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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巡查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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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辦字〔2020〕8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巡查工作實施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9日 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巡查工作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查處相結合”的自然資源執法監察方針,早發現、早制止、早消除土地違法違規行為,規范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山東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工作實施辦法》和市、縣相關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縣重大決策部署,強化對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開發利用的全面監管,落實部門、鎮街(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保護主體責任,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肅懲治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嚴守生態紅線、耕地保護紅線,堅決打贏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保衛戰,維護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良好管理秩序。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長任組長,分管縣長任副組長,各鎮街(開發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執法巡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加掛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巡查大隊牌子【以下簡稱執法巡查辦(大隊)】,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安排專人負責。執法巡查辦(大隊)根據職責細化分工,成立綜合科和執法巡查中隊,落實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執法巡查工作責任和任務。 各鎮街(開發區)要依托綜合執法辦公室,整合國土所、執法中隊、鎮建辦、林業站等站所,抽調精干力量建立專職執法監管巡查隊伍,明確執法巡查負責人和聯絡人,切實履行好執法巡查主體責任。在做好轄區日常執法監管、動態巡查的同時,要配合縣執法巡查辦(大隊)開展定期執法巡查活動并接受指導和考核。 三、工作任務 嚴厲打擊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對違法問題嚴重的鎮街(開發區)開展重點巡查、重點督導,并對鎮街(開發區)日常執法巡查工作履職到位情況進行考核;協調、督導、配合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執法活動;落實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壓實鎮街(開發區)主體責任和部門協同責任;建立“掛牌督辦”“增違掛鉤”機制,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對鎮街(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利用技術手段支撐執法巡查工作,提高執法巡查監管實效性。 四、職責分工 (一)縣執法巡查辦(大隊)工作職責 1.組織實施縣級執法巡查工作,制定年度執法巡查工作實施方案; 2.對鎮街(開發區)執法巡查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統籌調度各鎮街(開發區)綜合執法辦公室執法巡查工作力量; 3.對巡查發現的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及時制止,不能及時消除違法行為的,協調、督導、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執法查處工作;對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報縣政府實施掛牌督辦、公開通報、警示約談等措施; 4.每月向縣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送執法巡查工作開展情況; 5.負責縣級執法巡查等工作信息化建設和維護。 (二)鎮街(開發區)工作職責 1.各鎮街(開發區)為日常動態執法巡查、違法整改工作責任主體,鎮街(開發區)綜合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開展日常動態執法巡查工作,制定周執法巡查工作方案,明確執法巡查區域、責任人、路線、時段、頻率等,并建立執法巡查臺賬,確保轄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執法巡查、整改工作全天候、全方位、高頻率開展; 2.配合縣執法巡查辦(大隊)工作,對縣執法巡查辦(大隊)安排的巡查、整改工作按時落實到位,并及時上報縣執法巡查辦(大隊); 3.對巡查發現的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將違法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對未能及時消除的違法行為,建立臺賬,分類匯總,確保整改到位; 4.充分發揮村(社區)“兩委”干部、網格員、護林員的巡查協查作用,加強村級信息員隊伍建設,把村級日常巡查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干部考核和村居評比的重要依據,確保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上報。 五、執法巡查工作要求 (一)執法巡查區域等級劃分 主要劃分為三個等級: 一級巡查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林地保護區、各類自然保護地(國家級濕地公園、省級濕地公園、省級地質公園、省級森林公園、省級風景名勝區、市級自然保護區);國道、省道兩側1000米范圍內;縣城及城鄉結合部;縣、鎮街(開發區)工業園區;重點采礦區;主要河流兩側。 二級巡查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林地保護區、各類自然保護地(國家級濕地公園、省級濕地公園、省級地質公園、省級森林公園、省級風景名勝區、市級自然保護區)以外的耕地;縣道、鄉村道兩側;鎮街(開發區)周邊小型采礦點;小河流、支流兩側。 三級巡查區域:一、二級區域以外的區域。 (二)執法巡查頻率 各鎮街(開發區)實行全天候、全覆蓋巡查;縣執法巡查辦(大隊)實行全面巡查和重點巡查相結合的方式。 1.縣執法巡查辦(大隊)對一級巡查區域每5天至少巡查一次,二級巡查區域每7天至少巡查一次,三級巡查區域每9天至少巡查一次。原則上每9天至少進行一次全覆蓋巡查。 2.各鎮街(開發區)對轄區內一級巡查區域每2天至少巡查一次,二級巡查區域每3天至少巡查一次,三級巡查區域每5天至少巡查一次。原則上每5天至少進行一次全覆蓋巡查。 3.