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落實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法治臨沭建設中的作用,根據《臨沭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法》(沭辦發〔2021〕10號)規定,縣委、縣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法律顧問10人,法律顧問單位2家,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一)法律顧問
1.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2.專家學者應當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者從事法律實務工作10年以上,在所從事的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法律實踐等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和經驗;
3.律師應當具有5年以上連續執業經驗(法學碩士、博士可以放寬),專業能力較強,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
4.熟悉縣情、社情、民情和黨委政府工作情況,積極熱心參與社會公共事業,有較強的分析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接受過國內高校法學院系統教育,對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等方面有研究,在破產清算、國土規劃、環境資源保護、企業并購與重組、公共資源交易、招投標、國有資產處置、建設工程、房地產管理等專業領域具有較強的社會影響力的優先考慮);
5.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有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6.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或者行業處分。
(二)法律顧問單位
1.有專職執業律師5人以上;
2.在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聲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3.具備較強的法律實踐能力,具有精通民商法、行政法的執業律師;
4.未受過黨內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5.熟悉縣情、社情、民情和黨委政府工作,樂于從事黨委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二、法律顧問及法律顧問單位工作職責
(一)為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和行政、民事行為提供法律論證;
(二)參與起草或研究縣委、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
(三)參與起草或研究縣政府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草案;
(四)為縣委、縣政府重大項目的談判提供法律咨詢;
(五)為縣委、縣政府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緊急法律事務提供法律咨詢;
(六)為縣委、縣政府處理信訪事項提供法律咨詢;
(七)為縣委、縣政府處理涉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詢;
(八)受縣政府委托,代理和參加行政訴訟、行政復議、仲裁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九)協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法治宣傳工作;
(十)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選聘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30日
(二)報名材料
(1)法律顧問報名材料:
1.《臨沭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見附件1);
2.個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
3.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律師執業證、職稱證以及相關專業資格證;
4.學術成果、工作實績證明、表彰獎勵材料;
5.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2)法律顧問單位報名材料:
1.《臨沭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單位報名表》(見附件2);
2.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3.律師事務所的基本情況、執業情況的書面材料;
4.表彰獎勵材料;
5.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在報名期限內,將相關表格及報名材料掃描PDF版發送至指定郵箱,所有資料需壓縮為一個電子文件,并統一命名為“XXX臨沭縣法律顧問報名資料”,“XXX”為報名的律師事務所或執業律師姓名。
2.申請人應按時提交材料,逾期提出申請的,不予受理;提交虛假材料或信息的,不予聘用,并通報相關管理部門和行業組織。
四、資格審查
臨沭縣司法局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年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專業領域的影響力及個人職業操守等因素,經審查和考察后,確定擬入選人員名單,報縣委、縣政府決定。
五、公示和聘任
擬入選人員名單將通過臨沭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委、縣政府聘任,頒發聘書,簽訂聘任合同,聘期2年。
聯系電話:17753918139
報名郵箱:lsxlsgzk@163.com
附件:1.臨沭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
2.臨沭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單位報名表
臨沭縣司法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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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臨沭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docx】 附件【附件2臨沭縣委縣政府法律顧問單位報名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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