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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沭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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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辦字〔2021〕30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臨沭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沭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全縣物業市場秩序,全面提升物業服務水平,促進物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物業領域存在的熱點難點堵點問題,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取得實效,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堵點問題,以國家和省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為依據,通過開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切實解決物業領域突出問題,進一步理順物業管理體制,健全物業行業運行機制,構建“黨建引領、行業主管、基層主抓、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物業服務管理專業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二、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物業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 1.物業服務企業執行“三公開”制度不到位,未將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收費項目及標準、公共部位收益收支情況等信息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2.物業服務企業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規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增加收費項目等。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3.小區內衛生清掃不及時,綠化帶內垃圾多;綠化大面積斑禿,枯死植被補種不及時;樓道、單元門、入戶門張貼小廣告清理不及時、管理不到位;垃圾收集容器破損更換不及時、污漬清洗不及時;小區道路路面、路牙石等損壞維修不及時。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4.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合同履行不到位,對業主、物業使用人合理投訴不予受理或處理不及時,導致業主、物業使用人頻繁投訴。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5.物業服務企業對業主申請使用維修資金合理訴求不予配合。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6.物業服務企業擅自對業主、物業使用人停水、停電、停用門禁卡,或限額充值、不予充值,變相停水、停電。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7.物業服務企業在合同有效期內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停止物業服務;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未續簽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經業主大會決議,同意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離物業服務項目,拒不辦理退出手續并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監控等附屬設施設備和有關資料。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二)物業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物業使用人破壞或侵占公共綠地;從事餐飲等經營活動造成油煙污染行為。 牽頭單位:縣綜合執法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2.物業使用人在住宅小區內違規開設校外就餐休息場所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行為。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教體局、縣公安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3.物業使用人侵占公共綠地、公共道路或公共場地停車(公共停車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撲救場地停車,小區內停放長期無人使用的“僵尸車”;在小區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停放電動車,私拉亂接充電線路為電動車充電等行為;小區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滿足消防安全要求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縣住房保障中心、縣消防救援大隊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4.物業使用人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進行家庭娛樂、鍛煉身體、從事生產噪音污染的裝修或高聲喊叫等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非法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煽動業主非法上訪、毆打侮辱物業工作人員,惡意堵門,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 牽頭單位:縣公安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5.未經規劃審批,擅自在住宅小區樓頂或一層公共空間及小區公共區域內建設陽光房、磚混結構房、鋼結構房、簡易棚廈等建筑物、構筑物的;擅自建設磚結構、鐵藝院墻、石材院墻,木柵欄的;擅自開挖地下室(地下車庫)的;擅自私開門窗的;擅自改變住宅、車庫、儲藏室用途,用于經營活動的。 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6.物業使用人不履行義務,無故拒交物業費,侵犯其他業主合法權益。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7.老舊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偏低。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縣財政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8.電梯使用、維保存在的脫保、檢驗超期、故障多發整改不到位等。 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三)專營設施設備和環衛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1.繳納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小區,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專營單位未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未向最終用戶收取費用。 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城投公司 2.環衛服務單位未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委托代收協議,強制物業服務企業代收費用。 牽頭單位:縣綜合執法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四)開發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1.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未售出地下車庫(位)只售不租,造成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停車矛盾糾紛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購房合同約定標準辦理交房手續,引起物業收費方面的矛盾糾紛的。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2.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規定履行工程質量保修期內房屋保修義務,將保修期內質量問題引發的矛盾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的。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五)業主自治和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 1.部分街道和社區物業管理機構不健全,物業管理職能未落實。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2.街道組織、指導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換屆、召集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工作不到位;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監督不到位。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3.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運行機制不完善,未發揮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職作用。 牽頭單位:縣住房保障中心、縣民政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召開全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動員大會,印發《臨沭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縣直相關部門(單位)根據部門職責制定工作方案;各街道辦事處按照要求,制定適合當地、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各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和工作步驟,健全機構,統籌推進,迅速開展專項行動。 (二)對照自查階段(2021年5月31日至6月10日) 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街道、社區干部成立專門工作隊伍進小區查看現場,與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座談交流,廣泛開展調研,結合12345市民熱線反映的問題和小區內需整治的物業管理突出問題,尤其要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詳細排查摸底,建立統一的問題清單和工作臺賬;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限期開展自查自糾,對小區內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勸阻、制止,不能自糾的及時報街道、社區一并登記納入整治工作臺賬。各有關部門(單位)對照職責分工和梳理的問題清單,主動認領問題任務,提報本部門(單位)專項整治工作內容和承諾解決問題事項。經工作專班審核后,在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一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并解決群眾反映的物業領域投訴問題。同時,在媒體公示重點整治的項目清單、問題清單;集中整治一經啟動,各街道辦事處要設立公開投訴舉報電話,集中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的投訴舉報或報告,核實后,及時列入問題整治臺賬;堅持邊查邊改原則,對排查、自查中發現的能立即整改的問題要即知即改,對問題比較復雜的,及時報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6月10月至8月31日) 物業服務企業在居住小區顯著位置設立公示欄,公開公示各有關部門(單位)職責分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物業服務內容及標準、收費標準、投訴電話等信息,定期公開公共部位收益收支情況,接受廣大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街道、社區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建立“街道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加強和有關部門(單位)的溝通對接,切實配合做好服務和執法進小區工作。同時,對前期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和整治期間群眾反映的問題,實行清單管理、專班推進、限期整改。對照重點整治的項目清單、問題清單和工作臺賬逐一明確責任主體和整改時限,建立問題整改銷號制度,做到解決一個、銷號一個。集中整治期間,突出保障業主的合理訴求和合法權益,支持物業服務企業依法管理,建立物業領域問題受理、判決簡易程序;對較復雜問題,綜合施策,多部門聯合辦公。 (四)監督檢查階段(整治全過程) 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要強化專項整治行動的日常調度、督導和考核。期間,工作專班辦公室將組織成員單位深入小區明查暗訪,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專項整治工作走過場、消極應付、整治效果不明顯、群眾意見大的單位,及時進行通報批評;對在專項整治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的,依法依規依紀嚴肅問責。12月底前,要將整改工作總結、工作臺賬報至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全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成立全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分管縣長任組長,有關部門(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保障中心,牽頭負責全縣物業管理整治工作的協調、調度和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物業領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整治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二)壓實屬地責任。各街道辦事處按照“街道辦事處負責,社區居委會落實,主管部門指導監督,相關部門配合,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將物業管理納入社區管理,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物業管理工作中的綜合協調作用,共同推進物業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級新聞媒體要加強對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力度,提升群眾對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認識、理解,營造良好的專項整治工作氛圍。要及時報送集中整治行動中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案例,及時宣傳和曝光,引導全社會支持、配合開展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專項整治取得一定成效后,分批次、有計劃地在新聞媒體公布整治成果,增強整治成果的檢驗度、評判度、感知度。 (四)運用整治成果。縣物業領域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制度,強化滿意度測評,相關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發揮專項整治的最大效果。 (五)強化鞏固提升。圍繞專項治理中發現的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及時總結提煉專項整治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認真查找制度不足和短板,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優化政策供給,探索建立長效機制,促進物業領域管理規范化、常態化,從源頭化解物業領域矛盾問題。 【政策咨詢】:縣住建局 電話解答:0539-6216988 現場解答:臨沭縣育新街1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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