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護小麥面積核定指南 | ||||||||||||||||||||||||
| 2019-12-1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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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麥面積核定原則和范圍 (一)原則。2020年度小麥種植面積和種糧大戶核定工作,要遵循準確、及時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二)范圍。2020年度小麥種植面積核定,涉及種糧農民2019年12月15日前出苗的折實小麥面積。違規占用村集體公益用地種植小麥、占用軍用土地和建設用地等種植小麥的,納入核定范圍顯失公平的,可不納入核定范圍。核定的種糧大戶小麥種植面積需在50畝以上(含50畝)。 二、小麥種植面積和種糧大戶的核定辦法與統計上報程序 小麥種植面積的核定工作由自報告折實面積、核實、公示、確定、匯總上報五個環節組成。 (一)農民據實自報告折實面積。種糧農民誠實守信自愿報告折實面積,自報告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20日,種糧農民對自報告面積負責,規定時限內由于個人原因導致漏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種糧農民虛報面積的,經核實后要扣除虛報面積,情節嚴重的可取消當年補貼資格。 (二)村(居)委會嚴格核實分戶農民小麥種植面積。村(居)委會核實種糧農民自報告折實小麥面積。對種植面積超過50畝的自報告農戶,需要驗視土地流轉手續,對不能出具有效證明材料的自報告農戶,一律不能作為種糧大戶進行登記。 (三)村、鎮兩級公示和上報制度。實行鎮村兩級公示制度,小麥面積核定工作各村居要公示分戶農民小麥種植面積,公示統計的種植面積超過50畝農戶名單及面積。鎮街公示所轄各村居小麥種植面積及全鎮統計的種糧大戶名單及面積。村核實后公示分戶農民的種植面積,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村(居)委會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由村(居)委會確定上報本區域的分戶農民小麥種植面積。村(居)委會核實、公示、確定和鎮街上報工作于2020年1月20日前完成。 鎮街要準確匯總所轄各村核實的小麥種植面積和種糧大戶后,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鎮街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鎮街確定本區域的分戶農民小麥種植面積和種糧大戶,上報縣農業局、縣財政局。 三、嚴肅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 種糧農民必須對自報告的折實小麥面積負責,應于折實自報告截止日前報告小麥折實面積,逾期未報告的不再納入核定范圍。未準確報告小麥面積的,漏報與少報面積不納入核定范圍;虛報面積的,村(居)委會一經核實,必須核減扣除虛報面積并通報批評。包村干部和村級主要干部(村居支書、村委會主任、村會計)必須對本村居的小麥面積核定和種糧大戶核定工作負責。未及時全面發放農民自報告單造成大面積漏報的,要追究責任人責任。農民自報告應納入核實及公示范圍,未納入而公示期內農民提出異議的,應及時復核糾正,否則一經查實,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對未認真核實或確定上報面積出現虛報的,一經核實發現,由以上責任人負責追回虛報面積部分的補貼資金,并對責任人通報批評。 小麥面積核定主要工作任務在村級,要落實鎮街干部包村辦法,加強對村級工作的領導,明確包村干部為村級核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嚴格執行核定政策和辦法,確保核定工作及時完成,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保證面積核實、公示、確定和匯總上報工作各環節措施得力、程序嚴密、手續規范完整、數據真實準確。各鎮街行政一把手作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轄區小麥種植面積核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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