料、證書等材料,積極優化審批服務、再造工作流程,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就銜接、承接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請示匯報,推動共同解決,確保8月31日前將調整事項全部落實到位。對委托實施的事項,要及時與原承接主體簽訂委托協議;對下放實質性審核權和服務窗口前移的事項,要于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加強業務協同,建立相應的審核轉報機制,避免出現工作脫節、缺位。 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研究制定銜接落實方案,并積極細化出臺配套措施,完善審批信息系統,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抓好調整事項的銜接、承接落實工作。對下放的“一鏈辦理”關聯事項,要加強業務整合,確保企業和群眾按辦“一件事”的標準實現“一次辦好”。要合理確定需劃轉至行政審批服務部門行使的“市縣同權”事項。對不能劃轉的,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做好事項、人員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做到“大廳之外無審批”。要及時做好更新公示,對直接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在權責清單管理系統及時更新,并在山東政務服務網予以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審管聯動。縣直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有關要求,對“市縣同權”事項深入實施流程再造,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推動行政審批服務提速增效。要根據監管工作實際,科學確定執法監管責任體系,編制事中事后監管細則,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方式,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著力與上級主管部門共同構建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的高效監管機制。要嚴格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法履行對相關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職責,對行政許可事項和其他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逐項編制業務手冊、服務指南、事中事后監管細則,切實提升監管效能。要強化審管聯動,對由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接的調整事項,各有關部門要依法界定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機構之間的職責關系,逐項理順職責分工,厘清職責邊界,編制職責邊界清單。 (三)強化評估檢查。縣政府辦公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定期評估“市縣同權”事項運行情況,確保“市縣同權”改革任務落實到位。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將銜接、承接落實情況(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成Pdf格式)及委托協議書(掃描件)、業務手冊、服務指南、事中事后監管細則,于2021年8月31日下午5:00前通過協同辦公系統報送縣政府辦公室政府職能轉變協調推進科。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政策咨詢】: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電話解答:0539-6211365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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