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質效提升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2024-06-05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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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質效提升年”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人社字〔2024〕37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殘聯: 現將《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質效提升年”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4年4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處) 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質效提升年”實施方案 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是一項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為推動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走穩走實、質效雙升,現制定《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質效提升年”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穩就業工作部署要求,錨定“走在前、開新局”,堅持“問題、需求、目標、效果”導向,樹牢底線思維,在規范、創新、提升、作風上狠下功夫,推動擴容提質行動制度再完善、管理再嚴格、崗位再聚焦、監督再強化、責任再明晰、質效再提升,確保好事辦好,切實發揮城鄉公益性崗位在兜底線、穩就業、增收入、強基層、優服務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打造省域民生實事樣板。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優化崗位設置 1.精準開發新崗位。結合“社區微業”三年行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農村基礎設施網建設行動、郵政快遞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等重點任務,強化協同,找準工作結合點,按需開發一批鄉村社區公共服務、老年助餐等養老服務、“四好農村路”管護、“快遞進村”服務等崗位,助力社區治理,滿足工作需求。 2.梳理規范現有崗位。以縣(市、區)為單位,6月底前,對已開發的城鄉公益性崗位進行集中摸排梳理,對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工作要求、補貼待遇等要素進行規范,整合名稱、職責相近的崗位,并在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精準管理系統修改完善相關信息,避免同一地區、相同崗位之間,工作要求、補貼待遇差距過大,防止因崗位職責不明、工作要求過于簡單等,導致出現人崗配置不合理、人浮于事等問題。 3.適時調整空置崗位。根據崗位集中梳理摸排情況和基層治理工作需要,由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適時開展評估,指導鄉鎮(街道)和各崗位開發單位對已不能適應當前工作需要、沒有實質性作用、職能重疊的崗位,予以調整或取消核減,優化崗位設置結構,做好人員轉崗銜接或重新組織人員招募,提升崗位開發利用水平。 4.提前開發銜接崗位?;谠趰徣藛T年齡、學歷、技能、工作經驗等條件,鼓勵在民辦非企業單位性質的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托養機構、醫療護理機構中,開發一批保安、保潔、綠化、陪護等崗位;結合社區微工廠和社區“如康家園”建設,充分利用來料加工等靈活就業崗位和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崗位,引導補貼期滿后仍處于勞動年齡段內且有就業意愿的退崗人員就地轉崗。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用人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二)進一步規范人員上崗 5.嚴格資格審查。進一步健全報名人員安置條件二級復審、部門聯審制度,鄉鎮(街道)要通過查閱報名人員材料、系統比對查詢信息等方式,嚴格報名人員安置條件初審。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聯合公安、民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市場監管、殘聯等部門,通過數據比對等手段,對報名人員安置條件進行復審后出具審核意見,初審、復審未通過的要及時告知報名人員。 6.規范上崗流程。要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申請、民主評議、審核公示、縣級審批、協議簽訂、崗前培訓、安排上崗等環節組織符合條件人員上崗,各地可根據工作實際,在省級要求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上崗程序。要以縣(市、區)為單位同步開展上崗程序檢查抽查,重點排查上崗條件不符或標準降低、既定環節前后“倒置”或缺失等問題,責任到人,建立倒查追溯制度。上崗人員民主評議、信息公示統一由人員所在村(社區)組織,未經公示的人員不得辦理上崗手續,公示期間如有異議,鄉鎮(街道)負責調查處理并公布結果。 7.強化數據信息比對。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托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精準管理系統,加強與公安、民政、財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市場監管、殘聯等部門間數據共享,采取大數據比對方式,對擬安置對象進行前置比對篩查,按月動態比對在崗人員勞動年齡、社會保險繳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享受退休待遇、死亡、財政供養等信息,比對篩查發現問題的,應及時予以清退,按有關規定追回補貼資金。 8.明確優先安置范圍。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民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殘聯部門,廣泛動員發動脫貧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殘疾人報名上崗。在符合崗位需求前提下,對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殘疾人實行優先安置,同一群體依序按照年齡(年齡大的優先)、認定登記時間(認定或登記早的優先)、家庭(低保家庭或零就業家庭成員的優先)三項因素確定。 9.落實備案上崗制度。嚴格落實公職人員和村(社區)干部的親屬(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報名前說明承諾制度,報名人員存在上述親屬關系的,在村(社區)民主評議和信息公示無異議后,由鄉鎮(街道)研究通過、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崗。申報材料虛假失實的,一經發現及時予以清退,并追回已發放的補貼資金。 (三)進一步完善日常管理 10.明確用崗部門職責。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聯合民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開發設崗部門,梳理明確崗位開發數量、崗位職責、工作要求、薪酬待遇等,對在崗人員日常履職、考勤考核、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常態化監督檢查,強化在崗人員待遇保障、獎勵激勵和業務培訓。 11.做實日??记诠芾怼8骷壢肆Y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明確日??记谥贫?,指導鄉鎮(街道)、村(社區)、用崗用人單位做好上崗人員每日工作安排、日常出勤記錄、請銷假等工作。