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2023年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引導資金獎補辦法 | ||||||||||||||||||||||||
| 2023-04-2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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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決策部署,持續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激勵社會資本參與我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建鏈補鏈強鏈,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全面助力鄉村振興,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深入實施“四雁工程”為抓手,緊盯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農產品市場需求,突出地瓜、花生、藍莓、畜禽等優勢特色產業,堅持全產業鏈打造、全價值鏈提升,精準扶持關鍵環節,引導激勵社會資本、各類農業經營主體向產業規模化、標準化、現代化發展,破解產業全鏈條發展的瓶頸,打造一批結構合理、鏈條完整的優勢特色產業集群,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農業強縣。 二、獎補原則 (一)突出重點原則。重點突出地瓜、花生、藍莓、畜禽等優勢特色主導產業,扶持種苗研發、標準種植、品牌打造、精深加工、銷售模式等關鍵技術、關鍵環節,補齊全產業鏈發展中的短板,撬動社會資本投資農業產業,加快產業全鏈條發展。 (二)示范帶動原則。與農戶建有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示范、引領、帶動農戶發展,能夠通過就業帶動、訂單收購、保底分紅、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讓農民合理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 (三)先建后補原則。設施建設項目必須為新建、改建或擴建,且用于農業生產、加工的設施設備,按照“先建后補”原則,進行獎補,獎補資金下達后所獎補的設施設備連續使用期不低于3年。 (四)公平公開原則。項目申報、評審、驗收、公示、資金撥付、績效評價等全過程,一律采取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接受各方面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透明度。 (五)誠信守紀原則。嚴格按照標準兌現獎補資金,對弄虛作假套取、冒領、截留獎補資金的,一經發現將其列入“黑名單”,五年內不得再申報任何財政獎補項目。同時對相關責任主體和有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資金安排 臨沭縣農業產業高質量發展引導資金年度安排不低于3000萬元,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和統籌使用。 四、獎補類別 (一)種業高質量發展獎補(610萬元)。支持地瓜、藍莓、畜禽等特色種業發展,引導農業經營主體或社會資本向特色產業全產業鏈前端鏈條發展延伸,補齊全產業鏈發展短板,打破產業發展壁壘。 1.種業研發投入補助項目(50萬元)。鼓勵農業經營主體與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開展重要農產品的聯合育種工作,實現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按不超過實際支付高校、科研機構合作費用的50%對農業經營主體給予補助,單體補助不超過50萬元。 2.種苗繁育基地建設獎補項目(110萬元)。支持涉農企業、農業經營主體建設地瓜、藍莓、小麥、花生等種苗擴繁基地。 獎補對象:縣域內注冊的合作社、家庭農場、涉農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考慮頭雁、歸雁、鴻雁人才領辦創辦的農業經營主體。 獎補條件:為地瓜、藍莓、小麥、花生等產業提供優質種業資源,承載一定的公益性服務職能,需有自己的研發團隊、品種或與市以上農業科研院所的聯合研發協議,對產業高質量發展起到引領作用。 支持環節:以項目補助的形式,重點在組培室、種苗擴繁、種苗儲存庫等基礎設施和生產設施設備方面給予獎補。 獎補標準:按不超過項目設施設備實際投資的50%給予補助,單體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畜禽種苗孵化基地建設獎補項目(100萬元)。支持白羽雞等特色畜禽種苗孵化基地建設。 獎補對象:縣域內注冊的畜禽種苗孵化企業(場)。 獎補條件: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和畜禽養殖規劃,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具有生態環保部門認可的環評手續,建設規模大,具有研發力量和新品種、新技術,種畜禽必須是通過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審定或者鑒定的品種、配套系統,或者是經批準引進的境外新品種、配套系統。 扶持環節:重點在畜禽種苗孵化設備以及防疫、消毒等生物安全防控(護)設施設備等方面給予支持。 獎補標準:按不超過項目設備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單體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4.小麥統一供種服務(350萬元)。開展小麥良種統一供種服務工作,保障統一供種率,滿足小麥良種需求,確保糧食生產安全。 獎補對象:小麥統一供種企業。 支持環節:小麥良種統一供種服務,包括種子精選、包衣、技術咨詢培訓、供種服務等環節。 獎補標準:采取差價購種的方式給予每畝10元補助,具體供種企業和價格通過政府采購確定。 (二)標準化種植示范基地獎補(290萬元)。支持果蔬、地標產品的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標準化生產能力,發揮基地示范帶動作用,帶動小農戶按標生產,提高農業生產的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提升農產品產量和品質,做強農業全產業鏈基礎鏈條。 1.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優質農產品供應基地建設獎補項目(200萬元)。按照“五化”(經營組織化、基地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管理智慧化、產品品牌化)要求,打造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農產品供應基地。 獎補對象:縣域內注冊的蔬菜(含食用菌)和水果特色種植、畜禽養殖等農業經營主體,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批發市場、超市、龍頭企業建立產品供應關系,頭雁、歸雁、鴻雁人才領辦創辦且輻射帶動作用顯著的農業經營主體優先考慮。 