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沭醫保發〔2020〕3號? | 成文日期: | 2020-02-20 |
| 發布日期: | 2020-02-20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醫保發〔2020〕3號
各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管局《關于轉發魯醫保發[2019]87號文件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通知》(臨醫保發[2019]75號)和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度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落實情況的通知》要求,現就抓好我縣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落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把握“兩病”與高血壓糖尿病門診慢性病認定標準。
高血壓糖尿病門診慢性病備案條件嚴格按照《臨沭縣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鑒定流程》及《關于對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病門診慢性病辦理工作開展自查自糾的通知》要求,進行確定備案。“兩病”為參加我縣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參保地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診斷,明確患有“兩病”確需采取藥物治療的患者。兩種待遇不得同時享受。已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的參保居民,繼續執行現有門診慢性病政策,不再納入“兩病”門診用藥保障范圍。
二、健全“兩病”患者資格確認備案流程
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參保地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時,明確患有“兩病”確需采取藥物治療的患者,可攜帶身份證、接診醫師開具的《“兩病”資格確認備案申請表》及相關化驗檢查報告單到院內醫保辦(科)辦理。經鎮街衛生院醫保工作人員審核后,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辦理“兩病”資格備案。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保辦(科)每月初報送醫保資金申請撥付表和上月辦理的“兩病”患者匯總表到醫保局相關業務科室。
三、加強“兩病”患者用藥保障
“兩病”患者可選定1家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1家縣級醫療機構作為享受待遇的定點醫療機構。各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兩病”縣級定點醫院要保障“兩病”患者門診降壓或降糖藥物供應,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優先選用目錄甲類藥品,特別是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保障規定的100%報銷的治療高血壓、糖尿病藥物供應充足。
四、加快信息系統改造工作
各鎮街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兩病”縣級定點醫院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院內信息系統改造工作,親自部署安排,加快工作進度,在2月底前完成系統改造,確保“兩病”患者能夠及時享受待遇,把惠民實事辦好,切實提高參保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縣醫保局將實行周調度制度,每周四前將工作進度報居民醫保科,推進不力的將適時通報。
聯系科室:居民醫保科聯系電話:0539-6212166
附:《臨沭縣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兩病”資格確認備案申請表》

臨沭縣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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