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臨沭縣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4日
臨沭縣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刻吸取德州禹城“2.16”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當前“小火亡人”事故頻發勢頭,集中治理全縣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以下簡稱“合用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根據市政府部署要求,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工作部署,動員全縣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方面力量,深入廠房、倉庫、商場,深入村居民住宅、自建房屋、沿街門店等民用建筑,采取引導與執法、計劃與隨機、督導與問責相結合等方式,集中治理“合用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推動全縣“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普遍達標,為全國兩會和建黨一百周年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安排
(一)開展拉網式排查摸底(即日起至3月20日)。各鎮街、相關部門,要統籌用好安監辦執法人員、網格警務員、公安派出所專兼職消防民警、村居干部、社會機構人員等多種力量,集中時間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拉網式、地毯式大排查。各鎮街、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排查到位,全面排查屬地、轄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合用場所”,對照《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附件1),拉出場所底數臺賬(附件2),建立隱患清單、責任清單(附件3),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照單施策、照單銷賬。
(二)開展系統性治理(3月21日至5月20日)。各鎮街、相關部門要做好統籌,抓好三項重點環節:一是嚴格治理標準。要樹立鮮明的導向,按照“隱患零容忍”的原則,對不符合要求的場所堅決取締。凡是“合用場所”達不到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的,一律將住宿人員遷出,拒不遷出的,責令停產停業;凡是樓內、屋內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充電的,必須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違規動火動焊的,一律責令立即改正,并依法從重處罰;凡是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一律責令立即拆除;凡是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設計、敷設、維護保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的,必須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并處罰款;凡是建筑消防設施損壞、擅自關停及不能正常運行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凡是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一律提請政府掛牌督辦。二是注重有序引導。各鎮街、相關部門要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立足“合用場所”點多面廣、普遍存在的實際情況,充分尊重群眾、依靠群眾,積極引導群眾了解“合用場所”易發火災的危害性,配合整治工作。要有序推進工作,臨沭街道、鄭山街道、經濟開發區選一處示范點,其余鎮街選一處示范街,先行開展達標治理,以點帶面實現“合用場所”全面達標。三是抓好輿論宣傳。各鎮街、相關部門要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發揮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廣泛宣傳火災防范和疏散逃生自救常識。要制作消防安全告知書和“明白紙”,組織力量逐家逐戶進行發放,鼓勵群眾采取增設防火分隔、室外樓梯、獨立式感煙報警、簡易噴淋、救生緩降器、應急廣播等措施自查自改。要利用多種媒體渠道,集中宣傳“合用場所”危害性和危險性,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三)開展覆蓋式驗收(5月21日至6月10日)。采取抽調專門人員、聘請第三方機構等方式,成立專項驗收考核組,按照“一家一家查、一個一個過”的原則,對全縣所有“合用場所”進行達標驗收。凡發現排查有遺漏、整治走過場、示范點建設未完成的,由鎮、街道重新排查整治;對執法不嚴、弄虛作假的相關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此次“百日攻堅”行動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要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堵疏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各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工作督導。每半月對各鎮街開展一次督導,通報工作進展,工作開展不及時或者報送不及時的,縣政府將進行通報批評??h安委會要將“百日攻堅”行動納入全縣安全生產第一、二季度執法評估,實施量化考核。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百日攻堅”情況的分析研判,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三)全面總結經驗。各鎮街、相關部門要邊治理、邊總結、邊提升,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長效治理機制,全面提高屬地“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水平,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各鎮街、相關部門的場所底數臺賬(附件2)和隱患、責任清單(附件3)每日檢查結束由鎮街、部門分管領導簽字后,下午五點前將簽字掃描件和表格電子版報:臨沭縣消防大隊,每月25日前將場所底數臺賬(附件2)和隱患、責任清單(附件3)紙質版由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送縣消防大隊三樓辦公室。聯系人:劉耀澤,聯系電話:6268719,協同辦公系統郵箱:臨沭縣消防大隊。
附件:1.《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略)
2.鎮街(部門)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底數臺賬(略)
3.鎮街(部門)住宿與生產儲存合用場所問題隱患與責任整改清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