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和監督基層公安機關偵破涉及經濟犯罪的刑事案件;偵辦協調全縣重特大案件和跨省、市經濟犯罪案件;負責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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