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沭農發〔2021〕3號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 發布日期: | 2021-01-28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農發〔2021〕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在生豬大縣實施鄉鎮動物防疫特聘計劃”的要求,解決基層動物防疫力量不足的短板,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在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中設立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通知》(農辦牧〔2020〕17 號)、山東省畜牧局《山東省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計劃實施方案》(魯牧動衛發〔2020〕19號)、臨沂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實施基層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臨沭縣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工作實施方案》。
附件:臨沭縣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工作實施方案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
臨沭縣畜牧發展促進中心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臨沭縣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在生豬大縣實施鄉鎮動物防疫特聘計劃”的要求,解決基層動物防疫力量不足的短板,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在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中設立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通知》(農辦牧〔2020〕17 號)、山東省畜牧局《山東省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計劃實施方案》(魯牧動衛發〔2020〕19號)、臨沂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實施基層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的通知》文件精神,臨沭縣作為生豬養殖調出大縣,根據全縣實際,計劃在現有48名村級動物防疫員中特聘15名動物防疫專員。
一、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1.有較高的技術專長和專業素質; 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 熱愛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 強,且在防疫員招聘考試中綜合成績比較優秀人員;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 3 年(含)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等;
3.具有臨沭縣戶籍或長期在臨沭縣從事畜牧行業生產經營活動,熱愛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二、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招募數量
全縣計劃招募15名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現有村級動物防疫員同等條件者優先),每個鎮街1-2名。
三、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工作職責
1.為縣域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2.為畜禽養殖場戶提供動物防疫技術幫扶;
3.與鎮街鄉村獸醫、村級動物防疫員結對開展技術服務及動物強制免疫注射、畜禽標識加掛、免疫及養殖檔案建立等工作,增強鄉村獸醫、村級動物防疫員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
4.為縣畜牧獸醫部門、基層畜牧獸醫站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專業服務;
5.配合監測采樣、疫情調查和撲滅,指導養殖場戶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動物胴體無害化處理及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參與基層畜牧獸醫站技術推廣和服務等工作;
6.參與畜禽養殖統計和信息化基層數據維護等其他動物防疫相關工作。
四、確定人員簽訂服務協議
在確定初步人選后,經縣畜牧發展促進中心黨組研究審定,確定最終人選。由縣畜牧發展促進中心與特聘人員簽訂聘用服務協議,特聘為我縣動物防疫專員,聘期為一年。
五、管理與考核
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日常工作由基層畜牧獸醫站安排,接受縣畜牧發展促進中心管理監督。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服務對象的滿意率、解決動物防疫實際問題等為主要考核指標,采取量化打分和實地測評相結合的方式,定期對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效果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工作掛鉤。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時解除服務協議。
六、服務待遇
按照“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發放,詳細標準結合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工作任務、工作量等具體確定,原則上不低于村級動物防疫員工資水平,按考核情況發放,現有村級動物防疫員被選聘者,只能享受一份工資待遇。如遇上級支持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
| 【關閉窗口】 |