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現將《臨沭縣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臨沭縣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臨沭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7—2020年)》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該計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協調推進“市縣同權”改革,完善配套制度保障。做好上級取消、下放事項的承接落實。(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服務和提升效能,不斷推出新舉措,精簡流程、壓縮時限,推行“沭心”幫辦、告知承諾、容缺受理、提前介入、聯審聯批等措施,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縣直有關部門單位)
3.著力優化政務服務,推行“集中審批、一窗辦理、一網通辦”的一體化行政審批新模式,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優化全縣營商環境。全面推動“一網通辦”,大力推行“掌上政府、指尖服務”。加強縣鎮村三級政務服務及便民服務場所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提升基層服務群眾能力。(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直有關部門單位)
4.規范市場監管,組織開展聯合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暨聯合打擊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執法行動。打好防范重大風險攻堅戰。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機制,開展涉金融領域問題專項治理,規范政府舉債行為,優化金融生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做好信訪問題就地解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扎實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堅決捍衛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發改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地方金融發展服務中心)
5.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2020年全縣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總量下降,臭氧濃度逐年上升趨勢得到有效遏制,PM 2.5、PM 10、二氧化氮分別控制在52、94、4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濃度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227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逐年減少。全面落實“河長制”舉措,力爭國控、省控重點河流水質穩定達標,市控重點河流畜禽養殖污染和農業農村污染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逐步完善,水資源重復利用率進一步提高。水環境、水資源承載能力顯著提高,水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
6.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抓好縣政府2020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的落實。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三統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加大調查研究和論證力度,廣泛聽取意見。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制度,定期公布備案目錄。加大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力度,做好報備工作,報備率、報備及時率、規范率均達到100%。(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有關部門單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7.認真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落實2020年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對擬由縣政府常務會討論決定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目錄管理。(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司法局,縣直有關部門單位)
三、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8.深化提升法律顧問工作,推進各級黨委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全覆蓋,發揮好參謀助手和法律咨詢服務作用。加強對法律顧問的管理,完善工作考核評價機制,提升工作規范化水平。(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9.建立決策機關跟蹤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制度,對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明顯未達到預期效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較多意見的重大行政決策進行決策后評估。(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有關部門單位)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0.強化行政執法監督。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部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執行比率達到100%。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全面實施網上執法,提高行政執法監督效能。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加強群眾關注的重點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監督,防止和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五、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
11.認真研究辦理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政府工作提出的審議意見,及時研究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堅決執行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并將執行結果及時向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定期向縣政協通報有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建議。(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各意見建議承辦單位)
12.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況。重視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及時向人民法院反饋司法建議采納情況,辦復率達到100%。(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有關部門單位,各鎮街)
13.深入落實審計監督全覆蓋要求,分析排查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公共權力規范運行領域審計監督中的盲區和盲點。統籌謀劃審計項目,推動各級各部門健全完善體制機制和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責任單位:縣審計局)
14.落實行政應訴工作通報制度,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對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案件、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等,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達到100%。(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有關部門單位,各鎮街)
15.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提升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不斷健全發布、解讀、回應、互動的政務公開格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點領域,拓展公開深度和廣度。推進多渠道公開重大決策部署進展及落實情況。(責任單位: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各部門)
16.充分發揮行風熱線、“12345”熱線等互動平臺作用,及時回應群眾訴求,接受群眾監督。對新聞媒體曝光的違法行政執法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核實,解釋說明,依法作出處理并進行反饋。(責任單位:熱線管理和承辦單位、縣司法局,縣直有關部門單位)
六、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17.推動調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裁決、仲裁等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有機銜接,引導通過法定渠道解決矛盾糾紛。(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18.健全縣人民調解中心運行機制,以縣人民調解中心為統領,縱向打通“縣-鎮-村”三級調解網絡,橫向連通公、檢、法、信訪等行業性專業性部門,形成多層次、寬領域、全覆蓋的調解組織體系,建立健全各級調解組織、選優配強調解工作隊伍、細化完善銜接聯動機制和推廣運用智慧調解平臺,全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新格局。(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19.完善信訪工作制度,加大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力度,最大限度把信訪矛盾吸附在基層。著力打造網上信訪主渠道,落實信訪問題首辦責任制,全面提升初信初訪初電初網等“四初”信訪問題的一次性結服率,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和按期辦結率保持在100%。(責任單位:縣信訪局)
20.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要求,完善行政復議體制機制,開展行政復議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大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行政復議、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整合力度,推進平臺建設規范化、標準化。(責任單位:縣司法局)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維
21.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繼續把憲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務會議學習內容,列入黨校(行政學院)必修課。(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政府辦公室、縣委黨校)
22.組織開展領導干部、公職人員網上學法考法,強化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專題培訓,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政府各部門)
23.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健全崗位培訓制度,組織開展通用法律法規、專門法律等專題培訓。(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直各執法部門單位)
八、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和督促落實
24.組織開展法治督察,推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開展對鎮街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的檢查、督促,開展法治督察工作。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按要求報告年度工作情況,并向社會公開。積極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培育和推廣先進典型。(責任單位: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