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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沭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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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辦字〔2020〕10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單位: 《臨沭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 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9日 臨沭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總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19〕119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嚴格落實2019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通過開展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統一登記發證工作,全面查清全縣各鎮街農村范圍內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每一宗土地的權屬、位置、界址、面積、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基本情況,實現宅基地和農房統一調查規范、統一軟件平臺、統一數據管理、統一作業要求、統一質量標準、統一檔案管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調查確權登記發證、整合建庫、成果驗收、數據匯交等工作。 二、主要任務 (一)規范開展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權權籍調查。以全面準確落實農村宅基地及房屋資格權、使用權、所有權為基礎,規范開展農村房地一體調查工作。對尚未取得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房屋權籍調查、測繪成果的,應由外業調查隊伍一次性完成土地、房屋的權屬調查、測繪等工作,形成滿足房地一體登記的權籍調查成果;已經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或已經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調查的,應逐宗核實完善權籍調查內容,補充開展房屋調查,形成滿足房地一體登記的權籍調查成果;已經分別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應開展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完成房屋落宗,需要補充相關內容的,開展補充調查。 (二)依法依規辦理確權登記。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要求,做到“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依法確權,規范登記,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農村違法用地合法化;要切實做到便民利民,嚴禁借發證為由向群眾搭車收取測繪費、登記費、工本費等;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的環節和申請材料;能通過共享、溝通方式取得的材料,不得要求群眾向相關部門索取提供;普遍適用的批準材料、證明材料等,不得要求群眾分別重復提交。 (三)做好調查數據庫及信息平臺建設。在農村地籍調查數據庫的基礎上,繼續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登記信息化數據庫建設,建立圖形、屬性、電子檔案為一體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房屋調查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實現確權登記發證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平臺相銜接,實現登記發證成果的數字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四)妥善處理土地、房屋歷史遺留問題。在嚴格執行宅基地“一戶一宅”、面積標準等政策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積極穩妥化解歷史遺留問題。針對宅基地“一戶多宅”、超占面積、缺少土地權屬來源材料等問題,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6〕191號)辦理,切實維護群眾的土地權益;針對缺少農村房屋符合鄉村建設規劃以及房屋質量安全證明材料等問題,按照《山東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辦法》(魯建村字〔2017〕45號)規定,結合建設規劃實施的具體情況分階段、分類處理。 (五)依法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對農村不動產登記涉及繼承、分家析產、婚姻變化等問題,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行政調解等方式,綜合運用司法公證、律師鑒證等方式解決,不得增加群眾負擔或漠視問題久拖不決;已經發放的土地、房屋權利證書繼續有效,不變不換;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中已經登簿繕證的土地權利證書應全部發放到權利人手中,集中開展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后,要做到成熟一批頒證一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留存農民群眾的不動產權利證書;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應當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和進城落戶農民的合法權益,農村婦女作為家庭成員,其宅基地權益應記載到不動產登記簿及權屬證書上,農村婦女因婚嫁離開原農民集體,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權的,應依法予以確權登記,同時注銷其原宅基地使用權;農民進城落戶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 三、技術依據 全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主要依據以下技術規程、規范開展: ?《地籍調查規程》TD/T 1001-2012; ?《房產測量規范》(GB/T 17986.1-2000、GB/T 17986.2-2000); ?《不動產權籍調查技術方案》(試行); ?《不動產登記數據整合建庫技術規范》(試行); ?《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指南》(自然登記函〔2019〕6號附件)。 四、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3月20日—4月30日)。 1.資料收集。收集全縣范圍內土地、房產現有調查、登記資料,村莊布局點規劃資料以及戶籍人口相關信息。 2.選擇專業調查隊伍。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專業調查隊伍。 3.人員培訓。對調查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統一調查規范和政策口徑,明確相關工作紀律。 (二)推進實施階段(5月1日— 10月31日)。 1.外業調查。以專業調查隊伍為主體,在村組干部的配合下,完成村(居)內的房地測繪、權屬確認和相關數據資料收集等外業調查任務,形成房地一體的農村地籍調查成果。 2.內業建庫。充分利用已有的軟、硬件平臺,根據有關技術規范,建設農村地籍調查數據庫,實現對農村地籍調查成果涉及的圖形、屬性、檔案等信息進行一體化存儲、管理與應用,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平臺相銜接。 (三)總結完善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1.成果驗收。接受省、市專家對調查成果進行核驗,對登記數據進行匯交。 2.政策研究。根據外業調查成果,對照現行宅基地、農房審批確認相關規定,梳理統一發證需解決的政策性問題,研究解決辦法報政府批準后實施。 3.證書發放。根據農民意愿,對通過驗收符合條件的農戶發放房地一體的不動產登記證書。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根本舉措,為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縣長任副組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法院、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住建、農業農村、信訪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具體負責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統一登記發證工作的實施推進。各鎮街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對轄區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媒介,大力宣傳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目標和政策法規,爭取廣大干部群眾的理解支持,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工作氛圍。此項工作啟動前,以鎮街為單位組織召開鎮街、村組干部參加的動員大會,充分發動群眾。 (三)明確職責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房地一體登記發證工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牽頭做好宅基地、房屋基礎資料收集、外業調查組織、信息系統建設、登記發證、建檔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宅基地、房屋確權登記發證相關規定;組織項目招標,落實監理、外業調查、內業建庫技術隊伍,編制經費預算,籌備項目資金、成果上報;指導鎮街開展權屬爭議調處。財政部門要將農房調查登記發證工作所需費用,納入年度財政預算,負責工作所需資金的撥付,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管。各鎮街要切實履行好屬地責任,鎮街、村居要指派專人負責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配合做好相關材料收集、入戶調查以及權屬糾紛調處等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責,認真履職盡責,密切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四)強化督導檢查。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推進緩慢的,重點加強督促指導;對推進過程中發現的共性疑難問題,要集中研究解決。 附件:臨沭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臨沭縣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 雷 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副組長:公茂禮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周大勇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地方金融發展 服務中心黨組書記 陳 飛 縣資源規劃局局長、縣城鄉規劃編制研究 中心主任、縣林業發展中心主任 杜勇劍 縣法院副院長 王孝儒 縣公安局副局長 劉 健 縣民政局局長 李新生 縣司法局局長 李根深 縣財政局局長 尹相坤 縣住建局局長 徐會社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葛 磊 縣信訪局局長 袁 敬 縣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中心主任 高冬子 臨沭街道辦事處主任 伏海東 鄭山街道辦事處主任 袁 軍 蛟龍鎮政府鎮長 李寶云 石門鎮人大主席 萬全冬 曹莊鎮政府鎮長 李 真 青云鎮政府鎮長 張學立 大興鎮政府鎮長 朱 琳 玉山鎮政府鎮長 吳繼成 店頭鎮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陳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農村宅基地和農房統一登記發證工作的實施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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