在村(社區)公示欄長期公布在崗人員名單、崗位職責等信息,按月公開在崗人員考勤考核結果,將其作為補貼發放依據,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12.落實退出管理制度。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定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退出管理幫扶制度,利用精準管理系統補貼期滿預警提醒功能,指導鄉鎮(街道)、用崗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即將補貼期滿人員。要會同財政部門根據月度申請發放補貼情況,通過查閱考勤、信息比對等方式,篩查符合退出情形的人員,并指導鄉鎮(街道)、用崗用人單位及時督促退出或予以清退。 13.及時足額發放補貼。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本級財政資金籌集力度,加強預算編制審核,統籌整合相關領域資金落實城鄉公益性崗位補貼政策。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待遇補貼規定,通過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系統發放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確保在崗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待遇,對于未通過“一卡通”發放的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省級將不予列入結算范圍。 (四)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 14.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落實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要求,制定城鄉公益性崗位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表,明確監督檢查時間、監督檢查方式、監督檢查重點等要求。聯合財政、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部門,定期對人員資格、日常管理、補貼發放、人員退出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糾治、限期整改,涉及違紀違法行為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15.強化問題收集核查處理。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用崗用人單位、上崗人員隨機電話回訪和實地走訪,關注收集媒體報道、網絡熱點等情況,接受群眾反映問題,建立投訴處理臺賬。問題線索核查處理實行屬地負責、首辦負責、分級負責,加強上下聯動、橫向溝通,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收集到的問題線索實行轉辦,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發現縣級問題線索和收到省級交辦問題線索時,及時成立工作組實地調查,指導縣級做好核查處理,并按要求向省級書面報告調查處理情況。 16.開展開發管理專項核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年底前開展一次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專項核查,對未按程序組織上崗、在崗人員不能正常工作(脫崗、幫崗、死亡等)、未組織安置對象日常考勤,設置“關系崗”、違規安置不符合條件人員、違規使用補貼資金、安置對象“吃空餉”等情況開展集中排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實地抽查。 17.開展問題整改落實回頭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緊盯前期各級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和專項核查中發現的各類城鄉公益性崗位問題,開展審計、核查問題整改“回頭看”,對已整改、已銷號的問題,加強跟蹤整改、延伸整改,對潛在風險進行排查,避免相同或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五)進一步加強關愛服務 18.開展全程教育培訓。公益性崗位行業主管部門、用崗用人單位要常態化加強上崗人員崗位業務技能培訓,切實提升安置對象履職能力和技能水平。要面向全體在崗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活動,采取組織收看安全教育講座、開展安全技能演練等手段,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消除安全隱患。要對補貼期滿即將退出人員及時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幫助盡快實現再就業。 19.適情延長補貼期限。有條件的市可結合實際,對城鄉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后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中的就業困難人員、重度殘疾人和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可再次按程序分別通過城鎮公益性崗位、鄉村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重新計算,并報送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備案,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次。 20.加強全程服務幫扶。加強對上崗人員的人文關懷,配發必要的服裝、勞保用品等,科學設置公崗驛站,為在崗人員提供休憩場所,幫助解決好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發揮就業驛站、零工市場等作用,面向補貼期滿即將退出人員,提供職業指導、崗位推介等服務,通過舉辦專場招聘活動、推薦企業吸納、鼓勵靈活就業、扶持自主創業等方式幫助就業。對超出法定退休年齡退出崗位后生活困難人員,按規定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做到政策有效銜接、幫扶不斷。 三、實施步驟 城鄉公益性崗位“質效提升年”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全面部署階段。各市要按照“質效提升年”方案要求,迅速部署落實,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和重點工作安排,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責任,扎實開展好各項工作。 (二)具體實施階段。各市要圍繞“質效提升年”方案,謀劃目標任務,細化時間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實行項目化、臺賬式管理。開展揭榜領題,鼓勵地方結合實際開展崗位開發管理標準化、崗位退出銜接等試點建設。 (三)工作總結階段。各市要認真總結“質效提升年”實施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報送相關文字、影像資料,2024年12月底前、2025年4月底前,分別將階段性報告、全面總結報告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要高度重視,把開展“質效提升年”作為滾動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的重要抓手,明確專人負責,壓實工作責任,開展政策業務培訓,提高政策掌握程度和業務經辦水平,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有力開展。 (二)注重統籌結合。各市要統籌安排“質效提升年”各項工作,明確工作重點任務和具體推進時序,有機銜接、穩步推進“質效提升年”工作任務和崗位開發、人員上崗、補貼發放、管理監督等各項日常工作,做到兩手抓、兩促進。 (三)營造濃厚氛圍。要充分利用各地門戶網站、報紙、電視等媒體,加大對工作推進中亮點經驗、工作成效、典型案例、感人故事的宣傳力度,加強輿情監測分析,做到輿論有聲勢、宣傳有深度、報道有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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