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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臨沭縣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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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辦字〔2020〕3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臨沭縣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5日 臨沭縣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 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0〕11號)和《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0〕64號),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切實提升基層政府政務公開工作質效,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圍繞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明確的重點領域范圍,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要求,依法依規全面梳理公開事項,細化公開內容,進一步提高基層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實效性。立足基層政府直接聯系服務群眾的實際,圍繞與群眾關系密切的行政行為和服務事項,充分聽取群眾意見,積極探索高效、便捷的公開方式,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易獲取、能監督、好參與,使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眾。 二、目標要求 2020年8月30日前,鎮街政府(包括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鎮街政府”)對照國務院部門制定的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本級政府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編制完成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經縣政府審核把關后,在臨沭縣人民政府網站(以下簡稱“縣政府網站”)公開發布。 2021年12月底前,根據國務院相關部門其他領域標準指引編制情況,鎮街政府及時完善本級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并認真抓好落實。 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縣統一規范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覆蓋我縣基層政府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層政府政務公開工作機制、公開平臺、專業隊伍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落實試點領域標準指引。鎮街政府要對照26個試點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編制本級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 縣直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對照國家對口部委印發的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編制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事項目錄。 1.城鄉規劃領域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領域(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重大建設項目領域(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4.財政預決算領域(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5.安全生產領域和救災領域(責任單位:縣應急管理局) 6.稅收管理領域(責任單位:縣稅務局) 7.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保障性住房領域和農村危房改造領域(責任單位: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縣住建局) 8.城市綜合執法領域(責任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住建局、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9.市政服務領域(責任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0.生態環境領域(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分局) 11.公共文化服務領域(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游局) 12.公共法律服務領域(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13.扶貧領域(責任單位:縣扶貧辦) 14.社會救助領域和養老服務領域(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15.食品藥品監管領域(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16.就業領域和社會保險領域(責任單位:縣人社局) 17.戶籍管理領域(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18.涉農補貼領域(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 19.義務教育領域(責任單位:縣教育和體育局) 20.衛生健康領域(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二)加強政府信息規范管理。加強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源頭認定機制,擬定公文時要提出公開屬性建議;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印發公文時明確標注“此件公開發布”“此件依申請公開”“此件不予公開”等字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動態調整機制,每年度對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評估,對因情勢變化可以公開的信息予以公開,對失效政府信息進行清理規范,及時公開清理結果。 (三)完善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各鎮街、各部門要堅持規范引領,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登記管理、協助調查、會商、歸檔等各個環節的程序、標準和責任劃分,明確接收、移交、審核、辦理、答復等環節的時限,加強部門會商協作,重視民眾合理訴求,依法依規及時準確答復反饋。 (四)健全解讀回應工作機制。認真落實政策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工作機制,運用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會、簡明問答、圖表圖解、案例說明等多種方式,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進行解讀。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要進行解釋說明,及時回應公眾關切。 (五)完善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要建立健全公眾參與政府行政決策的工作制度,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參與方式、參與渠道,并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設項目,要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擴大公眾參與度,提高決策透明度。 (六)加強政務公開平臺的規范化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第一公開平臺”作用,同時發揮好政務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政務新媒體和廣播、電視、報紙、政務公開欄等多種公開平臺作用,擴大政府信息傳播面和影響力。 (七)推進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通過線上線下全面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等信息。推行政務服務一次告知、信息主動推送等工作方式,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掌握、事后結果及時獲知。2020年11月底前,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設立政務公開專區,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提供政府信息查詢、信息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 (八)創新政務公開方式方法。探索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在編制標準目錄體系的基礎上,明確不予公開的范圍,要做到事項具體、依據充分、更新及時。持續創新開展“政府開放日”活動,豐富活動方式,讓人民群眾全方位感受基層政府運轉流程,增強對政府工作的理解和信任。2020年12月底前,各部門至少開展2次“政府開放日”活動。 (九)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向農村和社區延伸。鎮街政府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依法自治和公開屬于自治范圍內的事項,建立完善村(居)務公開事項清單和村(居)務公開流程圖,綜合利用信息公開欄、廣播、村(居)民微信群、益農信息社、公眾號等群眾方便獲取的渠道,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征地拆遷等內容,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督。完善基層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協同機制,使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有效銜接、相同事項的公開內容對應一致。 四、2020年重點工作進度安排 (一)編制階段。8月20日前,縣直責任單位要編制完成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鎮街政府要編制完成本轄區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 (二)驗收階段。8月31日前,縣政府辦公室組織各單位集中辦公,對編制完成的基層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進行核查驗收。 (三)落實階段。12月31日前,鎮街政府、縣直責任單位要按照本級、本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組織落實,在縣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專題”公開相關信息,并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標準體系和內容,重點打造本轄區、本領域亮點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職責任務,加強督促指導,抓好貫徹落實。各單位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同志要具體抓,牽頭科室要主動抓,形成齊抓共管、協調推進的良好局面。建立完善與宣傳、網信、政務服務、大數據管理、融媒體中心等單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的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按時間節點保質保量完成。 (二)加強隊伍建設。各單位要強化政務公開工作職責,成立明確的政務公開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專職隊伍,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專職機構建設情況將列入本年度政務公開考核成績。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把政務公開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到基層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切實增強其依法依規公開意識。組織開展業務培訓、經驗交流活動,不斷提高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監督評價?;鶎诱展_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完成情況將納入2020年度全縣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指標。各級各部門要緊盯時間節點,按時推進工作,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在縣政府網站主動公開;同時,加強理論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及遇到的問題和思考,向國辦“政務公開交流”???、省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看山東”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積極報送和宣傳推廣。 附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事項目錄格式模板 附件 基層政務公開標準事項目錄格式模板
注釋: 1.公開事項:指某個具體應公開事項的名稱。 2.公開內容:根據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確定的該類政府信息的公開要求。 3.公開時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公開主體:是指制作、產生該類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名稱。 5.公開渠道和載體:指該類政府信息發布的平臺,例如政府網站、政府公報、兩微一端、廣播電視、發布會/聽證會、紙質媒體、公開查閱點、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站、入戶/現場、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精準推送、其他等。其中政府網站為信息發布第一平臺,其余平臺或場所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6.公開對象:該類信息公開面對的群體,如全社會、特定群體。 7.公開方式:指該類政府信息發布的方式,如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 【承辦單位】: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電話解答:0539-6211365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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