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臨沭縣工業運行研究中心更名為臨沭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為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第二條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黨組織要把加強黨的領導貫徹到本單位改革發展和履行職責各方面全過程,強化政治功能,加強對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政治把關,保證監督改革發展正確方向,參與重要決策,與行政領導班子共同做好本單位工作。要全面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第三條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貫徹黨中央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上級有關工作要求,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促進工業經濟發展和信息化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工業企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和服務保障。研究提出促進全縣工業經濟發展和推進企業創新、全民創業的政策建議、配套措施并配合主管部門抓好落實。
(二)參與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稀土等行業結構調整和產能置換工作。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后產能工作。
(三)參與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工作。參與組織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四)參與全縣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工作。承擔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參與全縣智能制造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應用工作。承擔推進企業創新創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五)參與全縣機械、紡織、食品、醫藥等傳統產業骨干企業培植轉型升級工作。
(六)參與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承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
(七)參與全縣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工作。參與推動全縣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提供服務。承擔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工作。
(八)參與全縣相關工業行業運行監測和管理服務工作,推進相關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細化方向發展。
(九)配合做好本行業系統人才服務保障工作。
(十)完成縣工業和信息化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經濟運行室(掛綜合室、傳統產業促進室牌子)。負責中心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服務,組織開展工業企業調查研究,分析工業企業經濟運行情況。參與全縣機械、紡織、食品、醫藥等傳統產業骨干企業培植轉型升級工作,促進相關行業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
(二)技改投資室(掛產業政策室、新興產業室牌子)。參與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工作。參與組織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輔助工作,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參與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稀土等行業結構調整和產能置換工作。為全縣工業企業提供信息技術等方面的咨詢推廣服務。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參與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承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
(三)科技創新室(掛行業服務室、人才工作聯絡室牌子)。參與全縣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工作。承擔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工作。參與全縣智能制造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應用工作。承擔推進企業創新創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參與全縣相關工業行業管理服務工作,推進相關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細化方向發展。配合做好本行業系統人才服務保障工作。
(四)信息化促進室。參與全縣電子信息產品制造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工作。參與推動全縣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工作,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提供服務。承擔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