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沭審服發〔2019〕13號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 發布日期: | 2019-10-16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審服發〔2019〕13號
縣政務服務中心各窗口、局機關各科室:
現將《上門服務制度》、《行政許可事項分類管理制度(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2019年10月16日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上門服務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實推進“一次辦好”,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務環境,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主動對接需求,提供上門貼心服務,主動幫助和引導服務對象辦理相關事項,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便民化水平,特制定上門服務制度。
一、服務對象:主要針對老弱病殘等行動不便、現場辦理事項存在困難的特殊人群。
二、辦理流程:事項申辦人通過電話預約提出申請,幫辦人員詳細記錄來電號碼、家庭地址、辦理事項等信息,并一次性告知辦理事項所需材料。記錄后根據事項內容安排專人負責對接,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上門幫辦代辦服務。無法即時辦結的,幫辦代辦人員現場指導事項申辦人進行網上申報、登記實名驗證,幫助準備紙質申請材料,免費證照郵寄申請填表等服務。
三、上門服務應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等違反工作紀律的現象。
四、服務態度應嚴肅認真,熱情周到,并耐心細致地解答群眾提出的相關問題。
五、上門服務辦理的各種手續,應及時整理歸檔。
六、上門服務預約電話:0539-6207062、6207001。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預約上門服務登記表
預約上門服務登記表
登記 時間 |
申請人 |
申請人聯系電話 |
申請人地址 |
預約辦理事項 |
預約上門 服務時間 |
服務人員 |
服務人員 聯系電話 |
備注 |
臨沭縣行政審批服務局
行政許可事項分類管理制度(試行)
為深入推進“一窗受理”試點工作,強化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管理,進一步規范辦理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許可事項的分類
即辦件,指程序簡易,申報材料齊全,可當場或當天辦結的一般審批事項;承諾件,指須經現場核查、聽證、檢測、檢疫、專家評審或集體會審等特殊環節,而不能當場或當天辦結的事項。
其中承諾件分為:一般類事項、程序類事項、限制類事項三種類型。
一般類事項,申辦人提報的材料齊全,必要的審批要素已具備,僅作形式審查即可以直接辦理。該類事項能轉為即辦件的轉為即辦件,不能轉為即辦件的,可以通過采用告知承諾、容缺審查等形式當場辦理的當場辦理。
程序類事項,審批流程中涉及專家評審、集體會審、現場勘驗、技術性審查等環節的事項。
限制類事項,政策規定嚴格、詳細,許可目的為預防、限定申辦人實施行為的事項。
二、承諾件實行審查人制度
每個事項根據專業明確審查人,負責事項的審查、核查工作。根據事項類型,由審查人做出許可決定意見。
三、即辦件工作流程
1、申請人申報登記;
2、窗口當場辦理、審核、收費、制發證書或批文;
3、申辦人當場簽收取件。
四、承諾件工作流程
1、受理。實行無差別“一窗受理”制度,設置兩個受理崗位,兩個受理崗位互為AB角。受理實行首問負責制,首問窗口做辦理條件審查和形式規范性審查后。轉B角,由B角進行審查確認。兩次審查通過,當場做出受理決定。
首問窗口要做到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當場補正的當場補正,不能當場補正的,一次告知所需條件。
2、辦理審查。(1)審查人負責辦理審查,出具審查結論;(2)其他審查。涉及現場審查、專家技術評審等審查環節,審查人負責準備勘驗資料和現場審查條件,報科室負責人匯總,由科室負責人和踏勘評審科組織實施。
3、審批決定。
一般類事項、程序類事項由審查人做出審批決定。限制類事項由審查人提出審批意見后,提報科室負責人簽署批準或不予批準決定。需要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署逐級上報。
4、辦結。事項辦結后,許可決定要于7個工作日內在信用中國、臨沭政府網站發布,并于1個工作日內通過協同辦公內網推送業務主管部門。
五、歸檔管理。檔案實行日清月結,1個月內歸檔。審查人負責檔案卷宗歸檔工作。
六、窗口服務實行一次告知制、首問負責制。窗口受理人員做到“材料一口清”,負責提供準確的材料清單、填寫樣表,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指導申辦人規范填寫申報材料。
七、許可事項實行動態管理
政務服務管理科負責事項動態管理工作,及時對接縣編辦和上級政務服務管理科室,定期梳理辦事流程、審查規則,修定《業務手冊》《服務指南》,及時維護政務服務網站。業務手冊與《權責清單》或《“兩級十同”清單》不一致處,各科室需及時提出并作商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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