獎補條件:基地必須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種植類基地原則上要連片種植,設施栽培面積50畝以上,露地栽培面積100畝以上;畜禽養殖類基地應為當年建成的10畝以上的,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大型標準化畜禽養殖場(牛、羊養殖場優先獎補)。基地要有明確的配套標準體系、完善的質量控制措施、完整的生產記錄檔案,實行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具有注冊商標和規范的產品包裝;獲得“三品一標”認證的優先考慮。 支持環節:以項目獎補的形式,重點對種植類基地的基礎設施建設(水、電、路等)、產品初加工設備、質量檢測設備、合格證追溯設備、數字化智慧農業設施建設、水肥一體化建設、病蟲害綠色防控設備、新品種引進等方面給予支持,對畜禽養殖類基地的標準化養殖設備、標準化圈舍建設改造等方面給予支持。 獎補標準:全縣每年遴選8-10個農業經營主體,按不超過當年設施設備實際投資的50%給予補助,單體補助不超過20萬元。 2.地標產品標準化種植基地建設獎補項目(80萬元)。支持地瓜、花生地標產品標準化種植基地建設,示范推廣地標產品的標準化種植新技術、新品種,提升全縣地標產品產量和品質。 獎補對象:縣域內注冊的合作社、家庭農場、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考慮頭雁、歸雁、鴻雁人才領辦創辦的農業經營主體。 獎補條件: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地瓜集中連片200畝以上,花生集中連片150畝以上(高油酸品種種植100畝以上);基地嚴格按照地標產品的生產技術規程進行生產,具有完善的質量控制措施和完整的生產記錄檔案,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落實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包裝。 支持環節:以項目補助的形式扶持優質地瓜、花生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建設,重點在基礎設施建設(水、電、路等)、病蟲害綠色防控設備、水肥一體化等田間基礎設施建設及優良品種引進等方面給予支持。 獎補標準:按不超過申報項目設施設備實際投資的50%給予補助,單體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3.杞柳標準化種植基地建設延續項目(10萬元)。根據2021年《臨沭縣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獎補辦法(試行)》(沭農委發〔2021〕3號),對2021年新增的符合獎補條件的杞柳種植基地進行延續獎補。2021年以后新增杞柳種植基地不再獎補。 (三)食品加工能力提升獎補(600萬元)。實施農產品加工能力提升工程,鼓勵引導經營主體或社會資本投資糧食、地瓜、花生、馬鈴薯、果蔬、畜禽深加工、預制菜加工,補齊產業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關鍵鏈條。 獎補對象:縣域內注冊的食品加工企業,優先考慮頭雁、歸雁、鴻雁人才領辦創辦的農產品加工企業。 獎補條件:新上食品加工企業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以上(改擴建項目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且新購置生產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 獎補標準:按照生產設備實際投資的10%給予補助,單體獎補不超過200萬元;其中,地瓜、花生、馬鈴薯深加工企業按照生產設備實際投資的15%給予補助,單體獎補不超過300萬元。申報項目同時符合縣政府印發的《關于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沭政發〔2022〕1號)扶持政策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補。 (四)農產品品牌建設獎補(150萬元)。支持全縣優質農產品品牌建設,進一步提升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企業品牌知名度、美譽度、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 1.優質農產品品牌創建獎補項目(60萬元)。 獎補對象:參與省級以上農產品品牌、基地創建的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類農業經營主體;取得“三品一標”認證的農業經營主體。 獎補標準:對新納入省級知名農產品企業品牌、產品品牌目錄,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包含特質農品)目錄的經營主體分別給予合計不高于3萬元的補助,納入中國農業品牌目錄的給予合計不高于6萬元補助;對成功申報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并參與組織運營的經營主體給予合計不高于10萬元的補助;對新獲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的分別給予不高于1萬元、3萬元補助,同一主體獲2個以上“三品”認證的,只補助2個;對新創建省級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智慧農業應用基地、畜禽標準化示范養殖場的分別給予不高于5萬元補助,對新創建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畜禽標準化示范養殖場的給予不高于10萬元補助。 2.區域優質農產品宣傳推介活動獎補項目(90萬元)。用于開展優質農產品策劃、設計、宣傳、推介活動。其中40萬元用于策劃、設計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主導產業等臨沭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并對外發布;對符合優質農產品標準,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銷售量大且實際使用臨沭區域公用品牌標識或包裝的進行補助1-5萬元;對經農業部門推薦參加國家、省、市舉辦的農產品宣傳推介活動的農業經營主體,根據參展費用支出情況,給予適當數額的獎補;對由上級對口部門組織的面向長三角、粵港澳、京津冀地區中心城市的農產品宣傳推介活動,按上級通知要求執行。本縣域內組織開展的農產品宣傳推介、展示展銷等活動需報請縣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實行“事前申報、事后審核、實報實支”制度。 (五)農產品市場銷售獎補(300萬元)。加大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的產銷對接力度,鼓勵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線上線下市場主體穩定的產銷關系,不斷拓寬全縣農產品銷售渠道。 1.涉農規上企業獎補項目(200萬元)。激勵涉農規上企業增加營業收入,提高全縣涉農規上企業總收入和收入增速。 獎補對象:涉農規上企業。 