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室。承擔中心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服務,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息、財務、資產、檔案、應急、值班、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工作。承擔中心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獎懲、培訓、考核、檔案、工資福利、社會保險、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中心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編制財政預算、財務集中審核支付、工資、住房公積金收繳、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全縣道路運輸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和績效評價的輔助工作。承擔科技及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道路運輸監控平臺的運行、維護工作,承擔道路運輸發展和安全保障的信息技術支撐工作。
(二)黨建工作室。承擔中心黨的建設、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三)政策法規室。承擔道路運輸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宣傳貫徹工作,參與擬訂道路運輸政策,承擔道路運輸服務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承擔道路運輸事業發展相關的法律咨詢服務工作,參與道路運輸法律事務工作。參與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道路運輸企業信用評價、考核等工作,協助建立完善競爭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協助開展行業信訪工作。承擔道路運輸行業咨詢投訴的受理和處置、服務熱線案件轉辦等工作,分析研判行業穩定風險點,提出預警建議。
(四)安全應急室。承擔宣傳貫徹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相關工作。協助開展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參與建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體系。參與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運政服務室。研究提出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發展規劃建議,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統計工作。開展道路運輸市場運行分析和市場監測調研,發布道路運輸經濟運行和市場監測信息。協助開展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車輛道路運輸證的認定服務及道路運輸證件辦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單證領取發放服務工作。負責相關業務檔案管理。
(六)車輛維修管理服務室(掛車輛技術管理服務室牌子)。協助開展全縣機動車維修企業管理服務工作。協助指導機動車維修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汽車維修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工作。參與汽車維修質量糾紛調解工作。協助開展全縣營運運輸車輛達標車型核查工作,提出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車輛技術管理相關政策標準建議并協助實施。參與道路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標準計量等工作。
(七)客運管理服務室(掛場站管理服務室牌子)。參與擬訂客運站場建設發展計劃。承擔全縣道路旅客運輸管理服務和道路客運站場管理服務輔助工作。參與擬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和客運站場建設發展計劃,承擔道路客運市場運行分析和市場監測調研工作。協助指導道路客運企業和道路班線客車、旅游包車等營運車輛及客運站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協調全縣春運工作,組織節日運輸有關工作。承擔道路客運站站級核定服務工作。承擔全縣城鄉公共交通管理服務工作。參與擬訂城鄉公共交通行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市場運行分析和市場監測調研。協助指導城鄉公共交通企業車輛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縣公共交通客運節日運輸民生保障輔助工作。參與組織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協助指導運營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協調建立應急處置機制。
(八)普通貨物運輸管理服務室。協助開展全縣普通貨物運輸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市場運行分析和市場監測調研。協助指導道路普通貨運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應急車輛儲備,參與道路重點戰備物資和抗震救災、防汛等緊急貨物運輸工作。協助指導全縣道路貨運場站管理服務和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交通物流業發展規劃的建議,開展現代交通物流業發展有關工作,推動農村物流、網絡貨運等道路貨運新業態發展。
(九)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服務室。協助開展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市場運行分析和市場監測調研。協助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十)駕校管理服務室。承擔全縣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管理服務輔助工作。指導落實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協助指導駕校安全生產工作。開展駕校服務品牌創建工作。協助開展全縣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并落實從業資格考試計劃。承擔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及繼續教育備案輔助工作。指導從業資格培訓機構開展培訓工作。
(十一)出租車管理服務室。承擔全縣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管理服務輔助工作。參與擬訂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行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市場運行分析和市場監測調研。協助指導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企業車輛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縣出租車節日運輸民生保障輔助工作。協助開展全縣小微型客車租賃經營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市場運行分析和市場監測調研。協助指導小微型汽車租賃企業車輛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租賃糾紛調解工作。
(十二)農村公路管理服務室。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關于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及行業標準。參與制定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規定并協助實施。承擔全縣農村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養護建設和管理的輔助工作。參與全縣農村公路統計和交通流量調查工作,協助做好全縣農村公路路網監測工作。承擔農村公路基礎設施的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服務工作。協助做好農村公路、橋梁及附屬設施的路產、路權保護工作,協助調查處理路政案件,為農村公路管理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
(十三)港航管理服務室。參與全縣內河港口和航道布局規劃、年度發展計劃的編制,并承擔具體實施工作。承擔全縣港航基礎設施建設、養護、運營等事務性工作。承擔全縣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和水路運輸企業年度核查輔助工作。承擔全縣有關重大港航工程項目的前期咨詢、調研、論證等工作,承擔有關港航工程的設計管理、交竣工驗收等輔助工作。承擔水路運輸市場運行分析和市場監測調研。協助開展全縣船舶、水上設施檢驗工作。協助指導內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參與船舶(不含漁業船舶)防治污染工作。參與組織保障重大水上活動、重點物資運輸工作。負責船員培訓、考試的組織協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