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沭政字〔2024〕15號 | 成文日期: | 2024-10-14 |
| 發布日期: | 2024-10-14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政字〔2024〕1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推進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規范土地市場,加強土地資產管理,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城鎮土地定級規程》(GB/T 18507-2014)和《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 18508-2014)要求,我縣組織開展了城鎮土地級別調整與基準地價更新工作,該成果已經通過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及臨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專家組驗收。經縣政府研究,現將我縣新一輪土地級別調整和基準地價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一、土地級別調整成果
(一)臨沭縣城區土地級別的劃分
城區土地級別劃分采用分類定級,土地用途分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四類,具體級別、范圍、面積、比例見表1。

(二)臨沭縣各建制鎮政府駐地土地級別的劃分
建制鎮土地級別劃分采用綜合定級,各建制鎮評價面積、比例具體見表2。

二、基準地價更新成果
(一)基準地價內涵
1.臨沭縣城區基準地價內涵:
(1)基準日:2023年1月1日。
(2)土地開發程度:基準地價設定的土地開發程度為各級別土地開發現狀平均程度,本次基準地價中的土地開發程度界定為:一級到三級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電、供水、排水、通訊、供暖、供氣及土地平整);四級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電、供水、排水、通訊、供氣及土地平整)。
(3)容積率:商服用地:1.6;住宅用地:1.6;工礦倉儲用地:1.0;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0。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礦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0年。
(5)土地還原率:商服用地:6.80%;住宅用地:6.10%;工礦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31%。
(6)土地權利狀況為完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臨沭縣各建制鎮駐地基準地價內涵:
(1)基準日:2023年1月1日。
(2)土地開發程度:基準地價設定的土地開發程度為各級別土地開發現狀平均程度。本次基準地價中的土地開發程度統一界定為“五通一平”(即:通路、通電、通訊、供水、排水及土地平整)。
(3)容積率:商服用地標準容積率為1.4;住宅用地標準容積率為1.3;工礦倉儲、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標準容積率為1.0。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礦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0年。
(5)土地還原率:商服用地土地還原利率為6.10%,住宅用地還原利率為5.60%,工礦倉儲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還原利率為5.00%。
(6)土地權利狀況為完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二)基準地價結果


三、基準地價應用的有關事項
(一)本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成果主要用于指導土地市場交易、核算土地資產量、征收土地稅費,合理引導投資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
(二)涉及土地出讓、轉讓、抵押、租賃、作價出資等行為的,以本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為基礎結合市場等因素評定宗地價格。
(三)該成果自2024年11月1日起執行,原《臨沭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城鎮土地級別調整與基準地價更新成果的通知》(沭政字〔2020〕15號)同時廢止,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具體應用問題由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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