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發展和改革局:財貿流通與信用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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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方式 |
0539-6203850 |
| 辦公時間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辦公地址 |
蒼山北路16號 |
| 機構職能 |
承擔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控的相關工作。監測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銜接平衡、匯總編制全縣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綜合分析全縣居民消費狀況及其發展趨勢,提出促進消費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糧食、棉花等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研究擬訂戰略物資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的調控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性重要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協調全縣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接國家、省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我縣的物流業重大工程、試點示范和項目資金等方面的申報、下達與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協調工作。按照規定權限,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核轉報和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研究分析全縣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研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以及有關體制改革問題,分析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執行情況并提出建議。提出全縣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承擔全縣非上市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存續期監管工作。參與全縣股權(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的發展以及制度建設,指導全縣創業投資企業以及管理機構的備案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根據上級安排,配合推進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組織建立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制度,承擔對信用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監管工作。牽頭負責培育和發展現代信用服務市場。承擔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研究擬訂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對服務業相關部門的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調度分析全縣服務業有關情況,研究提出解決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國家、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提出服務業市場準入有關規定和管理措施。督促落實有關服務業法律法規、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負責全縣服務業發展績效考核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修)訂相關服務標準和服務技術標準,開展服務業品牌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載體培育工作。負責了解掌握全縣服務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情況,開展服務業人才以及培訓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務業投入和擴大服務業就業規模的政策措施。負責國家、省和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建設項目的申請和管理。協調指導服務業政策性貸款有關工作。協調指導服務業重點示范項目建設,督促檢查項目建設進度和質量。
負責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以及吞吐調節計劃建議。負責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負責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下級儲備糧管理,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負責指導農戶科學儲糧工作。負責縣級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健全戰略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負責研究提出縣級儲備棉花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按照權限組織實施全縣各類戰略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指導物資儲備倉儲管理工作。負責縣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和重要消費品(食糖等)的儲備管理工作。承辦中央和省、市下達的救災物資的管理工作。承擔棉花市場監測預警和物資儲備統計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糧食流通行業和物資儲備發展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建議。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等工作。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糧食流通行業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監測制度、技術規范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負責擬訂糧食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指導糧食流通、物資儲備科技進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負責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糧油倉儲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縣級事權糧棉政策執行和縣級儲備糧棉管理情況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健全完善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的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縣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物資儲備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組織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重大問題研究。負責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負責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的日常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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