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沭政辦發〔2016〕13號? | 成文日期: | 2016-12-25 |
| 發布日期: | 2016-12-25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政辦發〔2016〕1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
《臨沭縣〈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25日
臨沭縣《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 年)》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強我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細則的通知》(臨政辦發〔2016〕1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把發展鄉村教育和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數量適當、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的鄉村教師隊伍,為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落實“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加強教師隊伍管理
1.建立編制“總量控制,動態管理”機制。全面落實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全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控制,動態管理”機制。縣機構編制部門會同教育、財政部門根據生源變化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職工編制。適當向鄉村學校傾斜,達不到標準班額的村小學、教學點,按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制。縣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編制總量內,按照班額、生源以及師資結構等情況擬定編制分配方案,具體分配到各學校。
2.落實農村學校機動編制政策。機動編制全部用于補充鄉村學校急需的學科教師。縣機構編制部門根據鄉村學校實際需要,在事業單位編制總量內,利用中小學教師臨時周轉編制專戶,對確需補充專任教師的滿編超編鄉村學校予以補充。鄉村學校使用臨時周轉編制的管理方式與城鎮學校相同。妥善解決公辦幼兒園、成人教育中心等機構占用鄉村學校教職工編制以及提前離崗、長期借調人員等問題,嚴禁任何部門、單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學校教職工編制。
3.建立中小學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動態調整機制。縣人社部門根據學校編制變動情況及時核定和調整中小學專業技術崗位總量,由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教育教學需要和各學校實際情況進行分配,在分配專業技術中、高級崗位時應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傾斜,分配情況定期向縣人社部門備案。取消行政級別的學校,由縣人社部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辦學規模、教職工人數和教育教學質量等因素,合理確定管理崗位等級分布。
4.調整提高鄉村中小學中高級崗位設置比例。縣人社部門根據鄉村教師人才隊伍結構變化情況,調整優化農村中小學崗位設置比例標準。鄉村學校中、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可在規定比例上限基礎上上浮1-2個百分點。
5.完善學校教職工聘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用人自主權,聘用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教師考核評價、評先樹優、職稱評聘、工資分配等管理工作。全面落實中小學教師聘用合同管理,做好聘用合同的簽訂、履行,負責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搞活內部用人機制,加強教師工作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崗位、工資及續訂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據。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人員要進行轉崗或低聘,真正建立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競爭性用人機制,激發中小學人才活力。
(二)加大教師補充力度,選拔優秀人才到鄉村任教
6.建立“以縣為主”的教師招聘體制。從2016年起,按照“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精神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全縣普通中小學教師招聘,按照立足解決大班額問題補充教師和“退補相當”的原則,不分城區、農村學校崗位,統一招聘、擇優選崗,并向鄉村學校傾斜,也可按學校組織招聘。按照教師專業標準和任教學科設置考試科目,重點考察教師專業素養和職業能力。
7.大力補充短缺學科教師。按照國家課程改革和開齊開足課程的需要,全面測算鄉村學校短缺學科教師現狀,2016年起統一啟動鄉村學校短缺學科教師補充計劃,用2年時間補齊鄉村學校短缺學科教師。確有實際情況無法在編制內補足短缺學科教師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解決。
(三)推進縣域內校長教師交流和輪崗,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
8.推進城鄉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根據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要求,縣教育行政部門定期組織校長、教師定崗選崗,開展校長教師交流。崗位要依據各學校學生數、教學班數、現有教師數和學校實際情況科學設定并向農村小學傾斜,要制定政策鼓勵名師名校長到鄉村學校任教,促進名師名校長和中學富余教師向鄉村小學流動。每年8月20日前縣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中小學校長教師選崗定崗、交流輪崗方案》并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經歷將作為省、市評聘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和評選特級教師的必備條件。
9.以義務教育學區為單位開展走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義務教育學區為單位配齊學科教師,實行學區教師資源統一調配,實現優質師資共享。在學區內推行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等鄉村學校短缺學科教師走教,由學區統籌協調相關學校給予一定補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走教工作與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同步開展,走教計劃在《中小學校長教師選崗定崗、交流輪崗方案》中體現。
