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遺產科 |
|
| 聯系方式 |
0539-6211648 |
| 辦公時間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 辦公地址 |
臨沭縣沭河西大街69號文化中心3樓310室 |
| 機構職能 |
負責編制、審核全縣博物館、紀念館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依法負責全縣博物館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全縣可移動文物資源。負責全縣博物館、紀念館文物藏品的鑒定、交換、調撥、借展、修復、復制、拓印、預防性保護以及數字化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流散文物、文物市場、文物出入境,組織協調對流通文物、進出境文物、刑事文物的鑒定,指導搶救、征集社會上珍貴流散文物,負責全縣文物出入境展覽的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全縣博物館文物安全工作。負責全縣文物統計工作。指導、管理我縣文物、博物館對外及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考古勘探和發掘工作。管理全縣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負責全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搶救、研究、利用等工作。組織不可移動文物普查,申報、管理縣級以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世界文化遺產。統籌指導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7—劃編制。指導世界文化、自然遺產、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風景名勝區、宗教設施的文物保護工作。負責大遺址保護工作,負責考古遺址公園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區域內國家和省、市重大項目建設和基本建設工程中的文物保護工作,管理在臨沭境內和水域所進行的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負責全縣文物行業監管工作。指導、檢查全縣不可移動文物安全和消防、技防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審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驗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報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項目。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承辦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工作和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擬訂全縣紅色文化旅游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縣紅色文化旅游發展工作。負責全縣紅色文化旅游資源調查、保護和開發。協調解決紅色文化旅游發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紅色旅游、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相關工作。指導推進紅色文化研學旅行、紅色文化教育培訓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
|
|
|
|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