獎補條件:月度納統的企業和年度營業收入較上年度有較大幅度增長的規上企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5000萬元的企業要求增長率不低于30%;營業收入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要求增長率不低于25%;營業收入1億元-10億元的企業要求增長率不低于15%;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企業要求增長率不低于10%)。 獎補標準:月度納統的企業補助5萬元;營業收入5000萬元以下的補助2萬元;營業收入5000萬元-1億元的補助3萬元;營業收入1億元-10億元的補助5萬元;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補助10萬元。申報項目同時符合縣政府印發的《關于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沭政發〔2022〕1號)扶持政策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補。 2.電商發展獎補項目(100萬元)。鼓勵引導各類主體發展電商業務,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 獎補對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電商主體。 獎補條件:縣域內注冊的各類經營主體,有固定場所,且不小于30平方米(如為租賃,提供租期3年以上的租賃合同),銷售產品主要為地瓜、花生、藍莓、預制菜、休閑食品等。 獎補標準:年線上銷售額400萬元-600萬元的給予4萬元補助,600萬元-1000萬元的給予5萬元補助,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6萬元補助。 (六)鎮級特色產業園區培育獎補項目(600萬元)。引導各鎮街按照“一鎮一業”產業發展思路,打造有區域影響力的特色產業園區。 獎補對象:各鎮街。 獎補條件:各鎮街能夠根據鎮域內農業產業發展現狀,明確一個優勢特色農業產業,科學編制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遴選出具有引領特色產業做大做強的實施主體,園區規模大、帶動能力強、現代化程度高,總投資達1000萬元以上。 支持環節:重點在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水、電、路等)、產品加工設備、質量檢測設備以及數字化智慧農業設施建設、水肥一體化建設等方面給予補助。 獎補標準:每年遴選2-3個,每個項目補助200萬元;被確定為市級鄉村振興觀摩點并在全市觀摩評比中進入第一方陣的補助400萬元,進入第二方陣的補助200萬元。 (七)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獎補(220萬元)。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高質量發展,重點對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培育提升,發揮示范帶動和引領作用。 1.農業龍頭企業示范創建獎補項目(60萬元)。對當年獲評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等榮譽稱號的,給予不高于10萬元補助;對當年獲評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農產品出口示范企業、農產品加工業示范企業、農業“新六產”示范主體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等省級榮譽稱號的,給予不高于5萬元補助;對當年獲評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農產品出口示范企業、農業“新六產”示范主體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等市級榮譽稱號的,給予不高于2萬元補助。 2.家庭農場、合作社示范創建獎補項目(70萬元)。對當年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稱號的,分別給予不高于3萬元、2萬元獎補;對當年新獲得市級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稱號的給予1-2萬元獎補。 3.十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建獎補項目(50萬元)。對當年被評為“十佳農民合作社”、“十佳家庭農場”、“十佳種糧大戶”、“十佳高素質農民”、“十佳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稱號的,分別給予不高于1萬元補助。 4.“四雁人才”補助項目(40萬元)。對當年被評為市級優秀“四雁人才”稱號的,每人給予1萬元補助。 (八)村級特色產業發展獎補(230萬元)。 1.黨支部領辦合作社“強村貸”貼息獎補項目(80萬元)。對黨支部領辦合作社使用“強村貸”發展村級產業的,在省、市貼息的基礎上,再給予不高于2%的貼息,帶動村集體增加收入。 2.“雙社聯合”獎補項目(150萬元)。具體獎補政策按照《關于支持“雙社聯合”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執行。 五、獎補程序 (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制定各類別獎補項目實施方案,明確申報條件、申報程序、實施步驟、驗收程序。 (二)組織申報。組織各類經營主體按照資金獎補辦法和具體項目申報要求進行申報,沒有申報的不得享受獎補。需集中申報的,由相關鎮街在規定時間內扎口匯總,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財政局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對評審合格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照相關程序批復后實施。 (三)項目驗收。項目完成后,實施單位向縣農業農村局和財政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財政局聘請第三方按照實施方案和驗收辦法進行驗收。 (四)獎補資金發放。驗收合格后,按照相關程序撥付資金。 六、相關要求 (一)獎補辦法根據中央、省、市農業農村工作相關政策(文件、意見)和縣農業農村重點工作要求,作適時調整和補充。 (二)引導資金對同一項目區域、同一實施主體、同一建設內容,三年內享受過財政補助(獎補)的不得申報;已申報實施省以上現代農業項目且未完成驗收的,不得申報;近三年受紀檢監察、公安、檢察等部門正在查處或已查處未結案的,不得申報;被征信系統納入失信名單的主體不得申報。當年同一項目同時符合本獎補辦法2個及以上獎補條件的或同時符合國家、省、市、縣制定的其他扶持政策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補;低于最低限額要求的項目不予獎補。 (三)項目實施主體發生安全生產、產品質量、環保等責任事故、違規違法行為被查處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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