10.開展鄉村學校支教。對義務教育學段跨市、跨縣(區)支教教師和到鄉村學校支教的特級教師、名師、名校長及退休教師等,通過省財政安排的資金予以補助。在“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外要獨立開展本縣的鄉村學校支教工作。開展大學生鄉村學校支教。根據省教育廳統一安排,從2016年春季開學起,省教育廳分配給我縣實習支教的師范生全部安排到鄉村學校進行實習支教。由省財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四)加強師德校風建設和教師培訓,提升教師隊伍德育水平和業務素養
11.大力加強師德校風建設。實行全員育人、全科育人,提高教師立德樹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開展“尋找最美鄉村教師”大型公益活動,組織師德演講系列活動,廣泛宣傳鄉村教師無私奉獻的感人事跡,營造更加濃厚的尊師重教氛圍,激發鄉村教師的工作熱情。堅持依法治教,引導鄉村教師嚴格遵守廉潔從教有關規定,做到依法依規執教。加強師德考核,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操作性強的師德考核管理制度,明確教師教育教學行為的規范要求,把師德考核管理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完善師德考核檔案的管理和考核結果的使用,在教師職務評審、崗位聘用、評優獎勵時,實行違反師德一票否決。
12.大力培訓鄉村教師。統籌安排資金,積極支持鄉村教師培訓。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實施送教下鄉培訓計劃。
13.提升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以短期培訓、網絡培訓為主要手段,結合名家講座、校本培訓、技術下鄉等方式,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適應當前“互聯網+”教育新形勢,依托“三通兩平臺”建設,加快學校錄播室建設,努力構建以精品視頻課為主的本地中小學師生公共資源平臺、“在線課堂”網絡直播平臺、教師應用能力展示平臺、教改教研合作交流平臺,推進城鄉教師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14.開展城鄉一體化教研。全面實施縣教研員包扶鄉村學校制度,每位縣教研員聯系鄉村學校不少于2處,聯系期2年,聯系期內每學期到聯系學校指導教學、參加教研活動不少于5次。以學區為單位完善鄉村學校集中教研制度,努力提高教研質量。引導城區學校與鄉村學校組建教研共同體,支持鄉村教師參與城區學校教研活動。
15.建立城鄉學校發展共同體。城鎮學校和鄉村學校采取1對1或1對多方式,形成城鎮學校與鄉村學校手拉手共同發展機制,城鄉學校同學科教師建立教研、備課、上課、作業布置與批改、課外活動等協同教學與資源共享機制,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學校發展共同體捆綁式評價機制,切實提高鄉村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五)提高鄉村教師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
16.要依法保障教師工資待遇。縣財政、人社部門認真落實有關政策規定,保證鄉村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全面落實鄉鎮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政策。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符合鄉鎮工作補貼政策范圍的,發放鄉鎮工作補貼。研究落實績效工資總量向鄉村教師傾斜政策。可根據教師居住地與執教農村學校的距離,由學校適當發給交通補助。依法為教師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將公辦鄉村學校繳納的教師住房公積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實施鄉村教師年度健康體檢制度,所需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落實到鄉村學校任教的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確保鄉村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足額發放。
17.妥善解決鄉村教師住房問題。要落實無房職工住房補貼政策。逐步提高鄉村教師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適當放寬鄉村教師購房貸款條件,利用各地消化庫存商品房的有利時機,支持鄉村教師使用公積金貸款、低息貸款購買住房。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鄉村教師居住或工作地點,統籌就近就便妥善解決其子女入園、入學問題。
18.推動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縣發改、財政、教育等部門結合實際,統籌考慮土地、資金、交通等因素,科學編制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規劃,積極推進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妥善解決鄉村教師特別是新教師、交流輪崗教師及實習支教師范生等的居住問題,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新建設周轉宿舍按照每套建筑面積不超過35平方米,具備基本生活功能(一室一廳一廚一衛)和水電暖齊全的標準。
(六)建立完善鄉村教師榮譽制度
19.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榮譽證書。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優秀教師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在評選表彰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向鄉村學校傾斜。名師、名校長、特級教師選拔時,鄉村學校實行計劃單列。
20.實施鄉村學校特級教師崗位計劃。以農村義務教育學區為單位,每個學區設立1個特級教師崗位,實行任期制。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教師競聘上崗。用5年左右時間,為每個學區配備1個特級教師崗位。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責任主體,要把鄉村教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情況納入鎮街工作考核體系,并加強考核和監督。
(二)健全保障機制
進一步明確縣、鎮(街)教育事權和支出責任,健全教育經費分擔和成本補償機制,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投入力度。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范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三)開展督導檢查
縣政府定期開展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專項督查,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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