縣執法巡查辦(大隊)、各鎮街(開發區)要根據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多發時段、節假日、高發區域和特殊時期等情況加大巡查頻率,必要時可以采取定人定點、看守式巡查。 (三)執法巡查工作重點 1.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或違反規劃的; 2.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的; 3.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建窯、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的; 4.占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的; 5.無證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工礦廢棄地復墾、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整理、水利設施、建設工程等項目在治理、施工過程中產出的自用之外剩余砂石資源以及廢棄尾礦庫、廢棄礦山固體廢棄物未按照縣政府處置方案要求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處置,施工企業違法私自出售的; 6.無證采伐林木、未取得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 7.非法測繪或破壞測量標志點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占用或者毀壞自然資源的違法行為。 (四)執法巡查工作程序 1.執法巡查準備。巡查實施主體應當制定具體的巡查計劃,明確巡查路線和參加巡查人員,準備巡查工作所需相關文件,攜帶必要的巡查裝備。 2.實地巡查。執法巡查人員按照巡查工作計劃和路線,對巡查責任區內的擬建、在建、新建成項目,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破壞或毀壞林業資源、濕地資源及野生動物資源等行為進行檢查。 3.發現違法。巡查人員發現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時,應當對涉嫌違法主體、項目名稱、用地位置、面積、用途、審批和施工進展情況、無證勘查或者開采礦產資源等情況進行初步核查,依法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4.現場處置。對經確認的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執法巡查人員要及時予以制止,消除違法行為;不能及時消除的,責令鎮街(開發區)和相關部門限期做好整改查處工作,填寫違法行為報告書,同時向上級報告。 5.執法巡查信息記錄。巡查結束后,巡查人員應當做好巡查記錄并填寫巡查臺賬,及時跟蹤后續情況,更新相關信息,做好巡查、整改、移交等工作。 6.縣執法巡查辦(大隊)執行巡查任務時,巡查人員應不少于4人,攜帶必要的巡查裝備,并統一著裝。 六、考核和獎懲機制 把巡查工作開展情況作為考核鎮街(開發區)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評先、獎懲、干部任用、自然資源執法模范鎮街(開發區)評選的重要依據,對巡查工作表現突出的鎮街(開發區)和個人給予相應表彰、獎勵。 (一)考核指標(共計100分) 1.新增違法違規用地控制(40分) 違法違規用地控制考核辦公室對動態巡查、無人機巡查發現或信訪舉報現場核實的新增違法違規用地,向相關鎮街(開發區)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相關鎮街(開發區)在一周內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一周內未整改到位的,每宗扣5分。 2.衛片執法檢查違法違規用地圖斑整改(30分) 各鎮街(開發區)巡查發現的違法占地行為與季度衛片執法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重合比例低于90%的扣30分,違法違規用地圖斑在規定期限內全部整改到位的,可抵消扣分;每有一個圖斑復墾復耕不到位的,扣2分。 3.土地例行督察、審計反饋、礦產和林業等涉及自然資源問題整改(30分) 規定期限內,問題圖斑全部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每有一個圖斑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 年度內本行政區域內違法違規用地案件,被省級掛牌督辦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一票否決;因違法違規用地問題突出導致我縣被市政府約談的,一票否決;被市級掛牌督辦未按期整改到位的,每宗扣10分。 (二)加分指標(最高30分) 1.榮譽加分。違法違規用地控制工作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榮譽稱號的,每項分別加30分、20分、10分。年度內受到多級表彰的,按最高表彰獎勵標準加分。該項累計加分最多為30分。 2.市級以上經驗推廣加分。當年為部省、市提供現場會、推進會(工作安排、務虛會除外)的,一次分別加20分、10分。當年在部省、市會議作典型發言的,一次分別加10分、5分。該項累計加分最多為20分。 (三)責任追究 巡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未按巡查工作計劃、實施方案要求開展巡查工作的; 2.應當發現而未發現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違法行為的; 3.發現違法行為不制止的; 4.應當報告而未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 5.填寫巡查臺賬弄虛作假的; 6.對違法行為移交查處不及時的。 七、保障措施 縣執法巡查辦(大隊)按照有關規定,充實執法巡查力量,落實人員,實行定編定員定崗。縣財政將執法巡查工作所需經費納入預算,予以保障。根據執法巡查工作實際需要,配備車輛、通訊工具、防身器械、照明設備、移動空間信息平臺、照相機、攝像機、計算機等專門用于執法巡查工作的裝備器材。公安等有關部門要支持、配合巡查人員開展執法巡查工作,及時處置以暴力手段阻礙巡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執法巡查人員打擊報復等行為,保障巡查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巡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巡查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 雷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副組長:公茂禮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杜勇劍 縣法院副院長 郁 捷 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景 健 縣公安局副局長、縣信訪局黨組副書記 李根深 縣財政局局長 陳 飛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縣城鄉規劃編制研究中心主任、縣林業發展中心主任 王興壯 縣綜合執法局局長 高冬子 臨沭街道辦事處主任 伏海東 鄭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袁 軍 蛟龍鎮政府鎮長 李寶云 石門鎮人大主席 萬全冬 曹莊鎮政府鎮長 李 真 青云鎮政府鎮長 張學立 大興鎮政府鎮長 朱 琳 玉山鎮政府鎮長 吳繼成 店頭鎮政府鎮長 李 樂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蘇超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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