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字〔2021〕1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總體部署,深入推進“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進一步增強鎮級服務企業、群眾能力,經研究,決定下放一批縣級行政權力事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放范圍及方式
按照“能放則放、就近辦理”的原則,對20項縣級行政權力事項,賦予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施,充分滿足企業和辦事群眾就近辦理的實際需求。對于需要跨鎮域辦理的事務審批權限仍由縣級審批部門承擔。具體方式如下:
1.委托下放事項:對部分縣級行政許可事項,由行使行政許可權的縣級審批部門委托鎮級政府實施,簽訂委托協議,由受委托的各鎮街以委托部門的名義作出許可決定。
2.下放實質性審核權事項:由鎮級政府出具具體審核意見、加蓋鎮級政府公章或審批專用章,承擔審批相關法律責任,縣級審批部門不再重復審核,“見章蓋章”。
3.服務窗口前移事項:對不適宜委托下放,或者不能下放實質性審核權的行政權力事項,賦予鎮政府受理權,由鎮級便民服務大廳設置受理窗口,負責受理申請材料,并負責轉遞縣級部門審核辦理。
二、工作要求
1.切實做好過渡交接。縣直有關部門要主動靠上指導,抓好業務培訓,切實強化鎮級承接能力。2021年9月20日之前,縣直有關部門要將事項下放到位,并將開展審批服務所需的各類文件、業務手冊、服務指南、制式證明、證書等材料轉交各鎮街。有自建業務系統的,要幫助鎮街申請業務賬號、密鑰等。要對鎮街辦事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熟練掌握受理、審核條件和辦事流程,確保鎮級能夠順利承接并實施。對委托下放的事項。要及時與鎮街簽訂委托協議書。對下放實質性審核權和服務窗口前移的事項,要建立相應的審核轉報機制,防止脫節、缺位。要及時做好更新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認真抓好事項承接。各鎮街要主動與縣直有關部門做好對接,盡快建立承接運行、監督考核、跟蹤問效等機制,完善審批信息系統,配齊配強工作力量,確保事項接得住、用得好。各鎮街要按照“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有關要求,對承接的行政權力事項深入推進流程再造,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推動行政審批服務提速增效。同時,對以委托單位名義作出的許可決定,要及時通報委托單位,由委托單位或者其他有行政執法權的單位做好事后監管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強化評估檢查。縣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導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定期評估下放事項運行情況,及時研究出臺實施細則,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確保事項接的好,接到位。
2.明確監管責任。本次下放鎮級的行政權力事項,各級各部門仍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監管方式,完善監管機制,明確監管責任,真正把工作重心從事前審批轉移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
3.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部門單位要于本通知下發之日起7日內,在各級便民服務機構場所和政務公開公示欄內進行公示,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載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擴大知曉度。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政策咨詢】: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電話解答:0539-6211365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